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以撒至約瑟:殊途「不」同歸
殊途「不」同歸 (創世記27:1-46)1
神的道路不是一個對抗或對立的道路,而是一條順服的道路。尋求神的方法、尋求祂的時間和引導對信徒而言,是持續性的掙扎,也是一生的功課。但是叛逆及不信為我們的生活帶來麻煩、也給別人製造混亂,並且從神受到管教。
不出所料,二位兄弟雅各、以掃和他們父母間的彼此依賴、激烈和相互欺騙的關係,帶來不良的衝突、慘痛的失敗和可悲的結局。雙胞胎的一個將要哭泣,一個將要逃走,但兩位父母因個人理由而心碎。以掃沒有什麼改善,雅各變得更糟,而且家庭就此瓦解。
神給家庭的道路是怎樣的呢?比起順從我們的天性或聽從不好的勸告,為什麼跟隨神的道路才是上策呢?關係要如何挽回、維持或改善呢?
相信家和它的價值 (Trust in the Family and its Worth)
27:1 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就叫了他大兒子以掃來,說:「我兒。」以掃說:「我在這裡。」2 他說:「我如今老了,不知道那一天死。」3現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為我打獵,4 照我所愛的作成美味,拿來給我喫,使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5 以撒對他兒子以掃說話,利百加也聽見了。以掃往田野去打獵、要得野味帶來。6 利百加就對他兒子雅各說、我聽見你父親對你哥哥以掃說、7 你去把野獸帶來、作成美味給我喫、我好在未死之先、在耶和華面前給你祝福。』8 現在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聽從我的話。9 你到羊群裡去、給我拿兩隻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作成美味。10 你拿到你父親那裡給他喫、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11 雅各對他母親利百加說、我哥哥以掃渾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12 倘若我父親摸著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13 他母親對他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創27:1-13)
《創造與祝福─創世記註釋與信息》的作者艾倫羅斯 (Allen Ross) 強調:在創世記25至27章,這三章六個場合裡,這個家庭從未同時出現在一起。他們沒有一起坐下吃飯、彼此聊天或欣賞對方。在創世記27章,這些家庭成員常在門外偷聽、計畫下一步、低聲講話又暗中破壞彼此所說或所做的事。
這兩位父母從未彼此瞭解,從未一起商討一項爭議、或共同解決問題。母親「偶然聽到」父親的話,父親未經商量就自己做決定 (2至4節),兩位父母只對他們各自偏愛的孩子說話。母親利百加明顯地在這陰謀中扮演的角色就是教練 (9節)、廚師 (9節) 和服裝設計師 (15節)。
兩位雙胞胎的表現也不比父母好到那裡去。他們誕生的時間差不多,但是他們在態度、外表和嗜好的差異很大,他們兄弟在創世記27章也不相互說話。老大偷走了父親的心,但是老二偷走了他哥哥的祝福。
不幸地,這家庭瀕臨崩潰,因為家庭成員不珍惜、不看重、也不分享家中最重要的道德觀:信任。沒有信任,任何行動或忠告都落空,而且要改善對方的生活也是希望渺茫;有了信任,家人就能坦誠、團結與尊重對方,大家也更願意聆聽、相互依靠並且彼此照顧。
轉向神和祂的話語 (Turn to God and His Word)
27:15利百加又把家裡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他小兒子雅各穿上,16 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17 就把所做的美味和餅交在他兒子雅各的手裡。18 雅各到他父親那裡說:「我父親!」他說:「我在這裡。我兒,你是誰?」19 雅各對他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我已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請起來坐著,喫我的野味,好給我祝福。」20 以撒對他兒子說:「我兒,你如何找得這麼快呢?」他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21 以撒對雅各說:「我兒。你近前來,我摸摸你,知道你真是我的兒子以掃不是。」:22 雅各就挨近他父親以撒。以撒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23 以撒就辨不出他來;因為他手上有毛,像他哥哥以掃的手一樣,就給他祝福;24 又說:「你真是我兒子以掃嗎?」他說:「我是。」 (創27:15-24)
對以撒家庭而言,做決定時求助於神絕非很強的訴求。第二十七章揭露他們家庭裡的誇張、掩飾與過分的行為。以撒的弱點被記下來供讀者觀看。以撒愛好美食被重覆記載了三次 (4,9,14節),「美味」的希伯來字令人煩感地出現了六次 (4,7,9,14,17,31節)。這字除在本章外,另外兩次出現在所羅門對於貪愛美食的警告 (箴23:3,23:6)。以撒誇大其辭地說自己快面臨死亡 (2,4,7節) ,事實上他還多活了二十年 (創31:41),而且還多次擔任雅各孩子們的爺爺的角色 (創 35:27)。
以撒的軟弱是他沒落的原因。他嘴說出的話欺騙了他,而使他墮落的五種感官包括:觸覺 (21節「我兒,你近前來,我摸摸你」)、聲覺 (22節「聲音是雅各的聲音」)、視覺 (23節「手卻是以掃的手」)、味覺 (25節「你遞給我、我好吃我兒子的野味」) 和嗅覺 (27節「我兒的香氣如同耶和華賜福之田地的香氣一樣」。令人感到好奇的是,以撒在以掃與雅各之間固執地選擇了以掃,即使以掃娶了外邦不信主的女子為妻 (創26:34-35)。
母親利百加對雅各用最嚴格的命令,說服他照她的話去做。第八節的「吩咐」這個字是希伯來文的「命令」。經文指出她在煽動 (6節「利百加就對他兒子雅各說我聽見你父親對你哥哥以掃說」),她的想法 (8節「現在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聽從我的話」),從開始她就有的創意 (14-17節):「他便去拿來,交給他母親,他母親就照他父親所愛的,作成美味。利百加又把家裡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他小兒子雅各穿上。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就把所作的美味和餅,交在他兒子雅各的手裡。」(15-17節) 利百加向他的兒子發出九個命令語氣的動詞:聽 (8節)、去、拿 (9節)、聽、去、拿 (13節)、你聽、起來、逃往 (43節)。
小兒子雅各雖是個大騙子、好演員,卻是不快樂的勝利者,他也發出三個有說服力的命令:起、坐,喫 (19節)。馬克吐溫有一句名言說:「貓和謊言最顯著的差異之一是:貓只有九條命。」 謊言有諸多面目、無盡的活力,也有無說服力的掩飾手段。著名的好萊塢大導演馬丁斯科西斯 (Martin Scorcese) 曾說:「如果百分之八十是事實的話,你能夠說一個極大的謊言」。
更糟的是,雅各從頭開始就知道自己是同謀 (12節「倘若我父親摸著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 ,他被問三次時,都欺騙他的父親 (19,20,24節),每次的謊言也越加強而有力 (20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每次用更少的字回答,但聽起來卻更有說服力。雅各討好自己的母親,他妄稱神的名,又假借兄弟的名字、身分、外表、習慣,因而得到那祝福。
雅各先騙了他的哥哥,再騙他的父親,但最終還騙自己,以為他能逃脫一切的問題。威廉‧萊克 (William Blake) 說,「用壞的意圖述說真理比一切所說的謊言更嚴重」。
考慮他人及其處境 (Think of Others and Their Welfare)
27:41 以掃因他父親給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裡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42 有人把利百加大兒子以掃的話告訴利百加,他就打發人去,叫了他小兒子雅各來,對他說:「你哥哥以掃想要殺你,報仇雪恨。43 現在我兒,你要聽我的話,起來逃往哈蘭我哥哥拉班那裡去。44 同他住些日子,等你哥哥的怒氣消了。45 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氣,忘了你向他所作的事,我便打發人去把你從那裡帶回來。為甚麼一日喪你們二人呢?」(創27:41-45)
在這個家庭衝突中真正的失敗者不是以撒和以掃,而是利百加和雅各。之後,利百加承認她失去了大兒子以掃的愛、友善的對待與尊重 (創47:45)。
雅各也是失敗者,因為他只是空洞地勝過一個比他年長但軟弱的兄弟。以掃的生命本來就從第一天便走下坡。他在前兩章 (創 25) 就已經失去他的長子名分和家中領袖的角色,在前一章也因他一夫多妻的婚姻與異教的習慣 (創 26),使他失去了父親的寵愛,同時也失去他家庭的屬靈產業 (創 26:34)。以掃失去了家庭的繼承權,反而由雅各來繼承。雅各,因他沒有耐心等候神,將花幾十年的時間去醒悟並反省自己的行為。
雅各為了最高地位與財產 (27:28),並且為要制伏種族、兄弟 (27:37) 和其他人 (27:29) ,而付上了極重的代價。以掃不僅是討厭雅各,而是怨恨這個欺騙他的弟弟。在41節裡,希伯來文只是「恨」,而沒有「怨」的成分,這字首次在聖經中出現;這字也是約瑟的兄弟在他們的父親去世後,害怕約瑟會懷恨他們是同樣的感受 (創50:15)。
雅各失去了父親的信任 (創27:35) ,失去了哥哥對他的好感 (創27:41) ,也失去母親的陪伴和疼愛。利百加假借幫孩子娶妻的理由,送走了她寶貴的兒子 (創27:46) ,為要保住雅各的性命。雅各將在往後的二十年離家漂流 (創31:41)。他再也看不到心愛的母親,也不曉得她的死訊,也無法參加她的葬禮。雅各空手又害怕地離去。他走時比發生衝突前更無助、更孤獨也更悲傷。喬治‧伯納德‧肖 (George Bernard Shaw) 說:「生命中有兩大悲劇,一個是得不到你心中的願望,另一個卻是得到它」。
艾倫‧羅斯提到:利百加和雅各「根本沒有得到神不願給他們的;而且他們失去很多。」 富蘭克林 (Benjamin Franklin) 曾說:「罪的傷害非因它被禁止,而它被禁止是因為它的傷害」(Sin is not hurtful because it is forbidden, but it is forbidden because it is hurtful)。
結語
神的道路是最好的道路。信靠神的方法就是順服祂,並將你所有的害怕與願望都交給祂;不信的結果就是懷疑、反抗與心術不正。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 (林前14:33)。你是否全心信靠神?你要用自己的方法還是神的方法來解決問題?你是否在言語及行為上都認定祂?
做父母的,你是否以神的教訓及聖經的價值觀來養育你們的孩子?你是否教導他們看重對兄弟的愛、對鄰舍的愛及對神的愛?你是否洩他們氣或惹他們的氣?你是否忽略或害怕盡自己的責任?你自己是否羞辱或歪曲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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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篇由吳金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