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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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 3 – 理解我們的感覺)課 2 – 認識憤怒

第三單元第二講
認識憤怒
比爾‧逋汝爾
釃利‧布朗
熙拉瑞 M.孟卿格 (Dr. H.M. Motsinger) 教育學博士、執業咨詢師

在學本課之前,用幾分鐘時間,請把你對憤怒的定義寫在所附的問卷上,再加上你小時候觀察到的成年人憤怒時的表現。然後將它放到看不見的地方,直到本課結束之後再拿出來。我們建議你中途不要查閱經文,先一口氣讀完全部課文,然後再學習經文。最後,在完成問卷之前,回頭更細緻地學習一遍。

一、介紹

憤怒普遍見於不同年齡的各種人群,是人生存的一部份。我們都有過憤怒,或是大發雷霆,或是按捺無語。人類的共同問題中存在著許許多多令人憤怒的地方。單是當一個人,從事任何一個有價值的事業,這本身就把人放在產生憤怒的社會環境之中。憤怒可以導致暴力的行為或慢性的壞脾氣。各種常見的氣惱能奪走我們的喜樂和破壞我們的人際關係。對每個力爭活出新生命行為的人來說,學會如何處理憤怒的情緒是一個關鍵。

在本講,我們要認識憤怒的定義,還將對憤怒的情緒、它的識別和行為方面展開討論,並要回答「憤怒是不是罪」這樣的問題,也要分析憤怒的原由。我們還要涉及聖經中針對憤怒的闡述和神之所以憤怒的原因。在下一講,我們要列舉一些處理憤怒情緒的常見方法,這包括消極的和積極的方法。

二、認識憤怒

A. 什麼是憤怒?

憤怒這種情緒比人的其它任何情緒都更複雜。它由生理反應、思維、感覺的認知、決定、習慣、甚至還有潛意識下的動機等方面所組成。

憤怒的表現,從不愉快,一時發火到付諸暴力,各不相同。發脾氣時最常見的行為多是身體上的表現,如吵罵,打架,敵對,甚至肉體上的虐待。但是,隱而不見的憤怒也會以不和、不滿、玩世不恭、譏諷、被動的攻擊行為、給同學起外號、怨恨及態度惡劣表現出來。

人有時對神感到憤怒。如果表達得恰當,這不見得是錯的。據舊約中約伯記的記載,約伯就對神有過憤怒。

B. 憤怒的組成部份

憤怒擁有內在的情緒反應和外在的行為反應。它包括三個部份:感情,識別力和行為。這些部份同時發生,使人在發脾氣時感受到一種衝動。瞭解到這一點,就有可能看到,我們表達憤怒的行為也許是有罪的,但憤怒感本身不一定是罪。憤怒的感情是神設計的內心系統,意在給人動機和力量去完成艱巨及有生命危險的任務。

1. 情緒上的反應

在憤怒中我們所體會到的感覺,部份是來自對周圍環境變化的情緒上的反應。緊張在人體內引起化學反應,導致血流增加和血細胞的大量繁殖以抵抗感染。肝臟產生出更多的糖質來加強身體的能量供給。任何無準備,令人緊張的事件多會造成這些身體上的反應,使心率加快,使肺功能,消化道活動及其它刺激因素增強。這就是憤怒和高血壓之間有關係的原因。

2. 識別上的反應

常聽有人說,「我太生氣了,沒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我忍無可忍才幹的。」或是「那孩子太氣人了!」這些說法所掩蓋的是這樣的事實:在有憤怒情緒的前後,就已存在著影響憤怒行為的思維。人如何發洩憤怒的情緒取決於對事情的認識。護士在照顧一個無禮,但生命垂危的癌症病人時,會比對她無禮的丈夫有更多的耐心。

3. 行為上的反應

憤怒在行為上的反應由人表露出來的和沒有表露出來的言行所構成,其涉及面非常廣泛,從生悶氣到暴力殺人。這些反應有暴發性的(叫嚷、扔東西、打人),也有含蓄的(不滿、氣惱、悶氣在胸);如處理不當,隱藏起來的憤怒最終也會爆發。這可能導致深度抑鬱,甚至自殺。

C. 憤怒:一個後天學來的反應

憤怒的表現是人在早年從周圍的環境中學來的。如同其它行為一樣,我們周圍的人對我們在這方面有強大的影響。對此,箴言 22:24-25 指出,「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恐怕你傚法他的行為,自己就陷在網羅裡。」憤怒既可以是短暫的發作,也可以是一貫的敵意。正因為憤怒的表現是後天學來的,所以它能夠被糾正。

D. 憤怒的益處

憤怒為我們成就難事提供精力和動力。如疼痛一樣,憤怒可以對我們起警告作用,表明我們與周圍環境的關係不恰當。其實,憤怒,若與他人共同處理得當,還可能有益於我們的人際關係。憤怒可顯現出一個人內在的異常,及時的自我檢查有助於個人的成長。

E. 聖經中憤怒有益的實例

據出埃及記 32 的記載,摩西剛從神那裡接受了律法就看到以色列人拜起偶像來,於是他火冒三丈。在人們狂舞喧鬧中,摩西把兩塊法版摔下,又將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藉著憤怒帶來的力量,他很快地重新建立了領導以色列人的地位。

大衛,當時僅是個男孩子,見到為主而戰的士兵們因害怕非利士的巨人歌利亞而止步不前,就十分憤怒(撒母耳記上 17)。儘管有畏懼,他的憤怒和對神的依賴讓他採取了行動。後來,在聽完先知拿單講述一個富人從窮人那裡偷竊時,他憤恨那富人(撒母耳記下 12)。也許是這怒氣給了他力量承認自己就是那個不義的富人。

F. 憤怒在人際關係中

有時我們也對陌生人憤怒,但我們的憤怒多是針對自己最愛的人,在一起時間最多的人。憤怒可以改善或破壞人際關係。我們知道,就在我們憤怒的時候,我們也是可以自制的。學會恰當地表達憤怒的人比那些不流露情感或亂髮脾氣的人會得到更多的尊敬。

G. 敵對和怨恨

敵對和怨恨與憤怒有明顯的區別。憤怒本身是中性的,自然的反應,這個反應的顯露可以是有益的或有害的。然而,敵對和怨恨不是出自突然的感情發洩,而是對待生活和別人的態度,其根源是人死死地抓住他憤怒的情緒和不諒解的態度。憤怒的人不是生來就有怒氣,他們一直不能恰當地處理自己的情緒,脾氣就變得越來越暴躁。憤怒是暫時的,而敵對和怨恨卻相當持久。充滿敵意的人可能原來有過傷心、失意或恐懼,對冒犯他們的人和事懷恨在心。人類的歷史充滿了敵對事件。希伯來書 12:14 勸導我們努力與所有的人和平相處,第十五節說明了這樣做的原因:「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憤怒就是這裡所說的「毒根」,而敵對是從這根上發出的芽。

敵對和怨恨通常導致對當事人的傷害,而且對懷怒人的傷害比對被憤恨的對像要大得多。這非常破壞健康,因為它吞噬著人的內心。就如同一個裝著酸的美麗瓶子,表面儘管一切如常,但它終會被從裡到外腐蝕透了。也像被蜂蟲叮咬而死一樣,要經歷一叮一咬的折磨。因不處理他們的憤怒情緒,充滿敵意的人雖早就忘記了讓他們最先發怒的事,但已經養成了習慣,就對整個世界都心存不滿。

有一次,我們在電視上觀看了一個人物採訪。被訪的這位婦女是殘暴強姦犯的受害者,她的眼睛被害失明,身體還落下別的終身殘疾。當問到是否對殘害她的人感到怨恨時,她回答說「不」。她說,此人已經奪去了她的視力,她不會讓這人再繼續奪走自己任何的精力和時間,剝奪她生活中的喜樂。多麼棒的回答啊!她已經學會了怎樣避免被馬蜂一次又一次的叮咬,有效地處理了她憤怒的情緒。

H. 憤怒是罪嗎?

憤怒被定義為人經歷挫折時萌發的情緒,本身並不是錯。它實為中性,是人正常的反應。如果憤怒是一種正常反應,為什麼聖經有經文說它是錯的呢(歌羅西書 3:8,以弗所書 4:31)?細看一下以弗所書 4:26 的上下文,我們就會明白,憤怒本身並不被稱為罪,但人會因沒有解決的憤怒而犯罪。箴言 16:32 和雅各書 1:19 還對不輕易發怒的人表示稱讚,以弗所書 4:26 也說,「生氣卻不要犯罪」,這都支持憤怒本身不是罪的觀念。所以,憤怒的感情不為罪。將憤怒變為罪的是憤怒的發洩方式和它的不良動機。

I. 神的憤怒

有許多經文都支持憤怒本身是中性,它並不為罪,並且還講到神的憤怒(出埃及記 32:10,民數記 11:33,以賽亞書 65:15,詩篇 78:38)。詩篇 7:11 說,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但是,憤怒僅是神性格的一部份。神還被稱是不輕易發怒的(詩篇 103:8,以賽亞書 48:9,約拿書4:2)。他有仁愛,施憐憫。神的憤怒是他的正義面對世上罪惡的必然反應,
但又受到他耐心和憐憫性格的制約。

在新約聖經裡,我們見耶穌公開表露憤怒。據馬可福音 3:1-5 的記載,在施神跡救治一個手枯萎的人時,耶穌因猶太人的硬心腸而憤怒。約翰福音 2:13-15 也記述了耶穌發怒,將在聖殿裡兌換銀錢的人趕了出去。另一個雖有憤怒而不犯罪的榜樣是保羅。他曾給那些需要被糾正的教會寫信,對教會中的不良現象表示憤怒(加拉太書1:6, 3:1, 4:21, 5:12)。

J. 什麼使人憤怒?

還記得電視連續劇「難以置信的廢船」嗎?在每一集中,由比爾‧必克斯比主演的角色在發怒變成廢船之前總要說,「請別叫我生氣。我生氣時,你不會喜歡我的。」這個電視劇給人一個錯誤的印象:憤怒是不可控制的。憤怒能被,也必須被控制住。有控制的憤怒並不一定是沒有發洩的憤怒。

什麼使人憤怒?回答是除你自己之外,沒有任何東西能使你憤怒。憤怒的人自己使自己憤怒。「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詩篇 37:1)人憤怒是因為他自己選擇了憤怒。憤怒是一個決定、一個選擇。圖2-1 是摘自史迪文‧寇維所著的《有非凡成就人的七個習慣》。這很好地說明了我們有如何反應的選擇。左圖被寇維博士稱做「被動式模式」。這個模式所顯示的就像「難以置信的廢船」中演的一樣,大家雖普遍認同這種觀點,卻它卻是錯誤的:我們是外界刺激的被動受害者,我們不得不對這刺激做出反射性的反應。右圖則表明,在刺激和反應之間,我們都有選擇,可以選擇如何做出反應。寇維博士稱此為「主動式模式」。

圖2-1. 憤怒行為的兩個模式

K. 憤怒的發洩:是好還是壞?

過去,弗羅伊德理論倡導用精神發洩來處理憤怒。弗羅伊德認為這能平息憤怒。發洩的方式有說出來、做鍛煉、打枕頭、籌劃報復,這些都被當作治療的方法。這些方法可能會有一點點效果,但很容易做過頭。問題是,此類表達憤怒的方法經常會誇大身體對憤怒的反應,其效果如同火上澆油一般。

圖2-2. 發洩憤怒的效果

L. 自尊心,憤怒和孤獨

越缺乏自尊心的人越唯我獨尊。對他們來說,正常的環境有時都具威脅性,憤怒之情一觸即發。生活中感到孤獨或身體有缺陷都可以使人以「我」為重,「我」字為大的慾望。事與願違的是,當他們感情外露時,周圍的人卻開始小心翼翼地與之交往,怕惹他們生氣。結果,孤獨的人就會更加孤獨。

M. 挫折感

因達不到自己的目標而產生的挫折感是憤怒的一個常見起因。生活越有目標的人會經歷越多的生活挫折。人體會到的挫折大小取決於目標對他的重要性及他為此付出的努力。

N. 放棄自己的權利

人常常覺得別人侵犯了自己權力,這是憤怒的又一個常見起因。其實,沒有個人權利上的侵犯,就沒有發生衝突的可能。我們可能會感到受人尊敬、有健康、能掙到錢、不受無禮司機和排隊人的加塞是自己的「權力」。一旦自己感覺到權利受到侵犯,我們就生憤怒。

耶穌放棄了他在天堂和神同在的「權力」(腓立比書 2:6-8),為成全神的計劃來到人間。亞伯拉罕也放棄了自己擁有兒子的「權力」,按神的旨意將以撒獻在祭壇上(創世記22:1-10)。

放棄自己的權利而使自己不憤怒的辦法十分有效。它在於人能認識到自己所有的一切其實都不是自己的,而是屬於神。當將自己的所有權轉交給神的時候,我們盡可放心神會關照好屬於我們的東西。放棄我們自己權力的關鍵是凡事謝恩,因為所發生的一切都是神所允許的。神可能不給我們某些權力,為的是在我們身上塑造他的品格。說到底,神最關心的是我們的內心,而不是外表。有時,神允許我們經歷一些考驗和困擾,是為了深化我們的精神生活。憤怒可以被看作是神放在我們身上的一個警報器,它能指出我們身上那些不順服神的地方。

我們每個人最終在年老死亡時,都會失去自己擁有的一切。這包括我們的成就和健康。雖然神要我們珍惜自己的工作和人際關係;但如果我們將信念放在自己的配偶、孩子或職業這些能被人奪走的東西上,那我們就錯了。我們與神的關係和他賜給我們的永生才是我們的支柱,是永遠不會被奪去的(馬太福音6:19-21)。

三、結論

憤怒是中性的感覺,無好壞之分。憤怒的表達方式不妥當才是罪。既使我們所處的環境的確讓人生氣,我們自己也有如何做出反應的選擇,不被自己的情緒所控制。憤怒可以影響到人的身體、精神和行為;但它有益的一面是給人提供精力和動力去克服困難,或是表明我們要在人際關係和個人態度方面加以改善。


承蒙「New Life Behavior International」 (NLBI)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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