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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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手冊)四福音中的疑難 – 7

四福音中的疑難

蘇佐揚

十、兩個瞎子?出耶利哥?

馬太福音廿章 29~30 節記載耶穌「出」耶利哥時,遇著「兩 個」瞎子求醫治。馬可福音十章 46 節亦說「出」耶利哥,但只 說出「一」個有名字的瞎子。路加福音十八章 35 節卻說「將 近」耶利哥,醫了一個瞎子,才進耶利哥(路十九 1)。到底瞎 子有幾個?是耶穌出耶利哥抑入耶利哥時所醫治的?

耶利哥有新舊二城,新城到舊城有一條馬路。由新城到舊城 時,那邊也可以說將近耶利哥了。正如不少地方亦有新舊二城, 或者新舊二鎮,其理相同。

瞎子呢?一定有兩個,其中一個比較出名的,名叫巴底買; 另一位無名瞎子也來得了醫治,馬可與路加只記其一,馬太記其 二。有人說耶穌入耶利哥時醫好一個,出耶利哥時醫好兩個,這樣是醫了三個瞎子,也有可能。

十一、一人騎兩隻牲畜?

馬太福音廿一章 7 節說門徒「牽了驢和驢駒來」,耶穌就騎 上。馬可福音十一章 4 節和路加福音十九章 30 節都是說「一匹驢 駒」,就是小驢。到底是一隻驢呢?還是兩隻呢?馬太印證先知 的話說:「騎著驢,就是驢駒子」,馬太所記的事實是「一匹驢 和一匹驢駒子」。先知卻說是騎驢駒子,這怎麼解決呢?

驢一定有兩匹,因為這驢駒是不會離開母驢的。而且這隻驢 駒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可十一 2;路十九 30),是初出茅 廬的小伙子,一定和母驢在一起,不過馬可與路加不記載而已,他們都記了一句馬太沒有的話,「從來沒有人騎過的」。

十二、撒迦利亞是誰的兒子?

代下廿四 20~22 說被殺的撒迦利亞是耶何耶大的兒子,何以 太廿三 35 說是巴拉加之子?巴拉加是誰呢?這裏有幾個說法:

  1. 有人說這是著撒迦利亞書的那一位,他是比利家之子 (亞一 1)。比利家與巴拉加都是耶和華賜福之意,一個是希伯 來文,一個是希拉文的寫法而已,但聖經未言這人被殺。
  2. 有人說是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路一 13)。
  3. 有人認為在主降生前有一人名撒迦利亞被殺,該段事 實人人皆知,所以才題出來。
  4. 奧古斯丁說:主預言以後(主後七十年)有一人名巴 錄(巴錄是有福之意),他的兒子撒迦利亞在聖殿被殺。
  5. 多數人相信這撒迦利亞是歷代志下廿四章所記載的耶 何耶大之子,巴拉加是耶何耶大之別名,耶何耶大因救國有功, 時人稱之為巴拉加(耶和華賜福)。
  6. 還有人說:撒迦利亞是耶何耶大的孫子,是巴拉加的 兒子,不過歷代志下不記其父之名,只記其祖父之名,同時希伯來 文兒子與孫子同一字,並無分別。

還有一點要補充的,猶太人的舊約聖經的書卷編排次序,與 中文聖經的編法不同,第一卷是創世記,最後一卷是歷代志下, 不是瑪拉基書。所以主說:「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撒 迦利亞的血為止」(太廿三 35),就是包括由創世記到歷代志下, 所以這個撒迦利亞一定是歷代志下那個無疑。

十三、兩個西門和兩個女人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6~13 節所記的西門和一個女人與路加福音七章 36~50 節那個西門和一個女人是否同一件事?有人說 是一件事,但其實是兩件事,而且是絕對不同的兩件事。

  1. 西門不同。路加所記的是法利賽人西門(路七 36);而 且是一位不以禮貌待耶穌的西門(44~46 節)。馬太與馬可所記 的,是一位長大痲瘋蒙主醫好的西門(太廿六 6;可十四 3)。照 約翰福音十二章所記,還有馬大與拉撒路作陪客。
  2. 時候不同。路加所記是耶穌初傳道時的一回事,且在講 撒種比喻以前,馬太福音所記是耶穌在耶路撒冷最後七日的事。
  3. 女人不同。路加福音所記的是一個有罪的女人,在主 腳前流淚認罪的;馬太福音與其他福音則記這女人是來為耶穌安 葬之事膏主的;約翰福音還記出她的名字是馬利亞。多數人承認 西門是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的叔伯(一說為父親);路加福音 所記的那女人,是法利賽人對她有輕視之心,馬太福音、馬可福 音、約翰福音則說門徒不喜悅她。
  4. 結果不同。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對那女人說赦罪的話, 叫她平安回家;馬太福音、馬可福音,約翰福音則記載耶穌誇獎 那女人,吩咐門徒到處傳說她的嘉懿行為,使人效法她。
  1. 十四、兩次潔淨聖殿

耶穌潔淨聖殿,一定有兩次,時候和情形都不同。

約翰福音二章與馬太福音二十一章、馬可福音十一章、路加福音十九章所記的完全不是同一件事。 約翰福音記載耶穌在耶路撒冷首次過逾越節的事,其他三福音書(符類福音)記錄耶穌末次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事。

約翰福音記載耶穌用鞭子把牛羊趕出殿外(約二 13~15: 留意耶穌沒有用鞭子打人或打牛羊,祂只用鞭子把牛羊趕出殿 外 。祂從來不動武),前三福音則沒有題到牛羊的事。約翰福音所記耶穌對他們所說與前三福音所記的也不同,而且約翰所記這 事發生以後與猶太人所起的辯論,別的福音書都沒有記載。

以上兩個西門與兩個女人並耶穌兩次潔淨聖殿的事,不能混為 一談的。如果勉強說,一定是一件事情的兩種記述法,那就等於 說:「馬利亞的弟兄拉撒路死了以後,耶穌叫他復活 (約十一), 復活後生活困難,淪為乞丐 (路十六),天天坐在財主門口,後來 又死了,被天使帶到亞伯拉罕的懷抱裏去。」這樣說是滑天下之 大稽,荒天下之大謬了。

十五、先知耶利米的話

太廿七 9 說先知耶利米說了這一句話,但這一句話是撒迦利 亞書十一 12~13 節的話,耶利米書十九章雖有題到匠的事,但 沒有講三十塊錢之預言,那麼為甚麼馬太說是耶利米說的呢?

  1. 馬丁路得說:馬太寫錯了,但是這說法並無理由。
  2. 阿利金說:第一個抄經者抄錯了,希伯來文撒迦利亞 和耶利米(原文是耶利米亞)兩個名字的字母有點相倣。
  3. 有人說:撒迦利亞該段傳說是耶利米所筆記的。
  4. 亦有人說:耶利米書十九章一節記載他買瓦瓶之時曾說 的話,撒迦利亞卻記起來了,但本來是耶利米的話。
  5. 最可信的說法是:猶太人們的舊約先知書,各卷合成 一集,以耶利米之名稱為總稱呼。因為耶利米書是第一本(不像 中文聖經以以賽亞書為第一本)。所以凡是先知的話,都可以說 是耶利米的話。比方說,我們題出馬太福音裏任何一句話,我們 可以說,馬太如此說,馬太這二字,其實不是指馬太其人,乃是 指馬太福音這本書。照樣,因為先知書以耶利米為書的總名,所 以撒迦利亞的話也可以說是耶利米的話了。
  6. 又有人說:馬太福音本來是用亞蘭文寫的。亞蘭文本來沒有耶利米三個字,後來譯成希拉文時,抄者添上耶利米三字, 或者也是根據上述的理由,以耶利米為先知的總名稱也未可料。

十六、耶穌由被捕至死的時間(禮拜四至禮拜五)

夜間一點鐘在客西馬尼禱告被捕被解至亞那面前 太二十六 36;約十八 1~12;約十八 13~14
兩點鐘在亞那面前受審 約十八 19~24 
三點鐘 
在大祭司該亞法面前受審 可十四 53~65 
早上四點鐘 
被公會判死刑
初次在彼拉多面前受審 路二十二 66~71;太二十七 1~2;可十五 1;路二十三 1~7;約十八 28~40
五點鐘 
在希律面前受審,二次在彼拉多面前受審、挨打、被兵丁戲弄 路二十三 8~12;路二十三 13~25 太二十七 11~26;太二十七 27~31;約十九 1~3 
六點鐘 
被彼拉多定罪 約十九 4~16 
上午九點鐘 
被釘十字架 可十五 21~27 
正午 
將母親交與約翰 約十九 25~27 
正午到申初 
(三點鐘)遍地黑暗 太二十七 45 
午後三點鐘 
將靈魂交給天父 約十九 30 

十七、復活的早晨

前三卷福音書的末一章和約翰福音二十章說到抹大拉的馬利 亞在耶穌復活的早上要去膏耶穌,各福音書所記的都不同。

約翰福音二十章 1 節 
天還黑的時候。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1 節 
天快亮的時候。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 1 節 
黎明的時候。 
馬可福音十六章 2 節 
出太陽的時候。

到底馬利亞在甚麼時候去膏耶穌呢?這問題很簡單,抹大拉 的馬利亞起來要去的時候,「天還黑」,她去找她的同伴雅各的 母親,馬利亞和撒羅米之時,「天快亮了」。一邊走,一邊天亮 「黎明」了。到了墳墓,「太陽出來了」。四福音書各記一個時 候,但合起來看,彼此沒有不符之處。

十八、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

多數人看馬可福音十一章 13 節這節經文,就莫名其妙,以為 「既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應該沒有果子,何以耶穌要咒詛它 呢?可是,不要被文字騙了,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果 子已經熟透了,但尚未到「收果」的時候,樹上的果子這時應該 很多。那就是說:「樹上果子這時候應該很多,尚未有人來收, 因為未到收果子之時。」何以這樹竟然沒有果子,只有騙人的葉 子,所以應該被咒詛了。還有,無花果樹先有第一粒果子才慢慢 長葉子,所以有很多葉子的時候,應有很多果子。

十九、陰間有幾個

「陰間」是肉眼所看不見的世界,顯然的包括「得救者的陰 間」與「不得救者的陰間」而言,而不是只指滅亡者受苦的地方。 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六章所描述陰間的情形,全部聖經只此一處 記載得如此詳盡,其中告訴我們那不得救的財主所在的陰間是非 常痛苦之處,而拉撒路與亞伯拉罕所在的陰間,乃是得救者得安 慰之處 (25 節)。

不少人對這一段經文所記載的讀得太快,以致有錯誤的觀 念,以為亞伯拉罕是在「上面」,那受苦的財主是在「下面」。可 是亞伯拉罕說得很清楚,他說:「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 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26 節)。從「深淵」一詞便知不是亞伯拉罕在「上面」而財主在「下面」,乃是兩個不同的 陰間都是在一個「平面」,不過兩者距離「很遠」(23 節)。

對於肉眼所看不見的世界,我們從聖經中所獲得的資料是有 限的,即使上主要我們多知道一些,也無可能,因為人的言語不 夠用,有許多事情,恐怕不能用人有限的言語和知識所能表達。 所以我們只能根據聖經所記載的去研究,而不作強調的解繹。陰 間是一定存在的,但我們如果說惡人的陰間是在地球裏,善人的 陰間是在某一星球,則無聖經明文的根據,而且不能稱之為「看 不見的世界」。

二十、其他

  1. 賣衣服買刀(路廿二 36)。為何主叫他們賣衣服買刀?因為這句話是關乎使徒們以後出外傳道,不像主在世時那種容易 傳道景像,應該預備自衛武器,並非當時要他們買刀。但使徒們 不明白,所以回答說:「這裏有兩把刀。」主耶穌看他們不明白, 也不願解釋,因為心裏難過,所以說:「夠了」。
  2. 婦人!我與你何干(約二 4)?婦人原文為「娘啊!」 為猶太人對母親的合法稱謂,好像中國北方的稱呼。如此,即亦 非無禮之言。
  3. 沒有人升過天(約三 13)。以利亞、以諾不是升天了 嗎?是的,他們是「升了天」,並不是「升過天」。若升「過」 天,一定還回到世上也。
  4. 不要摸我(約廿 17)!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 (約廿 27)。耶穌叫馬利亞不要摸祂,後來又叫多馬摸祂,為甚 麼?「不要摸我!」原意可解作「不要留戀我」,因我在世還有四十天和你們同在,你們可以常看見我。所以說:「我還沒有升到天父那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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