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介紹)自高的必降為卑
天短第 245 首
(1942 福建)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 12 節)
文士和法利賽人,被主耶穌責備時,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的 人」,因為他們只注重律法的外表、美麗的言詞、衣服的裝飾和 社會上的虛榮,是一班能說不能行的人,他們的醜態如下:
重擔由別人擔當。 所作所為希望得到別人的稱讚。 佩戴在額上的經文,匣子由一方寸做到大過半方尺。 長袍下的繸子縫上 613 條,表示遵守摩西律法和祖宗口傳規條。 喜坐筵席上的首座,表示自己為貴賓。 喜坐會堂裏的首位,表示自己是嚴守真道與敬畏神的人。 喜愛別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表示自己為人的領袖。
耶穌認為這一切都是腐敗的行為,驕傲的表示,在神面前毫 無價值,可能會受到神的懲罰。
主耶穌並不貶低他們所「說」的,只責備他們所「行」的。 今日在禮拜堂或任何屬靈聚會中講道的人,如果是為神發言,我 們均應領受,不必計較在講台上發言的為誰。對為神發言的講道 者有愛憎的不却心理是錯誤的,聽了神的話而去謹守遵行,乃是 正確而重要的。我們對於個人靈修時讀聖經、或在聚會中聽道, 是與神直接有屬靈關係,我們明白了神的話之後,必頇負責去實 行,否則我們比那些能說不能行的法利賽式講道者更為有禍。
主耶穌的言、行、思、態是唯一值得我們效法的。為什麼要 看人而跌倒呢?「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太十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