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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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手冊)九、耶穌最後一個禮拜的行蹤

(紀元後卅年四月二日至九日,包括兩個安息日)
蘇佐揚
地名解釋 
1.客西馬尼(GETHSEMANE)。意即榨油處,該處多種橄欖樹,居民即在該處榨橄欖油。地點在汲淪溪東,近橄欖山腳,出耶路撒冷東之羊門(即今聖司提反門),過一橋,即抵客西馬尼,然後分兩路東行,一由東北上橄欖山,一由東南至伯法其。

該處今築有圍牆,南北寬七十五公尺,東南長八十公尺,中有老橄欖樹八棵,主耶穌和門徒常到該處聚集(約十八2)。但這地方離城太近(只半公里),主耶穌未必到該處休息。在該園東北三百多公尺,有一深谷,地甚幽靜,主或常到那裏休息。

2.受審之處。
主被捕後,即經城南入錫安門至亞那及該亞法面前受審。後解到公會受審,是在聖殿內。解到彼拉多衙門,是在聖殿西北的安多尼亞樓中(TOWER OF ANTONIA),該樓是大希律王所重建的。

由彼拉多處解至希律安提帕王宮,是在城西靠近約帕門處(即今雅發門 JAFFA GATE)。

3.被釘之處。
出城北大馬色門,至髑髏地(CALVARY),即各各他(GOLGOTHA)–亞蘭語。此地名髑髏地,其說有二:
該山頭形似人的頭蓋骨,有兩眼穴; 該處是刑場,髑髏散見山上。該地自城內高地可以望見,故三個十字架豎起之時,城中居民很快就將消息傳開(路廿四18)。4.主的墳墓。主的墳墓所在地,歷來均有兩種說法:
在城內亞克拉山之西,靠近第二道城牆處,今在該處有一禮拜堂,君士坦丁王所建。 在各各他山下,有一小山,該處有一小洞,名耶利米洞。該山下有一園子,主墳即在此園內,這是照聖經所記載的情形,現在基督教人士均認為第二說可靠,且稱該處為「墓園」。十、耶穌復活後的「飛蹤」
(紀元後卅年四月九日禮拜日早晨至五月十八日)

1.復活的早晨。主復活後,早晨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及眾
婦女顯現,同日向彼得顯現(太廿八1~10;可十六1~11;路廿四1~12,34;約廿1~18;林前十五5)。

2.黃昏向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可十六12~13;路廿四13~35)。

3.晚間向馬可樓上的十個門徒顯現。多馬不在內(路廿四36~43;約廿19~25)。

4 .四月十六日。第二次在馬可樓上向十一個門徒顯現,多馬在其中(可十六14;約廿26~29)。

5.在加利利海邊向七個門徒顯現(約廿一1~22)。

6.在加利利某山上(他泊山?)向十一個門徒顯現(太廿八16~20;可十六15~18;路廿四44~49)。

7.向五百人顯現(林前十五8)。

8.祂也顯給祂的弟兄雅各看,和顯給眾使徒看,可能是在升天前(林前十五7)。

9.在橄欖山上向一百二十名弟兄顯現(徒一6~15),並在該山上升天,時為五月十八日(可十六19;路廿四50~53)。

10.在大馬色路上向保羅顯現(徒九1~9;林前十五8)。

11.在拔摩海島向約翰顯現(啟一9~16)。

地名解釋
1.以馬忤斯(EMMAUS)意即溫泉,在耶路撒冷十二公里處。今有兩處:一名古拜伯(QUBEIBEH),在耶路撒冷西北十餘公里。另一名古羅聶(KOLONIEH),在古拜伯南五公里處。此二處皆疑為古以馬忤斯。

2.橄欖山 此山在耶路撒冷之東,高出海面二千六百英尺,高出聖殿所在地二百英尺,由北而南,長約三公里。有約沙法谷(即汲淪溪)將耶路撒冷與此山隔開。在山頂遠眺耶路撒冷及約但河或死海,景緻至佳。主耶穌常到此山休息(約八1),客西馬尼園即在此山山腳。主曾在此山上為耶路撒冷而哭(路十九41~44),且由此升天(路廿四50~51;徒一6~12)。行人在約旦河東數十里外已可見此山,山坡遍種橄欖樹,無花果樹及棕樹。

古時以色列人過住棚節,在此山上採摘橄欖枝及棕樹枝等來搭棚(尼八15)。列王紀下廿三章13節稱為邪僻山的,即指此山而言。「邪僻山」較正確的譯法,應為「受膏山」。此山在舊約聖經只提過兩次(撒下十五30;亞十四4)。

橄欖山今名「耶別.葉提.吐爾」(JEBEL.ET.TUR)-為亞拉伯語。

十一、被釘與復活,究竟各在那一天?
猶太人算日子是從日落至第二天日落為一日,如禮拜五,是從禮拜四日落至拜五日落為一日。

第一說法 尼散月(正月)十四日禮拜四晚上主與門徒吃逾越節筵席,十五日禮拜五(除酵節的聖會日)被釘十字架,這日是「預備日」,日落前安葬,「七日的安息日」(十六日)即今禮拜六在墳墓;第三天十七日,禮拜日早,主復活。主在墳墓頭尾三天約三十六小時。這是根據前三福音書的說法。

第二說法
 尼散月十三日禮拜四晚吃「逾越節筳席」,十四日禮拜五即「逾越節的預備日」,主被釘、安葬,十五日禮拜六,是「七日的安息日也是節期的安息日」,在墳墓中。第三天十六日禮拜日早上主復活了,共卅六小時,這是根據約翰福音的說法(聖經說過十二次第三天,五次三天內)。

第三說法 尼散月十三日禮拜三晚吃「逾越節筳席」,十四日禮拜四主被釘安葬,這日是「節期的預備日」,十五日禮拜五是「節期的安息日」及十六日禮拜六,是「七日的安息日」,此日均在墓中。三日後,十七日禮拜日早上主復活了,約六十小時。

第四說法 十三日禮拜二晚上吃「逾越節晚餐」,十四日禮拜三是「逾越節的預備日」,主被釘、安葬,十五日禮拜四是「節期的安息日」,十六日禮拜五是七日之「安息日的豫備日」及十七日禮拜六,「七日的安息日」。這三天三夜均在地裏頭,約七十小時,十七日禮拜六日落時,即十八日禮拜日開始之時主復活(第三、四說是根據兩次三日後及過三天,並一次三日三夜的說法)。

上述四說均有其充分的理由和缺點,卻又是永遠合不起來的,但有一個問題,就是主復活究竟在何時?

聖經沒有說主在何時復活,平常人只想到婦女們七日第一日早晨去看墳墓時,主向她們顯現,便說主早晨復活,馬可福音十六章9節,原文是說「祂復起了,在安息的頭(指整個安息的開始,即七日的第一日,不是安息日的開始),在早晨,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了」。我們相信主在安息日一過,就復活了,安息日一過,就是日落的時候,主耶穌不必在墳墓裏再睡十二小時或數小時。祂復活了,祂是在日落時,七日的第一日開始時復活的。

要注意原文沒有七日的「第一日」,原文不是說「第一」乃是說「一個」,馬太福音廿八章1節說:「眾安息日的黃昏(逾越節的安息日與七日安息日共兩個安息日)。眾安息日之一的上亮(指夜間點燈時,不是天亮時)」呂氏譯本譯作:「安息日後夜裡」。路加福音廿四章1節說:「眾安息日之一,極深之時(即安息日完畢,日落之時,不是黎明的時候)」。約翰福音廿章1節說:「眾安息日之一,早黑的時候(即開始黑之時,日落之時,不是清早天黑時)」。馬可福音十六章1節說:「安息日過去了」;2節:「眾安息日之一,很早的時候」,亦指安息日過了,七日的第一日很早的時候。姑誌之以供研究家細心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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