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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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教會金錢誘惑

近期康希牧師事件,引發基哥討論有關教會金錢的誘惑議題,另亦回應聽眾電郵… 犯罪的基督徒能否進天國?信奉其他宗教的人死後是否都要下地獄?…

國(黃文國)基(麥基)

國:基哥,很快兩星期過去了,今集未入主題前先解答一下兩位聽眾的問題。第一位聽眾問:「他/她是信主多年的信徒,但她信主之後仍然覺得做了很多錯事,仍有犯罪,雖然他/她做的時候也知道自己是犯罪的,但一直沒有能力去改。另外他/她很遺憾沒有在家人離世前帶她信主,他/她問到犯罪的基督徒能否進天堂,這位聽眾的署名叫一位聽眾。另一位聽眾的問題相類似,她問到非基督徒死後是否都要到地獄,我們作了簡短的回答後便進入今天的正題。

基:第一個問題問到犯罪,其實對罪來說,每一天非基督徒或基督徒也好都犯了很多罪,甚至因你思想上的偏差去想一些壞的東西這已經是一個罪,何況你現在行為上的表現又是另外一回事,很簡單中國人的生活習慣,嫖、賭、飲、蕩、吹,每一樣也是罪,如看見一個女孩走過便想這個女孩很漂亮啊,讓我和她擁抱或親熱一下便好了,這又是一個罪。如果每一項也是罪的話,我們便滿身是罪。但這位聽眾來信說,她/他深知自已犯了很多的罪但改不了,你有沒有曾經嘗試想盡辦法去改而改不了,你若改不了神是絶對知道的,因人是很軟弱的。我不是埋怨神,但神很多時候給我們最好的卻也是最不好的,這便是七情六慾,即是我們有愛好去喜歡一種東西,且喜歡犯罪,但因著我們的沉迷而很難抽身,很多壞的習慣要改的話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的,你只要知道自己犯罪的話便要盡量去改,很簡單來說,我以自己為例子;幾十年前我很喜歡賭錢,買馬,(很奇妙地)有一天當我錯過了去買馬的機會,往後四十年以來我也沒有再去買馬。我這輩子也曾有些壞習慣,如;喝酒,我以前喝得很厲害,可以把它當為開水來渴,但現在我戒除它了,如果我沒有戒除也不(一定)是一個罪;吸煙,我偶然間抽一根香煙是不是罪呢?吸煙對身體不好、對肺部不好,我絶對認同。然而,雖然聖經中保羅說凡事可為?但我不被這些事牽引的話,便是自由人。酒放在這兒我不喝,為什麽?你不要被任何的東西控制你,這便是自由,識真理得自由。這個自由是我們去控制所有的事而不是所有的事牽著我們的鼻子走。只要你還知道自己的很多壞習慣也改不了,這便是她知道自己正在犯罪,向神悔改盡量去改,神是知道的,祂絶對會幫助你的。至於你問到一個人死了以後會不會因所犯的罪而下地獄呢?我相信是不會的。

國:事實上人也很難完全沒有罪。

基:所以,基於這個原因我曾向天父祈求說:「天父,我在有意無意間犯了很多罪,但如果你讓我離開這個世界,求你讓我有一點時間向你懺悔認罪,赦免我的罪,求你潔淨了我才返回天家。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帶著有罪之身進入天國。他既然知道錯便要有懺悔的心,聖靈還沒有離開過他,他沒有得罪聖靈,他知道自己犯錯,才會懂得認罪,不懂得認罪的話,錯到連自己也不知道,所以聖經說: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必定得救,因他相信耶穌時是口裏承認,心裏相信的,是因為身體的軟弱而犯了其他罪。

國:雖然這樣說,我也鼓勵弟兄姐妹,不可以因為這個原因你不能進天國。但你也不可以因神會給我們機會而成為你繼續犯罪放任的理由。

基:自己盡力也不行,神是知道的,可以欺騙人但絶對不可以欺騙神。所以我認為他是可以進天國的。

國:第二個問題也不用多講了,當中問到信其他宗教的人死後是不是都會落地獄。

基:地獄是指受苦的地方,陰間是待判。

國:因地獄這個字是我們中國人佛家的用字。

基:陰間可以說也是代表地獄,但是今天通訊很發達,神的道理在全世界處處可聞,但是如果聖經未傳到那兒或者在一百或二百年前根本沒有聖經,我信神但我不認識耶穌,你便判我下地獄是很不合理吧,對嗎?我不認識你那怎樣叫我相信你呢?所以聖經中也提到如果你不認識我,沒有聽過我的道理這便以你的良心作審判,你的良心每一代每一個時期都有不允許做的事。

國:我們可能曾聽說過如果一個嬰兒,當他只有幾個月大的時候便去世了,他沒有思想,未能聽到及理解到耶穌,他便要下地獄去陰間,這很慘,所以我們其中一派的看法好像基哥你所說。

基:談到這情況,我也將自己的見證跟大家分享,我跟以前的太太生了一個兒子,在他五個月大的時候便去世了,當時我的太太很傷心,晚上的時候在想歪的東西,忽然間聽到一個聲音,來回答她,發覺自己像隻螞蟻一樣,望向天空,有聲音傳下來,「如果你要再次見到你已去世的兒子,你從今以後一定要善待你的丈夫及兒女」。我只是想引證一件事,這個小朋友沒有罪的,他的思想還沒有成熟,你也會想這麽小的小朋友腦袋還沒有成熟,難道天父不知道嗎?他當然知道?他怎會讓他下地獄呢?就算你讓他下地獄受苦他也不知道,既然是這樣,我認為既然未信基督而又沒有機會聽到基督的話,是沒有罪。

國:原來我們談了一半也沒有進入今天的正題,我們回到今天的題目,談談教會的金錢誘惑,近來有個例子,新加坡一間很大的教會的牧師及一些執行委員會被拘捕了,以新加坡的慈善法例控告他們亂用慈善的款項,如會眾的奉獻是用來建堂的,而他們卻用作另外一些事工,這些事工是那位牧師的太太另外一些音樂的事工,有點左手來右手去的感覺,最慘又發現他們的生活比較奢侈一點,相對一般的水平來說,雖然很多這件事的細節我們不知道,這衍生一個問題就是教會同樣要面對金錢的誘惑。

基:當然啊,為什麽呢?很多人當然希望自己教會的金錢多一點,因有多一些的資金便可以發展多一些事工。但他的想法不是這樣。除了發展教會事工外,還要建立個人的威信,這個比發展事工更加危險。我教會有大量的資金,你看我多能幹,要在同行耀武揚威。第二有些牧師呢?利用教會的錢去做生意,來支援他的生意,假設教會有一百萬而他自己只有十萬,那他向銀行借三十萬做其他的事情,那憑什麽可以借到錢呢?教會的錢我可以動用可以簽借,很多的相類似的情況也有,各師各法,有很多人用教會的錢中飽私囊,用慈善的錢為自己蓋房子,買房子,也大有人在,這些人應該怎樣呢?應該受上帝的審判,照我自己來看,教會的錢比自己的錢要緊一千倍,教會的錢我一分錢也不敢碰。我說你什麽錢也可以碰但神的錢絶對不可以碰,如你叫我貪我貪什麽錢也可以,但絶對不是神的錢,神管家的錢拯救生命的錢你貪?你有多少條命,所以用神的錢的人是心中沒有神,口中有神。口中說的是耶和華的說話,心中便想究竟有沒有神的存在?真的這樣相信,曾經有一位牧師這樣的對我說:「神存在的真實性還有待引證」。不論怎樣一個牧師是神所揀選的,教友要離開教會不要攻擊他,攻擊他是沒有意思的,因他是神所揀選的,如果有一天神不容許他的話,神自然會拿走他。結果那位牧師很年輕便去世了。一次兩次也是這樣,神是不輕易發怒而不是永遠不發怒,神發怒的時候六親不認。所以動用神的錢的人是不相信神的,口裡說到天花龍鳳其實他心中沒有神。

國:其實也是,基哥你這樣說我便想起聖經所說,你的財富在那兒你的心便在那兒,我也不知道這件事中那位牧師的情況是怎樣?我們談這件事不是要評論這位牧者而是想帶出,我們作為傳道牧者或信徒也好,我們在金錢上,真的要很小心,屬於上帝的碰也不要碰,只有增加沒有減少。增加你便有福了。

基:神的應許是永不變的,曾試過袋子裏只有三元美金,我禱告說:「天父,我不是不想奉献,但我只有三元,你給我多一點我便奉獻多些,傾我所有。」第二個星期,我想不到的又多了一項生意讓我多賺三千元,天父給我一千倍,所以神的話語你一定要聽,要凡事相信,聖經所說每一句話語也是真的,所以你有膽量便去做,我沒有膽量,他們會接受一個很嚴厲的審判。

國:如果他們是清白的,上帝也會為他討回一個公道的。

基:天父最憐憫的是什麽人呢?孤兒寡婦,所以我們要盡量去幫助他們,這是神所喜悅的。

國:所以基哥我們也常祈禱,我們不介意富有的,當然自己可以有合宜的生活,但上帝也不反對人富有的,問題是你富有之後怎樣去使用金錢。

基:對啊,以前我不適宜富有的,為什麽呢?因我花得太多了,今時今日我明白錢的用處及價值,神供應金錢給我,也不會亂用,所以今天當我太太問我為何你現在變得這樣吝嗇,我不是吝嗇,是我知道價值,一雙一千元的鞋我一定不會買,因買一雙波鞋用幾百塊已經買得很好。還有,你們一定要嘗試親手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拿些禮物或送些金錢給他們,他們的喜悅從臉上表露出來,印在你心中是一生難忘的。

國:所以,教會的金錢誘惑我們也要小心。

基:所以也希望他們認罪悔改。

國:上帝也給機會的。

基:那當然啊,上帝永遠給機會的,但你永遠也不知錯,那便壞了。我再說一個見證我弟弟不相信耶穌,他說如果人犯了罪向他認錯便可以了,我到死的時候才信,可以嗎?你什麽時候死是不知道的,有沒有機會去認錯呢?我不知道,結果半年前他在家中口吐白泡,呼吸困難,這便去世了。所以真的要信主,趁現在還能走動的時候為何不信,你又說不出信耶穌有什麽不好,所以我希望無論信不信也好一定要堅守神的話語,將神放在第一位,說合宜的說話,不要做不合宜的事,要留心思想。

國:好了,基哥,我們今天差不多了,下集見。

基:下集見。

《葡萄樹傳媒》整理:Charlene Ng/校對: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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