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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道與不可道(許立中先生)2018.1.7

語音(廣東話):

可道與不可道(許立中先生)2018.1.7 (圖1)主題:可道與不可道
證道:許立中先生
經文:提摩太前書 3:16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3:16)

傳統上,聖誕是一個比較感性的節日。就是對非信徒來說,聖誕的詩歌和音樂、燈飾和氣氛,很容易就讓人產生愉快和cosy的感覺,希望跟家人或朋友一起分享生命的美好。

但正如聖誕對一般人來說就只不過是一種感覺、一種氣氛,聖誕過後,自然就生活依舊、工作如常。年紀還小,或許還會期待下個聖誕的來臨,就像那緊接下來的農曆新年一樣;年事稍長,聖誕就只不過是一個長一點的假期而已。

事實上也不僅是聖誕,現代社會似乎將所有傳統節日壓平: Happy Holiday!無論是冬至、聖誕、新年、中秋,幾乎就連清明我們的祝賀語都是XX快樂!除了農曆新年我們終於可以「恭喜發財」,其他節日都變得沒有內容、沒有性格!

當然,對基督徒來說,聖誕除了是一個「大節」,它更是記念救主的降生,就是基督教之所以是基督教的關鍵事件。我接著下來要分享的,在內容上其實並沒有甚麼「聖誕氣氛」,但在主題上,卻希望指出聖誕確實不僅是一種氣氛。

幾個月前,崇基週會委員會邀請了演藝界的黃秋生先生到學生週會分享。雖然主持的老師並沒有要求或引導黃先生分享他的信仰觀點,但可能是禮堂的氣氛、週會的程序,包括讀經和詩班的獻唱,令他很自然地分享了一點他自己對信仰的看法。他說他並沒有明確的宗教信仰,勉強可以說有點泛神論的傾向;但聽他具體的分享,似乎更接近我們所謂「舉頭三尺有神明」那種感覺,而非像泛神論那樣直接將宇宙等同於上帝本身。他說倘若一定要歸邊,則他比較接近道家思想。

印象中黃先生比較受歡迎,或許也跟他對生活、做人比較有反省有關,以致相對於其他演藝工作者較為「貼近生活」和樂於表達。對宇宙人生有比較宏觀的思考,多少影響一個人對工作、對生活、對做人的基本態度。正如舊約《箴言書》指出:「一個人怎樣思量,他就是怎樣的人。」(23:7)

2011年十二月,龍應台被邀請在港大醫學院畢業典禮上演講,她的演講一貫地充滿洞見和個人反省。她說:「一個人所抵抗的以及所堅持的,滙成一個總體,就叫做『信仰』。但是信仰,依靠的不是隆重的大聲宣告;信仰深藏在日常生活的細節裏,信仰流露在舉手投足之間最尋常最微小的決定裏。」

在那裏,龍應台當然不是具體討論到宗教信仰,而是一個人內心的信念。所以問題反而是,我們的信仰有沒有機會沉澱到我們的內心,融入我們的生活?而這個信念,「依靠的不是隆重的大聲宣告;信仰深藏在日常生活的細節裏,信仰流露在舉手投足之間最尋常最微小的決定裏。」

我甚至認為,一個人是一個怎樣的人,更多是決定於他想些甚麼,而不是他信些甚麼!這當然跟信徒往往在信仰和思想上分家,近乎精神分裂地生活在兩個毫不相干的世界有關。我的意思是,一個人可以信得馬虎求其,或者信得嚴肅認真但跟現實生活脫節;但他真正的想法,卻是具體地孕育出他每個行為和每個抉擇。因此一個人想些甚麼,確實比他信些甚麼更重要!而在華人知識分子當中,根據我有限的觀察,恐怕是接近老莊多於奧古斯丁或多瑪阿奎拿!

老莊思想給人的印象是比較豁達、自由,不拘一格。《道德經》第25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天、地、人都互相依循道的法則,而道則表彰於自然的規律和現象。但其實在25章的開頭,老子對道有較仔細的描述:「有物渾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怠,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用白話來說:「冥冥中有些甚麼,先於我們所認識的宇宙而存在。在孤寂的渾沌中,它獨立自主,不受任何外在因素所影響;循環不息,而沒有任何疲態,或許它就是眾生之母。我不知該叫它甚麼,姑且稱之為道;找不到更適合的形容,或可叫它做大。」

這樣的描述,很容易令我們聯想到新約聖經《約翰福音》第一章:「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當然,無論是老子對道的體會,抑或希臘哲學λογος的概念,都是指向一種非人化的宇宙規律或法則。是我們熟悉文天祥的《正氣歌》,進一步將這客觀的宇宙規律賦予道德的內涵:「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蒼冥。」

換句話說,文天祥認為這道不僅是物質世界的規律法則,更加表現為天地間的「正氣」,人世間的道德法則,為道注入一點人性化的味道。是《約翰福音》大膽地將道跟上帝拉上關係,不單只是「道與上帝同在」,更進一步宣稱「道就是上帝」!這樣,《約翰福音》實質上是指出道並不是一種獨立、抽象的存在;道之所以為道,是因為上帝是上帝。

弗4:4b-6:「…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而正因為道這超越性、涵蓋性和內蘊性,以致老子認為真正的道是不可表達的。因為當你要表達他的時候,你其實必須將他放在你既有的理念框架之中,而當你嘗試這樣做的時候,你是無可避免地扭曲他,因為沒有任何理念框架,能夠盛載令這理念框架本身成為可能的原因和條件。舉一個比較形象化的例子,一個訓練有素的舉重選手,往往能夠輕易舉起超過自己身體的重量,但他又可以用甚麼作為它的著力點,讓他能夠舉起自己?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九章用另一個類比表達同樣的意思,就是窰匠跟瓷器的關係:一件瓷器不能挑戰造它的窰匠:「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因為瓷器之所以成為瓷器,完全因為窰匠這樣將它塑造出來;那麼它又依據甚麼去挑戰窰匠的做法?故此「道可道非常道」。真正的道確實是不能表達的。而這正是聖誕的悖論(paradox)!

小時候看報紙的四格漫畫,久不久就會看到以「無題」為題的漫畫。無題,有時是因為漫畫的信息較為含蓄,只能意會難以言傳,於是索性讓讀者自已揣摸漫畫要表達的主旨。

因此雖說是「無題」,其實還不是沒有主題,只不過意思比較難用三言兩語表達得清楚。正如《道德經》第一句就指出「道可道非常道」,最後卻用了八十一章的篇幅,去表達那個不可道之道。這也是一種悖論。

同樣,人生在世其實也不能夠沒有主題,雖然那主題往往是隱晦和很難說得清楚。有了主題作為參照的框架,我們才知道如何去自我定位,作出恰當的回應。有了主題,我們才知道該如何抉擇、如何安排生活的優次。

昔日上帝將「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就是他的名字。」定名,可以說是人理解世界、探究生命的最原始和基本的嘗試,也是一切知識學問的基本任務。

《創世記》第一章:「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老子在《道德經》第一章:「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定名,可以說是所有意義問題的核心。無名,是天地的起始;有名,才產生了歷史。有了名字、有了定義,事件才串連出一個有意義的故事。

幾年前學書法的時候,曾臨摹唐代詩人王昌齡的《出塞》,感覺相當超時空:「秦時明月漢時關,萬里長征人未還,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渡陰山」。叫我感到震撼的是第一句:漢代邊關守將,抬頭望見的其實仍是秦朝的那個月亮!無論是在秦朝抑或漢代,甚至是在今日,我們抬頭望見的,還是那個月亮、那片天空。而歷史的事件,跟這片空間彷彿毫無關係。我的意思是,今晚的夜空跟1937年的南京沒有甚麼分別。但生活在不同的時空,面對的命運卻是差天共地。

生命的虛幻性,乃在於它的randomness,它的偶然性,它的「無題」 ─ 就是那種甚麼都好像是,卻又甚麼都好像不是的曖昧性。生命中很多重要的抉擇,最初其實都是一些很偶然的事件。譬如我們的事業、我們的配偶。昨天參加一個婚禮,新郎在致詞的時候多謝一位朋友,因為如果不是那次在停車場碰到他,他就不會認識新娘;不認識新娘,自然就不會跟她做朋友;沒有跟她做朋友,也就不會跟她拍拖;沒有跟她拍拖,當然就不會跟她結婚。

又如果我們不是在那次公開試失手,就不會退而求其次選擇主修另一科;沒有選擇那一科,畢業後也就不會入那一行;沒有入那一行,自然就沒有今日在那行業的成就,或者根本不會在這個行業度過大半生。

當然,我們每一個選擇都是認真和嚴肅的,但這些那麼認真的決定,追溯到底卻可能只是一個偶然。如果是這樣,人生會不會就只是一連串漫無目的的機緣巧合,而所有的抉擇和努力都變得毫無意義?

是那太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為這個看似「無題」的世界,重新賦予主題:「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有恩典,因為並不在乎我們如何努力去為虛幻的生命強加意義;有真理,是因為祂具體地彰顯出上帝創造的原意。故此,基督徒的任務,其實是將意義、主題重新灌注入這個被遺忘了主題的世界。

是在這背景底下,我們去理解聖誕的意義:就是那位無限的成為有限,那「不可道之道」成為可道的「非常道」:甚至可以說那位絕對的妥協他的絕對性,進入相對的世界。這對猶太人來說是褻瀆,對希臘人來說是contradiction in terms。

猶太教和基督教都屬於「一神信仰」,相信一位創天造地的上帝。它們之間的分別,在於基督信仰相信這位造物主曾經以人的身分來到這個世界,而猶太教則認為永恆的上主不可能以人的身分出現。畢竟在無限與有限、永恆和短暫、絕對與相對、上帝和人之間,是不可能有任何拖泥帶水的灰色地帶。正如一些神學家說,上帝是The Totally Other。

法利賽人出身的保羅,當然明白和肯定這個道理。他折衝的解釋,是一方面肯定上帝的獨一性,卻指出這位獨一的上帝曾經有過不平凡的舉動:「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前2:5-6)是那位成為肉身的道,不可思議地成為人的一分子,以致可以將人帶到那位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中的上帝,重新檢視自己、檢視人生。

道成肉身,或者說那位無限者成為有限,就意味著上帝必須在某個程度上放棄他的絕對性,以致他跟有限的人有溝通的語言和可能。「你們當以基督的心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理所當然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5-8)

因此,「上帝在肉身顯現」,並不是君臨天下的排場。他甚至不像釋迦牟尼那樣生為王子,然後拋棄榮華富貴,印證他所覺悟的道。更令人難堪的是,他甚至比我們更平凡:「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賽53:2)作為成為肉身的真理,他並沒有將他的絕對性強加於人身上,因為他知道,真理在複雜和相對的人間,往往表現為不同的面相。

為此,他甚至似乎不大必要地經歷了作為人的童年。福音書記載耶穌的童年不多,但也用了不少篇幅講述他的降生,甚至詳細列出他的家譜,為的就是要確立他並不是一般人想像的觀音托世或菩薩顯靈,而是切切實實地成為一個人。

耶穌是實實在在成為一個無助的嬰孩,以致馬利亞和約瑟必須帶他遠赴他方,以逃避希律王的追殺。不錯,他是降卑到一個地步甚至無法保護自己!

之後,福音書就只是簡單記載「孩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上帝的恩在他身上。」(路2:40)直到他十二歲的時候,馬利亞和約瑟帶他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節期完畢,他們準備返家鄉的時候,馬利亞和約瑟以為耶穌跟同鄉小孩混在一起,所以沒有理會。「走了一天的路程」,才發現不見耶穌,於是唯有截返耶路撒冷,恐怕耶穌是因為人太多而走失了。

回到耶路撒冷,又過了三天,他們驚訝地發現耶穌竟然還留在聖殿,跟文士和教師討論經卷的問題。這是一幅令人感到錯愕的圖畫:一個沒有受過經學訓練的孩子,竟然跟一班除了聖典之外就幾乎沒有其他興趣的學究,討論經卷的問題!

想像一個十二歲的小朋友流落京城四、五天,而所有遇到他成年人,並不關心替他找回家人,而是興致勃勃地跟他討論信仰問題,這是不是有點奇怪?

更值得注意的是,那位本來「不可道」的道,並沒有以權威的姿態去跟那班學者專家對質。聖經只是記載他「一面聽、一面問」,並沒有嘗試解釋或回應任何問題;奇怪的是,「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

一個十二歲的孩子,有十二歲孩子的表達方式。而那位成為肉身的永恆的道,並沒有超越人性,以神童的姿態強勢地自我呈現。他反而完全安於一切作為人的定限,恰如其分地表達自己。畢竟所有的孩子都喜歡問問題!而當他這樣做的時候,真理反而是毫不刻意地呈現為聽者心中的希奇和信服。

我記起《以賽亞書》42:「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在少年的耶穌身上,我們認識到真理是不用大聲疾呼,甚至無須急於提供答案。

在這裏,我們亦觀察到一個相當一致的應對模式,就是成為肉身的道,並不是因為詞窮,或不知道如何應對,而用問題作為應付問題的援衝。而是他知道,在一個複雜和相對的處境,任何問題背後都可能有不同的動機,並且可以衍生出無數後續的問題。

因此在大多數的情況下,耶穌都拒絕為一個簡單的問題提供一個直接的答案。

譬如,有人認為耶穌德高望重,希望他能夠替他和他的兄長分家產。耶穌並沒有沾沾自喜,反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路12:13-14)然後若有所指地對其他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當然分家產只是一些雞毛蒜皮的私人問題,不值得我們過度引伸,卻提醒我們很多時那些來請教意見的人,其實並不是要得到一個公正的答案,而是希望確認自己的想法。一旦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意見,他自然會覺得你不公道。可以說,最公正的公正行或「調解員」,都無法令爭論雙方完全滿意。就算是法庭的頒令(court order),其實亦只能夠終止爭論,而不能說服任何一方。這類問題,根本不可能有一個令所有人信服的絕對答案。

另一次,有人帶一個捉姦在床的女人來見耶穌,告訴他按著摩西的律法,應該將她用石頭打死,然後問他應該如何處置?他們是將一件已經有明確案例的道德判斷,擺在耶穌面前,要求一個答案、一個說法。而無論他們有何居心,他們想要的,明顯不是一個絕對的答案、真正的道理。

又再有一次,有人拿著一個羅馬的錢幣問耶穌:作為上帝的子民,納稅給凱撒應該不應該?一個簡單的問題,要求一個直接的答案。耶穌拒絕提供一個直接的答案,反問他們,錢幣上的像是誰?他們說,是凱撒。耶穌這才回答他們: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

在一個複雜和相對的處境,任何問題背後都可能有不同的動機,並且可以衍生出無數後續的問題。耶穌當代的人,往往就是拿著這些相對、模稜兩可或者點答都錯的問題,要求耶穌提供一個絕對的答案。那麼他們真正想要的,又是不是「真理」或事實的真相?

那位成為肉身的道給我們的啟示,就是真理往往透過問題,而不是透過答案而呈現。絕對的真理,只能夠existentially存在於問者的心中,透過良知的自我質問,而呈現出來。因此,對於他們提出的道德殘局,耶穌永遠拒絕提供一個客觀地絕對的答案。或者不是沒有,而是人在罪惡和自義無法接受。

這並不是將真理縮約到一個純粹主觀的判斷,而是正如祈克果曾經指出:「發現那些所謂的客觀真理,搞通所有的哲學系統,有需要的話指出每一個體系的內部矛盾又有甚麼用?倘若我能夠建構一套社會的理論,將所有的細節整合成一個完滿的體系…卻並不是我實在生活於其中的世界,那又有甚麼益處呢?倘若我能夠解釋基督教的道理,卻對我自己和我的生命沒有深一層的意義,那又有甚麼意思?倘若真理冰冷和赤裸地站在我面前,完全不在乎我是否認識她,叫我感到不寒而慄而不是恭謹信靠,那又於我何益?」

當然我們最為熟悉的是這一段:「我真正缺乏的,是不肯定自己應該做些甚麼,而不是自己應該知道些甚麼…重要的是要明白我自己,找出上帝真正要我做的,究竟是甚麼;重要的是要找出一個於我真實的真理,找出一個我可以為之而生並為之而死的信念。」

在彼拉多審問耶穌的那個晚上,耶穌明確指出,「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就問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意為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約18:33-38)

真理是甚麼呢?這似乎不僅是個哲學問題。成為肉身的道,指出自己來到世間,是「特意為真理作見證」。彼拉多或許不是一個好官,但我們心中認同的問題:真理是甚麼呢?而耶穌又為甚麼答得那麼迂迴?其實,耶穌的迂迴是一貫的,因為「道可道非常道」,他只是拒絕落在人的語言圈套中。

很可惜,對於真理是甚麼,甚至連信徒亦往往不求甚解,只將真理等同於所屬宗派所認信的教義。你想多問兩句,他們就說那是關乎信心,難怪教外人往往對我們所宣講的「真理」不當一回事!

其實不少現代人也是在問著同樣的問題:真理到底是甚麼?甚至到底有沒有真理?對於在學術圈子工作的人來說,學術研究當然就是發現真理的最佳途徑。它標榜客觀公正、反對盲從、迷信,是這個世代最受歡迎和信任的答案。

對於一些人來說,學術的真理就是一切的真理。它給我們看見自然界如何運作、人類的歷史如何演進,甚至是人本身的思想或心理背後操縱的因素和原則。這些知識道理帶給我們莫大的喜樂和滿足。甚至基督徒亦樂於認同知識帶來的喜悅: “All truth is God”s truth, wherever it is found.”

不過很多時就算學術研究跟生活意義之間亦沒有一種必然的關係。譬如一個研究生命基因的遺傳因子工程專家,未必能夠告訴一個考慮自殺的人為何值得生存下去。

輔導心理學特意將真相(truth)跟人們對它的知覺(perception)分開來處理:我們對事物真相的掌握,往往只是一個知覺的表象,而這個表象的形成,又無可避免地滲入了我們本身的種種主觀條件,例如我們的背景與訓練、創傷與情結、感受與聯想。這也是真理問題難以簡單回應的主要原因:真相可能只有一個,卻可以有多向度的認知和理解。

真理的知識論(The Epistemology of Truth):

知識的主觀性:一切的知識(包括對真理的認知)都必然牽涉「知者」,因此一切有關真理的認知,亦必然同時牽涉我們作為人的一切限制。絕對真理落到我們的手,無可避免地變成相對。 歷史作為一個進程,就意味著我們所知道的一切,將來必然會被更廣闊的視野、更高層次的理論所超越和取代。 文字的有限性:縱然一件事實幾乎可以從無限的角度去詮釋和理解,人的語言卻只能夠從一個或頂多幾個角度去呈現和表達。

由此發展出來的,是事物的多面性與相對性。有些人視之為對真理的挑戰。但從積極的角度來看,事物的多面性與相對性,反而強化了它的層次與立體感,也讓人有不斷發掘與進深的空間。因此當我們說「真理不是鐵板一塊」,並沒有絲毫妥協真理的絕對性,反而是提醒我們在真理面前永遠要存著謙卑恭謹的態度,明白「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

絕對的真理確實是不可道的;而可道的真理亦不可能是絕對的。《希伯來書》形容上帝是 「烈火」(12:29);保羅在提前6:16形容上帝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

就讓我們從一個不同的角度,去重新思考聖誕的意義:「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那位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那位不可道的道,那位真理的本身,從「人不能靠近的光」降卑來到世間,讓我們透過他,可以從一個嶄新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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