十一月十五日 弔詭
人際間最弔詭的事情,可能是婚姻。男人自願地選擇放棄自由,甘心接受約束,與一個女人建立家庭;從此在時間、金錢與居住空間上,都要與這個女人一起分享。男人也要行使自己的選擇權利,選擇不再三心兩意、不再單身、不再追求其他異性,這些都是違反男人的本性。
從來沒有任何人事能保證婚後必然有幸福婚姻或者愛情能永恆不變,而且牧師一再提醒男人,無論將來光景如何、配偶是否健壯,男人也要與妻子甘苦與共。男人竟然欣然接受婚盟,實在是百思不得其解的事。
更弔詭的是,幸福的婚姻都是由夫婦雙方甘願為對方犧牲作開始,沒有犧牲自己的利益來俯就佳人,就得不到伴侶愛的回報。種種不求自己益處的行為,都能感動配偶死心塌地愛你一生;婚姻確實是不可思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