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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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人物)亞利馬太人約瑟

香港 蘇美靈

約十九38-42:「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的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裏去見耶穌的,帶着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了香料裹好了。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裏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只因是猶太人的豫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裏。」

四本福書的作者從不同的角度敘述基督的一生,在環繞耶穌周圍的門徒和跟隨祂的人中,我們經常看見祂十二使徒的事跡,但有些人的名字只出現一次或兩次,甚少在四本書都有記載。這位亞利馬太城的義人約瑟,可能是一位知名的尊貴議士,以致他的為人是人所皆知。綜合各福音書對他的描寫,在當時的世代,他可能是屬於鳳毛麟角的罕有人物。

1.他是一位尊貴的議士(可十五43)

在當時的公會有七十位議士,有相當大的權力審判百姓的民事,好像今天的國會議員,是代表人民的。議士多是來自祭司家族的大祭司、祭司、文士、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領袖,是屬於上流階級的知名人士,也多是富裕的(在當時的社會,擁有財富被認為是神賜福的証明)。福音書記載的另一位議士是尼哥底母,他曾夜訪耶穌尋求神國的事。那麼這位亞利馬太的約瑟也和尼哥底母一樣,留意這幾年所發生的事。若普通人遇見他們,必然肅然起敬。

2.素常等候神的國 (路廿三51)

他和記載在路二25的義人西面一樣,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根據歷史的記載和猶太省當時的處境,自從最後一位先知瑪拉基之後,四百年間神沒有差遣任何先知對選民說話。又因為猶太省經常處於作戰狀態,受外邦人侵略,所以這些敬虔和愛神的義人都等待神所差來的那位先知,希望祂能拯救他們脫離目前的窘境。故此當施洗約翰出來之時,眾人都蜂擁到他那裡,聽他的道,受他的洗。這位約瑟和尼哥底母必定風聞這些大規模受洗和悔改的事。及至約翰被希律斬首之後,耶穌在各地所行所說的,比約翰更為轟烈,約瑟也細心觀察祂的言行,必定是祂了!奈於他的身份,他暗中作他的信徒(約十九38)。有解經家批評他是否懦弱,不敢公開承認是門徒,是否恐怕失去尊貴的地位和名譽。根據約九22記載,當那生下來是瞎眼的得到醫治之後,他的父母不敢正面回答法利賽人的問題,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祂是基督,會被趕出會堂,那麼若一位專貴的議士也承認祂是基督,更作祂的門徒,豈不是也被趕出會堂和喪失議士的資格?約瑟似乎還未敢將自己的名譽、地位孤注一擲。

3. 不同流合污(路廿三51) 

自從耶穌三十歲出來傳道,法利賽人,文士等人早已處處針對祂了,更挑戰祂怎可以有赦罪的權柄(可二6)、怎可以自視與神同等,所以他們多次要找祂的把柄,要殺害祂,甚至派差役去捉拿祂(約七30)。約十一47說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商議對策。那麼,約瑟可能也在場,聽他們所謀定的計劃。不知是否用舉手決定議案,可能約瑟並不讚成他們的決定,但少數要服從多數。雖然他沒有參與他們所謀所為的,但他並沒有向耶穌或祂的門徒通風報訊要祂小心法利賽人所設下的計謀。可能他仍在觀察耶穌如何應付敵人的計謀,留意事情的發展。

路十九47記載祭司長和文士與百姓的尊長都想要殺祂。尊貴的約瑟必定看在眼內,不會附和公會的決定,不和他們同謀,即使耶穌復活升天了,祂的們徒被聖靈充滿後,放膽傳道,公會仍然不放過他們,使徒行傳記錄了公會為這些事煩惱不已,多次捉拿他們。

但太廿七1說:「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約瑟可能心急如焚怎辦了。

4. 為人善良公義 (路廿三50)

約瑟雖然身為財主,可能有許多田產、穀倉、牛羊、葡萄園,無數的僕婢、管家等,但他卻為人善良公義,在公會討論百姓的事件,公正不偏不倚,不像其他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被耶穌斥責和數算他們的罪狀。約瑟為人善良,可能他賙濟窮人、寬恕別人、免人的債、不計較別人的惡,在眾人眼中是一位樂善好施和不與人爭執,寧願自己吃虧的人。不少財主都恃着錢財而欺凌弱小,或目中無人,不敬畏神,但他財、才、德兼備,實在是罕見的。

5. 轉捩點

路廿三47-48:「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着胸回去了。」約十九38:「這事以後……。」可十五43:「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耶穌死時所發生的事是驚天動地的,連百夫長也感嘆地說這是個義人。約瑟也必定在人群中,遠遠觀看這一切事情。可十四43說「他放膽」。按照當時的習慣,被定死罪者必定是惡名昭著,家人未必會去領他的屍首埋葬,若沒有家人領的話,官府只好將他拋在城外的坑中,任由野狗或禿鷹噬食,不會有正式的安葬儀式,與耶穌同釘的兩個罪犯可能會遭遇這種下場。

此外,按猶太人的習慣,墓穴是屬於家人的,很少會讓陌生人安葬入內,而官府也未必肯將屍首給一個非親非故的人。門徒也沒有膽量領取祂的屍體,因為怕猶太人會視他們為同黨,而遭到不利。但約瑟卻放膽去見彼拉多。他的膽量從何而來?可能他發覺原來耶穌並非常人,連外邦人的百夫長也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可十五39)。那麼約瑟不再怕猶太人了,他以前暗中作門徒,現在公開的求耶穌的身體,他懇切的、渴望得到祂,他甚至不怕被猶太人或公會的人譏諷他要求死囚的屍首。約十九38的「這些事以後」可能成為約瑟的轉捩點,他棄「暗」投「明」,現在是公開作耶穌的門徒。

6. 由童女之腹到財主之墓

耶穌本是與神同等同榮,卻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腓二6-8),在世三十多年後竟然以死囚告終。約瑟現在領了祂的身體,把祂安葬在本來為自己而鑿出的新墳墓(太廿七60),表示他視耶穌為自己家裡一份子,這墓是屬於財主的,現在卻為主而用,應驗了賽五十三9:「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約瑟在耶穌一生最黑暗的時候,將自己可以做的拿了出來。耶穌出生於一個沒有人用過的腹中,因為馬利亞是童貞女,耶穌是頭生的。耶穌死時葬於一個沒有人用過的墳墓。祂在世生於一個普通的家庭,死時卻被接納為財主家庭一份子。約瑟這時已不再懼怕猶太人了,因為他已公開了自己是耶穌門徒的身份,即使失去議士的資格,也不會後悔。其他猶太人仍然視耶穌為他們的頭號敵人,但他卻視祂為自己家庭的人,及至耶穌復活之後,約瑟可能更熱心宣揚神國之道,他也可能後悔在耶穌沒有親自和祂說過一句話(對於亞利馬太的約瑟,自五世紀以來有很多的傳說,他怎樣熱心傳福音,又被捉拿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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