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九日 幸福生活的三個因素
英國愛爾蘭著名《聖經》註釋學家巴克萊博士(Dr. William Barclay, 1907-1978)在其著作《花香滿徑》 (Though the Year with William Barclay)中指出,擁有盼望、工作和愛心,是幸福生活三個不可缺少的因素。我們一同來看看這三個元素為何能導致幸福的生活。
一. 盼望
有人訪問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被德軍俘虜的盟軍士兵,如何度過集中營的漫長歲月而生存下來。他們回答說:「我們深信必定能回到親愛的人的身邊,心中的盼望讓我們跨越困擾。」無論人生如何困難,只要有盼望,就能繼續堅持下去。因此,不論你們的婚姻光景如何,緊記必須懷著盼望,才能打造幸福的未來。
二. 工作
有工作的人是幸福的,邱吉爾說:「一個人最大的幸福,就是在他熱愛的工作上,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華。」很多女士也認同,在工作中揮灑自如的男士,最能令她們傾慕。所以各位男士們,請勿吊兒郎當、無所事事。特別在你妻子的面前,切忌飯來張口,在家裡做大爺。
三. 愛心
縱使某人充滿盼望,又有一份好工作,那又如何?若然不懂得愛,他只會是一個孤寂的人。最幸福的生活,就是懂得去愛,家裡有一位與你分享愛的人。正如聖經的教導: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哥林多前書13:13)
所以請享受每天的工作,懷著盼望回到家裡,與愛人分享這天的生活感受,真是幸福到不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