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應當」歡喜快樂
紐西蘭 蔡訓生
我們信徒的喜樂,都是從主而來。有一種喜樂,是從信主重生、放下罪擔、領受主不捨棄的愛而來(彼前一8)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 (“agalliaō”)。」
當我們觀察,新約中信徒日常的生活面貌,會看見主耶穌、施浸約翰、司提反、保羅、和門徒約翰等,常要面對逼迫和逃難。那麼新約聖經教訓我們,如何在患難中喜樂呢?新約聖經首次提到在患難中「應當歡喜」是在馬太福音五11-12:「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揑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chairō)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當時信徒為主的名受侮辱、逼迫、毀謗,是落泊而受屈辱的,當然痛苦難當。但是為義受逼迫,天父一定記念;歷史上的先知們,也曾為傳達上帝的話而受逼迫。上帝在掌權,他的應許和肯定是喜樂的基礎。
保羅也鼓勵在受逼迫中的腓立比,和帖撒羅尼迦教會,應當喜樂(chairō)。讓我們從腓四4-6和帖前五16-18,加上相關的羅八28,來更多了解何時,和怎樣「要」喜樂,以及上帝在喜樂中的角色。
一. 在「所有境況」中要喜樂
腓四6說的「凡事」,帖前五18的「凡事」,和羅八28的「萬事」,其希臘原文都是同一個字 “pas”,意思是「所有,任何情況」。喜樂並不受限制於處境,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喜樂,包括了苦難。
二. 要在「主裡面」喜樂
腓四4說要「靠主」常常喜樂,英文是 “rejoice (chairō) in the Lord“,即要在主裡面喜樂。呂振中譯本作「時常在主裡喜樂」。回到太五11-12 的根基上,即是以主耶穌的角度,看待艱難的處境。我們每在「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中 (林後十二9-10),愈是不依憑己力 (腓三3) 而專心靠主 (在主裡面),便愈得主的能力,以致得勝(喜樂)有餘了 (羅八35-37)。
三. 上帝的參與
腓四7說在基督耶穌裡,上帝的平安必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帖前五18說上帝的旨意,是叫我們在所有境況中都有感謝的心靈,因為上帝在掌管着每一個艱難的時刻。當我們把這兩處經文連結到羅八28,就可以看見,上帝可以使用每一個處境,一方面給予我們意想不到的平安,另一方面促使每一個處境使我們得益處。李思敬之闡釋詩廿三四「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就指出艱難(即「杖」和「竿」)其實是祝福,是神的同在(所以我們可以喜樂)。
現實的生活,常蠶蝕着我們的喜樂和盼望。我們喜樂的根基是神的愛(羅五8)。我們可以喜樂,不管我此刻是否得勝、事奉是否成功。靠着主耶穌的寶血,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 (來十19),當然也可以放心喜樂。我們與天父的團契 (fellowship) 有時會因罪咎而閉塞,但作為神兒女的關係 (relationship) 卻永遠不變 (參司可福串註聖經,約翰一書一7註釋)。在主耶穌裡,我們隨時坦然於喜樂,或在恩中、或受逼迫、或陷於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