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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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放縱的自由

能拒絕放縱,才是自由。

自由必須與自覺並存,經過自覺反省,才能對自己的才能與處境有充分了解,也才能完全地掌管內心的慾望,從而做出有調和及合乎理性的抉擇。

不經自覺的自由,只是一種隨意選擇,這選擇是不由自主地跟從外界潮流而走,也是隨慾而縱的放蕩。這種自由是被控制的生命,被外在環境控制,被自己情慾控制,被自己的傾向與脾氣所控制。

無自覺的自由,產生無自主的平面人。

無自覺的自由,使人失去自己。

有自覺的人,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知道自己的局限與所長,監管著自己生命。

有自覺的人,先充實自己,修養自己,以文化的素養、思想的深刻,去作出抉擇,而這抉擇,是真正由自己所掌管,是從內心的自由所產生。

有自覺的人,可以自由地不隨從情慾而走。

不受情慾控制的人,才能自主地做人,才能選擇善惡美醜,才能品味那真正的道德。

能在心靈上和思想上自主者,才是自由的人。

環境可以控制人的身體,權勢能操縱人的的嘴巴,但心靈自由的人,沒任何外在力量或身體情慾可操縱他,做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才使道德抉擇成為可能。

有了道德抉擇,人遂可以拒絕嫖賭飲吹,拒絕婚前性行為,拒絕婚外情,甚至拒絕讀一本色情書,看一套三級電影,拒絕謀算陷害他人,拒絕發脾氣漫罵,拒絕自視高人一等,拒絕自以為是,拒絕心懷憤恨,拒絕醜惡的思念。他就從以上一切中得到釋放,得到自由。凡以為自由而去放縱的,其後果就是陷溺與以上這一切的行為或心靈的捆縛中。

只有心靈得自由後,人才可以自在地與天地往來,與上帝感通,與萬民同甘苦。

承蒙梁燕城博士授權轉載,摘自《心靈有約》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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