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難題)神用印印了我們,如何解釋?
(林後一章 22 節)
新約聖經中有多次提及「印」或「印記」,當然是一種抽象的意義,但有過去歷史及當時民間習慣為背景。
遠在古時,埃及與巴比倫國即已用印,埃及的法老曾把有印的金戒指戴在約瑟手上,表示約瑟在埃及國為「第二」,有絕大 的權力 (創四十一章 42 節)。希伯來人很早已懂得用印,猶大把 印交給偽裝妓女的他瑪以作「當頭」(創三十八章 17-18 節)。耶洗 別曾妄用亞哈的王印宣告拿伯為有罪(王上二十一章 7-10 節)。波 斯王亞哈隨魯用戒指蓋印在御旨文告上,表示不能更改 (斯三章 12 節,八章 8-10 節)。
在新約也有不少有關用印的事。神為信耶穌的人印上印(約三 章 33 節),耶穌宣佈父神印證了祂(約六章 27 節),表示真實無訛。 保羅帶捐款到耶路撒冷,在這「善果上蓋印」(羅十五章 28 節「交 付明白」一語的原文),表示手續清楚。保羅說哥林多信徒是他作 使徒的印證(林前九章 2 節),然後,在別的書信提及聖靈是信徒 的印記(弗一章 13 節),但又說信徒受了聖靈的印記 (弗四章 30 節),顯然這兩者有不同的涵義。在哥林多後書這裏則說,印了我們與賜聖靈在我們心裏是兩件事。關於這事有不同解釋如下:
當時以色列人對於印記的用途與類別,最少分三種:
一、是宗教的印記。猶太人出生後,八日即由父親為他行割 禮,受割禮後,嬰兒在滿了潔淨的日子四十天(利十二章 2-4 節),父親即帶他上聖殿獻與主,同時被祭司檢驗,並發給一張有印章 的證書,表示該嬰兒已完成「宗教律」的手續。因此有人解釋「聖 靈是信徒的印證」指「洗禮歸主」而言 (參羅四章 11 節,亞伯拉 罕的印證)。
二、是主人的印記。羅馬為主人者,當購入一個奴僕或僱請 一位終身管家時,主人即與奴僕或管家到廟裏去,在奴僕或管家 的左臂上蓋上有主人名字的烙印。蓋上之後,烙印終身存在,表 示這奴僕或管家是屬於該主人的,因此他們無法逃脫離開主人他 去,誰也不能收留或把他搶去。保羅在監獄中可能與那逃走的奴 僕阿尼西母同囚在一處,保羅看見阿尼西母手臂上的烙印,赫然 是他的好友腓利門的,因此帶領阿尼西母信耶穌,而且保送他回 到主人那裏去,便是這個緣故。
保羅對加拉太人說:「我身上帶着耶穌的印記」(加六 17),表 示保羅的主人是耶穌。基督徒信主後,神在信徒身上蓋上一個隱 形的印記,表示他是屬耶穌的,因此誰也不能從天父與耶穌手中 把一個基督徒奪去(約十 28-29)。得救的基督徒在聖靈的保守之下 不會離開「永生的領域」(參提後二 19;啟七 2-3)。
三、是保證與保密的印記。羅馬帝國的商人運貨物出口時均 在貨物上「封印」,只有購買人有權「開封」。當主耶穌被埋葬 在墳墓中時,羅馬政府的代表彼拉多在墓門外加封,並且用兵丁 把守,除彼拉多外,無人能揭封,因封上有彼拉多的名。啟示錄 亦提及封印的書卷 (五章)。
基督徒信耶穌之後,神即在他們心靈中加印,亦有保證與保 密二意在內。這封印即聖靈,一個人信耶穌之後,聖靈即進入他 心中作保證的印記云。
但亦有解經家認為聖靈給予信徒的各種恩賜,乃是聖靈的印 記云。以上各說,均有人採用,而第二、三解則較多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