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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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 11 – 對孩子的培養)課 1 – 培養孩子當成功者

對孩子的培養
培養孩子當成功者

喬治‧科瑞士:教育學碩士、執業咨詢師
熙拉瑞M.孟卿格:教育學博士、執業咨詢師

在本單元,我們將學習如何培養孩子。本講會討論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及成功者所擁有的性格特徵。第二講要討論父母應如何樹立進取的榜樣。在第三講,我們要看一看如何反覆強化進取的行為。

開始前,請用三四句話講講你怎樣看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把你的想法寫在所附的問卷裡,然後將它放到一邊,直到本課結束之後再拿出來。我們建議你中途不要查閱經文,先一口氣讀完全部課文。然後,重讀課文並學習經文。

一、介紹

在美國,培養孩子的藝術幾乎消失了。是的,培養孩子是一門藝術,而不是科學。雖然孩子生來就有自己從遺傳而來的特殊潛力,但他如何發揮這些潛力的作用在很大的程度上取決於父母。

所羅門曾寫到,「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 22:6)箴言是對一般道理的總結。它並不是絕無例外的斷言,而是對事情通常會怎樣發生和發展進行解釋。因此,在這裡所羅門的意思是:如果你把人生的原則教給自己的孩子,並為孩子做出榜樣,他就很可能一生都按照你所教的方式去生活。

儘管這不會是萬無一失的事,但我們必須盡最大的努力。我們每個人,包括孩子在內,都有自由的意願。無論別人想讓我們怎樣做,我們都按自己的意願行事。這兩個意願經常是相同的。沒有人能強迫我們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我們自己有選擇權。如果不願意做哪一件事,我們有選擇頂住各種壓力,不惜受折磨甚至死亡,也不去做。

如果我們教育孩子走神指出的路,孩子就可能這樣做。相反,我們若讓孩子學會自私和貪婪,他也可能一輩子都過自私和貪婪的生活。多數人一生過去從不對自己的生活方式加以思考,都是在一個災難性的事情發生之後才這樣做,然後再改變。

二、父母與孩子的關係

1.孩子的位置
孩子並不只是男人和女人結合後的結果,他還是按照神的樣子被創造的一個靈魂(創世記1:26-27,2:7-8)。

儘管孩子攜帶著父母的遺傳基因,他仍是一個獨立的人。像父母一樣,他也是照神的樣子所造。孩子有邏輯思維的能力和不朽的靈魂,還能感受到人生活中所有的快樂和痛苦。

不管父母是否是基督徒,每個孩子都將在神的面前因自己的人生接受神的審判。父母對孩子的腦力、體力和靈魂上的發育能起重要的作用。但最終的審判是針對孩子自己所做或沒有做的事。神不會接受把責任推卸給父母的借口。每個父母都要把自己的所作所為向神交待。每個孩子也要這樣做。

一旦孩子度過了自己的童年,能夠明白神和責任這樣抽像的概念,他的行為就要對神負責了。用神的真理訓練出來的人會得到在耶穌中才有的生活自由(約翰福音 8:32)。父母沒有教給孩子神的道,並不意味著孩子就再也找不到神,不能按神的意願去生活。這意味著孩子必須為自己負責,另外他還有責任將父母領向神。

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神只是把他委托給父母幾年而已。在這短短的幾年裡,神要求父母盡最大努力幫助孩子成長,使他成為一個完全的、敬畏神的人。

撒母耳的出生和童年就是這樣的一例(撒母耳記上 1)。在以色列人中,夫婦不能生育是不被神喜愛的徵兆。哈拿和以利加拿就是這樣的一對夫婦。有一次,他們二人來到示羅進行一年一度的敬拜活動。哈拿心中十分愁苦,來到會幕的門前,禱告說,如果神讓她生一個孩子,她就要「讓兒子一輩子侍奉主」。大祭司以利看著她愁苦的樣子和行為,還以為她醉了,就斥責她,要她醒過來。哈拿告訴以利她禱告的內容,以利為哈拿祝福並對哈拿說神會滿足她的請求。

在第二年,撒母耳出生了。哈拿等待了幾年直到兒子長大一點兒,帶他去見以利,把他獻出來侍奉神。她知道兒子並不屬於自己。神祇是把撒母耳交給她撫養幾年。正是在這幾年裡,哈拿和以利加拿教育兒子認識和服侍神。

孩子是獨特的個人。在許多遺傳的性徵上,他的確很像自己的父母。他的膚色、面部和身體特徵都與父母類似。如果父母個子高,孩子通常個子也高。父母金發碧眼,他們的孩子也可能一樣。這決不是說孩子和父母都是一樣的人。儘管孩子和父母有多處相似之處,他仍然是一個特別的個體。

雖然人的外觀對人性格的構成有很重要的影響,但它的作用比不上人的思想。在某種程度上,我們也從父母那裡繼承生活的態度。這與遺傳物質的繼承不一樣,我們從父母的教育和榜樣的作用中繼承他們的生活態度。雖然我們無法改變自己的身體特徵,我們卻能改變自己所繼承的態度,決不是「命中注定」了的。父母如果想在孩子的身上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就是在傷害孩子。父母實際上使孩子窒息,阻礙孩子成長為神所安排的、有個性、獨立的人。

培養孩子不是父母自己就能幹好的事,而要依靠神和父母共同的努力。如果不把神請進來,孩子思想和靈命上發育就不健全。他就永遠不會成為成熟、完美和合神意的人(詩篇27:10,127:3;以弗所書5:1,6:1-4)。

2.父母的位置
父母在與孩子的關係中處在特殊的位置。孩子並不是小大人,他來到這個世界完全依靠自己的父母。沒有父母的愛護,孩子就不能存活。新生兒如果得不到恰當的照顧,存活不了幾天。

雖然依靠父母,孩子仍有自己的靈魂。這意味著父母不能隨意對待自己的孩子。他們有神賜的權利按照神的律法培養孩子。在某種意義上,父母在培養孩子方面是神的代理人。

父母要提供一個優越的環境使孩子成長髮育(箴言4:1-4)。家庭環境對孩子成長髮育的重要性要遠遠高過遺傳所起的作用。

你也許會問,遺傳因素對一個孩子成為職業足球健將不是至關重要的嗎?可是,如果他的父母從來不讓他練習打球,他還能成為職業足球健將嗎?不太可能吧。然而,如果他的父母認識到孩子的體育天賦並鼓勵他練習,他實現自己潛力的機會就高多了。這不是說他一定會成為一個職業球員,因為其它因素也起作用。

哺育和愛護孩子的父母能滿足孩子發揮自己潛力的先決條件。雖然實現其願望的責任屬於孩子,但父母能幫助孩子邁出第一步。

在肉體、思想和精神上對孩子的虐待及性虐待是對孩子的犯罪。多數出自受虐待家庭的孩子將來也會虐待自己的孩子。多數這樣的孩子永遠也不會克服他們在兒童時代所學到的態度。這裡的原因之一是因為他們需要做出極大的努力,但多數人都不想重新打開過去的傷疤。另一個原因是他們並不認為自己的生活方式有問題。對他們來說,這是正常的。

父母還有責任為孩子樹立優良的榜樣(路加福音 2:41;提摩太后書 1:3-5)。在所有教育孩子的方法中,最關鍵的是給孩子一個基督徒的榜樣。我們的行為比我們的語言更為重要。通常,我們說的話是別人所期望聽到的,而我們的行為卻是自己內心思維和信念的真實反映。耶穌知道這個道理,因為他告訴門徒,要按法利賽人所說的去做,而不要學他們的行為(馬太福音23:2-3)。

我們難道不是經常看到孩子因為做了父母自己做的事而受到懲罰嗎?這種情況發生的次數比我們想像的要多。你呢?你是否因為模仿父母的行為,而沒有按他們所說的去做受過懲罰?另外,你是否因為孩子沒有聽從你的話,而是模仿了你自己的行為懲罰過孩子?要說到做到。如果不這樣,你的孩子就會以你為榜樣,無論是好是壞。

優秀的父母會反覆強化孩子進取的行為。當孩子有上進行為的時候,你是如何對待他的呢?你把這不當回事或給予輕視嗎?你會稱讚孩子並告訴他你為此而驕傲嗎?如果你不因此誇獎孩子,就沒有強化孩子的進取行為。在撒母耳的故事中,哈拿把撒母耳交給以利之後,每年都要做新衣服給他送去。她向孩子表明了自己對孩子成就的驕傲和讚賞。

反過來,優秀的父母會糾正孩子的消極行為。對孩子的消極行為不加糾正的父親或母親沒有按照孩子的最大利益行事(箴言 3:12)。他(她)實際上是在向孩子表明自己對孩子漠不關心。

這在撒母耳記上也有記載。以利的兩個兒子做了祭司,卻不務正業。他們偷拿別人獻給神的祭品,還與在會幕做事的女人通姦。以利知道兒子們的胡作非為,但沒有阻止他們。因此,神告訴以利他要摧毀以利的全家(撒母耳記上2:12-17,2:27-34,3:11-14,4:11-18)。

花一點時間想一想你在兒童時代是被如何對待的,你又如何對待你自己的孩子。你的情況與本節所講的內容有類似的地方嗎?如果有,類似的地方在哪裡嗎?如果沒有,你的感想如何?你應該做些什麼來改進呢?

三、成功者所擁有的十二個性格特徵

誰是成功者?成功者是成就為合神心意的人。他們或已經實現了自己的潛力,或是還在這條正路上進步。他們的生活豐富平衡,不僅在身體上,而且在腦力上、情感和精神上都發育良好。

成功者也各自有異。這是由於我們之間的天賦和能力不同的結果。對一個人是使人成功的東西對另一個人很可能是失敗。然而,成功者之間都有些共同的特點。這些特點的程度雖因人而異,但大家都因自己的潛力而分享這十二個共同特點。他們是:

1.把愛獻給別人,也接受別人的愛
做到獻出自己的愛並接受別人的愛在當代的美國極為困難。主要原因是愛的概念已經被人踐踏和混淆過度,很多人都不理解愛的真正含義。另一個原因是我們生活在一個「我字當頭」的社會,多數人總希望得到別人的愛,卻自己不獻出任何愛。這是不可能的。要自己得到愛,就必須先愛別人。保羅對愛的性質在哥林多前書13:3-8進行了概括。你對愛的概念與這段經文相符合嗎?請記住,耶穌在最後的晚餐對他的門徒說,愛是跟隨耶穌的信徒所擁有的鮮明標志(約翰福音13:34)。

2.受真理的帶領
在我們的社會,真理的概念也像愛的概念一樣受到人的踐踏。有人說,一切都是相對的,真理如同美貌各有各的衡量標准。這是撒旦的彌天大謊之一。耶穌說,不僅有絕對的知識是真理,而且它還能使人得自由(約翰福音 8:32)。成功者都了解這些,他追求真理,一旦找到,就把真理變成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3.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神把我們造成了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人。雖然別人能影響我們,但我們自己才能真正決定做一件事。人們想逃避自己行為的責任是不可能的(傳道書12:14;羅馬書14:10-12;哥林多後書5:10)。

4.關心自己和他人
我們是自己兄弟的看護人。雖然這個思想目前不再流行了,但它仍然是正確的。耶穌說過,「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9)這說明了兩點:一是我們要愛護自己。二是我們還要象愛自己一樣地愛別人。這容易做到嗎?兩點都不容易。但是,如果希望成為完全並且成熟的成功者,我們就必須這樣做。

5.認識到自己的優勢和弱點
這就是要認識自己。對自己進行一次全面的評價。你的優勢在哪兒?你的弱點又在哪兒?你對這些都滿意嗎?如不滿意,就要有行動來改善自己。神說你能改變自己(腓立比書4:13)。

6.失利時不會責怪別人
我們都時有失利的時候。明白了這一點,就不會因自己的失敗而責備別人。我們的失利常常是因為自己的無知、操之過急或逞強好勝的結果。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失敗的原因在於自己。失敗是我們學習的一個途徑。我們若不從失敗中吸取教訓,就還會重蹈覆轍(撒母耳記下24:10)。

7.同情所有的人
從出身來看,人人都是親屬。我們都是亞當和夏娃的後代。因此,我們有責任為彼此的最佳利益負責。我們意識到這一點,就能開始改善這個世界。個人的行為對整個世界的改變雖然不大,但卻能在自己所處的一個角落起積極的作用(馬太福音22:39,28:19;馬可福音16:15)。

8.將自己投入到更崇高的事業中去
一個成功者不會被圈在自己的小天地裡面。他把整個世界都看作是自己大有作為之地,特別是在侍奉神這一方面。他會尋找到為人類服務的一種事業,並為此獻出自己的畢生精力(馬太福音6:33;羅馬書8:28;哥林多後書4:16-18)。

9.品格高尚
他(她)有生活的堅定信仰。他的信仰比其生命都重要。如果人不願意為信仰而獻身,他就沒有相信任何東西。早期的基督徒就是這樣的人。他們相信耶穌是救世主,寧肯犧牲自己的生命也不背叛他。

10.信從神
他們相信神忠實信守,神的諾言一定要實現。因此,他們過著服從神意願的生活(箴言23:7;使徒行傳2:38;加拉太書2:20;希伯來書11)。

11.生活充實
耶穌向跟隨他的人保證他們不僅能得到生命,還能有豐盛的生命。這意味著他們能按神創造亞當和夏娃時的意願去生活。亞當和夏娃拒絕了這樣的生活,但我們已經被賜給了第二次機會。你會怎樣做呢(約翰福音10:10)?

12.有始有終
成功者決不是半途而廢的人。他會有始有終。儘管有困難,他仍要堅持做下去。最終,他是個得取勝利的人(提摩太后書4:6-8)。

四、結論

神希望我們都成為成功者。他想讓我們從出生到死亡,一生都過上進的生活。神還賜給我們教育孩子在生活中進取的責任。你勝任嗎?

現在,請複習課文並學習有關經文。



承蒙”New Life Behavior International” (NLBI)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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