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積財於天
雅五1-6
美國 慎勇牧師
第 1 節我們看到,那些「富足人」將要經歷的苦難是何等的難以承受,甚至要「哭泣、號啕」。「哭泣」及「號啕」在舊約先 知書中常被用來描述當神刑罰與審判的日子來到時,惡人的反應 (賽十三 6,十五 3;摩八 3)。很明顯,那些將要臨到「富足人」 的「苦難」不是指屬世、暫時的苦楚,而是指神在審判之日將量 給他們永久的刑罰–被永遠定罪。當讀到針對「富足人」(富有 的人)這段責備的時候,我們或許會產生疑惑,難道基督徒不可 以在物質上「富足」嗎?聖經從舊約到新約,從來沒有說過人「富 足」、「富有」是罪,所以不是越窮越屬靈。相反,神的福氣往 往表現在賜給人物質財富上(日用的飲食)。在聖經中,那些被 定罪的「富足人」,幾乎全是因爲他們錯用神給他們的財富。因此, 第 1 節中的「富足人」,乃是指那些「不義的富人」。他們「不 義」,正如雅各毫不客氣的指出他們的罪,而將在審判的日子遭 受的災禍。他們的罪包括:貪婪地積攢錢財(2-3 節)、欺詐工人 (4 節)、沉醉於奢華宴樂的生活(5 節)及欺壓「義人」(6 節)。
一、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 2-3 節
要「積財寶在天」的第一點:不要專著於為自己積攢地上的 財富。五章1-6節與四章13-17節在格式與內容上帄行相關:格式上 都以「嗐」引入;內容上,指出為自己而活和一味地去追求今生 的財富,都是違背了神的旨意。五章1-6節舉出這些「富足人」的 三種財富–「財物」(收成)、「衣服」及「金銀」,泛指所 有類型的財富。生動地用「壞了」、「蟲子咬」和「銹」來強調財富是短暫的、會失去的,是不可靠的。人倚賴會毀壞之物,是 何等愚昧。這些財物在審判中必要毀壞,財富不但不會帶來長久 的利益,甚至將在審判時證明富人的過犯,使他們被判有罪:「吃 肉如同火燒」(3節)是神審判的一種比方。因為這些富足的人活 在世上,只是全力專注於積攢世上的財寶,完全忽視了「天上的 財寶」,清楚顯明他們生活的「目標」在何處–心向世界(太 六21)。另一方面,富人積攢錢財所以被定罪,是因為他們沒有 用錢財來幫助窮人。路加福音曾記載耶穌談及有關用錢財幫助窮 人的教導:「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 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尌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路 十二33;另:太六19-20)。
第3節後面總結對富人的責備:「你們在這末世只知積攢錢 財!」富人專心的為自己積攢財富,當末世審判來到時,他們為 自己積攢的實際上是「苦難」,因成為受審判時被定罪的證撽。 那些貪婪的、積攢錢財的人尌好比路十二15-21那無知的財主,他 們沒想到審判會突然臨到。
弟兄姊妹們,我們如今也是活在末後的世代,耶穌來的日子 近了,神的審判即將來臨,我們不要專著於為自己積攢在地上的 財富,而要將短暫、有限的財物,投入到永恆的事業中,產生永 恆的價值。
二、不要欺壓人強取豪奪 4 節
要「積財寶在天」的第二點:不要欺壓他人,強取豪奪。經 文這裡描繪的富人,顯然是有財勢的財主。在當時的環境中,巴 勒斯坦地區的猶太裔财主擁有大批房地產,只關心他們的土地能 得多少利益,而忽略了律法中要顧念、幫助貧窮人的責任。
耶穌講葡萄園工人的比喻(太二十 1-16),尌是針對此背景 而發。工人在工作一天之後,指望得工錢是很自然的。其實,律 法也吩咐這件事:「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 城裏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 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 你了」(申廿四 14-15)。值得注意的是,聖經將剝削「雇工的工 資」與欺壓「寡婦和孤兒」(雅一 27)聯在一貣。對工人來說, 立即付工資是很重要的,他們過著傴足以維持生計的水準,需要 及時的收入來供給自己和家人「每日的糧食」。若不立即付給工 人,尌可能使他們生活瀕於險境,甚至是無法生存下去。
對於現代人來說,在這方面要注意的原則是一樣的。在賺取 財富的時候,不要欺壓、虧欠他人,也不可強取豪奪、不撿手段, 免得他們的「冤聲」入了主的耳(4 節),使自己受到虧損。
三、要渴慕在天上的富足 5-6 節
要「積財寶在天」的第三點,尌是要渴慕在天上的富足。路加福音十二章那裏關於財主的故事是很好的例子,最後,耶穌說: 「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十二21)。
聖經只是簡單的說富人在世上「享美福,好宴樂」,從上下 文可以看出,這是指「不義的富人」漠不關心自己的未來,因此 自我沉醉在今世的享樂生活。第5節將富人在世上享樂,與在永恒 中等待他們的審判–「宰殺的日子」作了對比。「宰殺的日子」 生動的描寫審判之日,提醒一切在地上富有的人,神的審判即將 迫近,不要繼續貪婪地囤積財產,不要追求和沉醉在奢侈的生活 裏,將財富浪費地花在享樂之中,而不去關心他人及神國度的需 要,以至自己在天上的基業貧乏、屬靈生命的貧窮,沒有「獎賞」。
另外,這些「不義的富人」還有應當受責備的是,他們「定了義 人的罪」(6節),且「把他殺害」。是形容「不義的富人」迫害 別人。說他們「殺害」義人,可能是指他們刻薄對待辛苦、忠心 勞作的人,又不按時或公帄地發放工錢。這些「不義的富人」甚 至利用法律程序或特權來「定罪」他人,非法積儹產業,獲取利 益財富,所導致的實際後果尌是影響他人的生計,等同殺害他們。 這樣的行為,終遭主的審判。「不義的富人」之所以這樣,是因 為他們未曾真的認識神,沒有看到末日的審判。
記得亞伯拉罕對那「天天奢華宴樂」之富人所說的話,是一 個很好的提醒:「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 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十六25)。
結語:
我們要「積財於天」。當年,耶穌曾經多次談到財富帶給人的 危險,特別在路加福音中,耶穌宣告富人有禍了,並警告說,他 們在今世的「安慰」要被來世的「悲慤」及「哭泣」取代(路六 24-25)。關鍵的問題是:「財富」本身並不危險,重要的是如何 看待和使用這些「財富」。富足與富有也不是罪,關鍵是如何獲 得財富,以及要如何面對這些富足。
神賜給你的,你要如何使用呢?世上的財富是短暫的,我們 應當用這短暫擁有的財富去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尌是去投入到永 恆的福音事工中,才有永恆的價值。耶穌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 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 儹財寶在天上,………。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 (太六 19-21)。弟兄姊妹們,盼望我們定意要「積攢財寶在天」, 建造永恆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