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重軛(許立中先生)2017.10.1
語音(廣東話):
主題:信仰的重軛
證道:許立中先生
經文:馬太福音十一:16-19, 25-30
「我可用甚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
「那時,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這節經文往往被誤讀為對罪人、未信者的福音呼召。但倘若我們將它放回其前文後理去理解,就會知道耶穌在那裏所講的,其實是作為一個有信仰的人的難處。
信仰其中一個難處,就是為了利便傳播,教會往往傾向將它說得太過簡單。你明白也好,不明白也不要緊,據說你只需要憑著單純的信心,接受那堆基要的教義,就可以成為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這確實有點匪夷所思,也脫離我們的生活經驗。我們不明白,明明是超級理性化的教義陳述,怎麼一下子成為「改變生命」的口訣?如果我們對信仰有甚麼不明白,往往亦得不到理性上的認真對待,反而被視為「不夠信心」。
傳統上,教會習慣單向地從個人、靈性的角度去理解一切問題,因此亦往往只能得出一些近乎陳腔濫調的結論。譬如我們傾向將一切問題歸因到個人跟上帝之間的關係:我們之所以遇到困擾我們的家庭、工作或者感情問題,歸根究底,都是因為我們跟上帝的關係出現問題;而要改善跟上帝的關係,當然就是多讀聖經和多祈禱。
我說它近乎陳腔濫調,是因為它幾乎是一隻「百搭」的牌,可以解決任何信仰上的問題。而我們知道,一個可以解答所有問題的答案,實際上就是一個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答案。
有時,我們確實將太多的寄望放在「讀經祈禱」上。徒八:26-40提到腓利在耶路撒冷往迦薩的路上,遇到一個埃提阿伯的太監,在車上讀先知以賽亞的書。腓利問他:你所念的,你明白嗎?太監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於是腓利上車,並沒有批評他「不夠信心」,而是向他講解當中的意思。最後,也不用上洗禮班,腓利就在就近的水源為他施洗。
「讀經」不是一個答案,因為我們的問題正正在於不明白聖經;根本不明白,再讀一百次也未必會明白。有時甚至愈勤力去讀,誤解和成見反而愈牢固。錯誤和偏見,是需要被指正而不是重複reinforce。因此,朝朝上教堂祈禱,並不保證一個人不會行差踏錯;而有些人明明是剛愎自用,卻誠實地以為自己「每一步都遵從自己的信仰」,行在上主的心意中。
過分強調個人、內心,有時會令我們忽略一些明顯而同樣重要的其他因素,譬如社會當時的文化氛圍、所屬行業階層的次文化、信仰群體的屬靈氣質,甚至是個人性格上的弱點和盲點,都影響著信徒對信仰和生活的理解。而信徒卻往往將一切歸因於信仰,以為自己一切的言行思想,都服膺在上主的掌管之下。這也解釋了為甚麼兩個同樣認真和敬虔的基督徒,可以站在完全對立的立場上寸步不讓。因為無論是藍營或綠營、黃絲或藍絲,他們都覺得自己是站在真理的一方。
其實作基督徒也實在不容易。
我認識一位在基督教機構負責行政工作數十年的姊妹,早幾年才退休。有一次聚會,她跟朋友討論一些問題,其實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問題,但她卻激動得滿面通紅、青筋暴現。平伏下來之後,朋友問她為甚麼會這樣?她說自己多年來在工作上要跟不同的人開會,很多時遇見一些很「離譜」的人和處事的方式,但礙於自己是基督徒,不可以發火甚至出聲,於是就經常「頂住度氣」。久而久之,有時在一些討論中,就很容易不能自制地產生強烈的情緒反應。
有時做基督徒難,是因為當你告訴人你是基督徒的時候,他們就會用另一種眼光來看你。而你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不能稍有差池。更要命的,是有時連我們自己也是這樣看自己、要求自己。
還有,假如你有一個很難相處的親人、或者一個很難頂的同事,那麼雖然你們之間的關係不好不一定是你的問題,但周圍的人多數會說:「唓,你地基督徒又咪係咁!」又如果你的下屬疏忽職守,你提醒責備他幾句,他轉過頭就向其他同事數落你,如何沒有愛心,簡直不像一個基督徒!又如果你從事公職,有時要執行一些自己也未必完全理解或者認同的行動或政策,情況就更複雜。所以,有時我也體諒到有些基督徒不輕易在人面前承認自己基督徒的身分,以免令原本已經難搞的問題,變得更加複雜。
成為基督徒之後,有時我們確實要應付不少奇怪的要求或指控:「你們基督徒不是應該這樣的嗎?」、「怎麼你們基督徒都可以那樣!?」更可笑的是,那些向基督徒提出質詢的人,對信仰其實毫無認識。他們只是想當然地幻想基督徒應該怎樣。但為免「失見證」,很多時我們就任由他們批評指點,教我們應該如何做一個基督徒。而我要說,這樣做基督徒確實是很辛苦的,同時亦繼續強化一般人對信仰的誤解。
但更辛苦的,有時反而是來自信仰群體的壓力。
「我可用甚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約翰來了,也不喫、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也喫、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6-19)
基督徒時常強調「生活見證」,做每一件事都怕會絆倒人。我們最常引用的經文是林前十: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推到一個極端,我們甚麼事都不敢做,甚麼事都要看人面色;恐怕一下不為意就會絆倒人。到最後,聽見人吹笛,我們不敢跳舞,恐怕有人會認為不合聖徒體統;有人舉哀,我們不敢搥胸,恐怕被人誤會我們失去盼望。再直接點說,既然凡事都有絆倒人的可能,那在實際上,我們說「凡事都可行」其實不是認真的。
而因為我們不斷為了體貼人的軟弱而否定自己的想法,我們跟自己真正的感受便愈來愈脫節。到一個地步我們不再知道自己喜歡甚麼、不喜歡甚麼,想做甚麼、不想做甚麼。簡單來說,我們不再知道自己是誰,而弟兄姐妹亦不知我們裏面實在是個怎樣的人。我們是迷失甚至是消失在教會的「大我」裏面,成為一個斯斯文文、客客氣氣而面目模糊的「基督徒」。有性格的人在教會裏並不受歡迎。事實上,我想就連主耶穌亦難以符合那些所謂「基督徒的標準」!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一個事實:「約翰來了,也不喫、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也喫、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跟一些有道德問題的人交往,也是一個問題。好幾年前,一位牧師跟一些有黑社會背景的人交往,最後帶了他們信主還替他們施洗。有些輿論就說他的做法「具爭議性」,而教會雖未至於割蓆,反應亦相當謹慎,不敢正面肯定他的努力。換句話說,無論我們做甚麼、不做甚麼,都會有人因我們而跌倒!那我們做還是不做呢?主耶穌的態度是:「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太十一:6)
我並不是要將耶穌的說話和保羅的教訓針鋒相對;我要指出的是,就算是最正確的教導,都會有矯枉過正的可能。對於做或者不做,我們都必須誠實地在上帝面前作出一個屬於自己的決定。因為你做,可以是出於勇氣,也可能是出於血氣;你不做,可能是因為謙讓,亦可能是因為懦弱!可以說,沒有一段經文可以擔保我們萬無一失。
加五: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而保羅在這裏所指的「奴隸的軛」,是來自信仰的群體,就是加拉太教會裏面的保守勢力!這也是保羅寫信給加拉太教會的原因。
在信仰的實踐裏,基督徒有很多「是就是…不過…」。這堆理論跟實踐的差異,將我們的信仰閹割成「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的空言。
而教會裏面躁動的青年,聽出講台的宣講不過是煞有介事的虛張聲勢,所謂”Quote part of the Scripture and you can make the Bible say anything”,並無實質的屬靈權柄和真理基礎,也就明目張膽地挑戰教會的權威,反正你懂得引用聖經我亦懂得挑戰你的詮釋。或許就像人大釋法那樣,宗教改革運動所高舉的Sola Scriptura,就逐漸消失於信徒的互相攻擊之中。
信仰的理論,返得三兩年教會,大概都已經可以掌握得七七八八。我們迴避談論的,是這些理論確實的聖經根據和神學基礎。譬如,基督徒是不是不可以吸煙喝酒?傳福音是不是基督徒人生最終極的意義和目的?這些都是我們從來不敢討論的價值標準,甚至視之為信仰的底線。
當然,吸煙可以致癌是健康常識,但如果你在旺角或銅鑼灣上班,那致癌的機會亦相當高。如果你喜歡吃東坡肉或豬大腸,那亦可以相當致命。我的意思是,我們可以以健康的理由勸人戒煙或少吃豬大腸,但不需要將它提升到一個道德甚至信仰的層次。至於酒,如果你去過幾次基督教的婚禮,你就會知道主耶穌在世上行的第一件神蹟,就是將水變酒!我尊重不吸菸不喝酒作為揀女婿或擇偶條件,但這確實不是成為基督徒的信仰門檻。
信仰的問題是可以討論的。一個問題是否涉及信仰,或者怎樣涉及信仰,亦可以透過神學反省來處理。
說到這裏,我突然明白當日的宗教領袖為何對耶穌恨之入骨。他們心想:我們辛辛苦苦建立一個忠心順服、聽教聽話的信仰群體,你就來說行為完全不重要,人得救是靠賴恩典。你這樣說,我們還可以怎樣要求他們循規蹈矩?我完全明白牧會者的擔心。
我想當信徒未有判斷能力,你可以給他們一些簡單的正確答案;但他們開始長大成人,進入社會,你不能再控制他們接觸到些甚麼,亦無法保護他們不受到世界的引誘和影響。這個時候,他們需要的,再不是一些正確的答案,而是如何找到一些他們能夠真心信服的答案。而在這方面,我只能說教會實在有太多未付的帳單。
至於傳福音是不是基督徒人生最終極的意義和目的?我早年曾經寫過一篇文探討這個問題,叫做「大使命有多大?」企圖從一個常識的角度,亦不違反聖經解釋的原則,去為這個問題重新定位。無論如何,作為基督徒,我們能夠做的,亦只能回歸主耶穌有關的教訓。
我喜歡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鹽」、「世上的光」。只要鹽沒有失了味、光是放在燈臺上而不是放在斗底下,我們的存在本身就是基督的見證,而不是我們刻意去做些甚麼。
這當然跟我們個人和集體的佈道工作沒有衝突。事實上,有具體生命見證的支撐,口述的福音才不致於變得理論化和抽象。真實的生命,是一切佈道事工的基礎和憑據。
相反來說,假如我們的生命貧瘠和蒼白,那麼縱然我們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將天上的雀仔都引了下來,我們仍然只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沒有一個湧流的生命,傳福音就像莎士比亞在Macbeth中對生命的慨歎:It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
返回勞苦擔重擔的問題。將基督徒壓到透不過氣的,很可能不是外在的壓力,而是我們自己不切實際的理想和執著。
記得參加過一個聚會,領唱突然要求會眾安靜,作以下的「反省」:「…我們說的每一句話,做的每一件事,是否都為了主?是否都合乎主的心意?」
每一句話、每一件事?答案也不用想吧,怎可能「是」呢?除了道成肉身的那一位,又有誰可以一言一行都合乎天父的旨意呢?就是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亦經歷過不少掙扎,需要獨自退到曠野祈禱,處理那些矛盾。他甚至曾經祈求天父「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
有時過度的自省,對靈命未必有好處。就以這個例子來說,在上述的「反省」之後,領唱還帶領各人「立約」:「讓我們立志,今生所說的每一句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全然為主。」很崇高的想法和說法,卻明顯不可能辦到。信誓旦旦地說出一個明知道不可能實踐的誓言,對靈命有何益處?
宗教的陳腔濫調,如同拙劣的廣告,以為將「事實」說成百份之一百五十,經過五十個百分點的損耗,就能得到百份百的效果。我不反對自省、也不反對立約,正如婚約中的誓言:「無論是富貴或貧窮,疾病或健康,都承諾愛對方、照顧於對方」,這至少是可以實踐;但若將承諾改為:「我願意每時每刻都想著你,每個思想每個行為都不忘記愛你」,那就不單只是虛情假意,簡直就是自欺欺人了。
主耶穌說:「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烹飪,調味是必須的;然而過度加鹽添醋,整碟菜都要搞砸。
傳道書五:2:「你在上帝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上帝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講得太多,很容易就會變成花言巧語。讓我們小心宗教的術語,盡量戒除一切自己不是真正相信的花言巧語,無論聽起來如何「屬靈」。因為不經大腦地說、水過鴨背地聽。久而久之,這類說話也就變成了毫無實質意義的空言。
這裏牽涉兩個重要的生命教育的問題:
宗教術語令人心靈麻木;完美/理想主義滋生宗教偽善
被政府以罪犯身分拘禁、兩個月前在獄中病逝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在他一本著作中指出:每個時代、每個民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想。理想之於人類的推動作用,主要不在於理想本身的價值,不管這理想是多麼美好;亦不在於它總有一天能夠實現,不管人們多麼相信;理想的意義和價值,乃在於它能夠為我們提供一個可以努力並且值得努力的目標,擺脫現實的束縛。
用劉曉波的講法:理想與現實之間的關係,永遠是對立的、衝突的,表現出精神與肉體之間、無限與有限之間、永恆與短暫之間,企求超越與無法超越之間的矛盾。理想的核心價值,並不在理想本身,而在於理想對現實的參照價值,激勵人類不斷向自身的現實發出質問。
用一個大家比較熟悉的例子:主禱文說「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是一個祝願和理想,也是一個指導我們應該怎樣在世上生活的盼望;但是在主再來之前,這理想從來未曾亦永遠不會成為現實。如果你因此以為教會就是上帝的國度、人間天堂,那你很快會理想幻滅。
劉曉波認為,如果人類僅僅陶醉於理想之中,將理想本身看為現實人生的絕對價值,那麼理想便會失去它的激勵作用,而變成了麻醉劑。它使人不敢或不願意正視現實的艱難和不足,對百孔千瘡的人生採取逃避的態度,沉溺於永遠無法實現的烏托邦之中,每日過著一種不真實和自欺欺人的生活。事實上這也是馬克思對宗教最主要的批評。
而這個情況曾經在理想主義的共產中國出現過。中共建國的初期,人民都生活在浪漫而不真實的憧憬當中,喊一些偉大到不得了但無可能實踐的口號;它推翻了宗教的救世主,轉而寄望一位世俗的救世主,憧憬著人間的天國就在前面的轉角。
劉曉波更以中國儒家那種「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的人格理想作為舉例,指出如果這種人格理想是一種參照,是我們努力的目標,那麼它會發出奪目的光輝。但是,中國人的愚昧,在於把它作為現實人格的絕對標準,去要求人必須做這樣的人,而人自身的弱點,又使人不可能進入此境界。因此,這種人格理想便造就成批的偽君子,表面上是這種人格,背後卻無惡不作;而比較誠實的人,就因為看見在現實中根本達不到這個理想,變得憤世嫉俗。而這兩類人,我們在教會都見得太多了。
單就這段論述來說,劉曉波是準確而深切的表達了保羅在羅馬書特別是第七章對自身處境的掙扎。
反觀今日教會的主流教導,卻正正是標榜一種「合乎上帝標準」(即完美無暇)的理想人格,把它看為現實人格的絕對標準,去要求基督徒達到(「好就好,不過做不到」),就像主耶穌說:「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教會若不及早醒覺,堵住這個破口,恐怕我們一切佈道的努力,至終只是應驗主耶穌的責備:「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25:「那時,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的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我們實在需要重新反省,「效法基督」到底是甚麼意思。聖經說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界,我們卻往往將成為肉身的基督削骨去肉,推回上天堂,將它變成一個完美的抽象符號。然後就說「是就是,不過我卻不是耶穌啊!」
聖經說「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而既說「增長」,就必然還有「增長的空間」(room for improvement)。絕對的完美,是抽象和靜止的,用佛家的說法就是「涅盤」;道成肉身的完美,卻是有成長的動力和進步的空間。保羅在林後十三:9說:「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在腓三:16他卻補充說:「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
有時我們不知道如何去教導下一代,是因為我們本身亦感到迷惘。主耶穌說他的軛是容易的,他的擔子是輕省的,因為相對於其他人加諸我們身上的重軛,無論是社會的、學校的、道德的、宗教的,我們只需要向那位獨一的真神,愛我們的天父交代和負責。而主耶穌已經為我們立下榜樣,以致我們可以「心裏柔和謙卑」地面對!
賽三十:15「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你們卻說:不然,我們要騎馬奔走。所以你們必然奔走。又說:我們要騎飛快的牲口。所以追趕你們的,也必飛快。」
用今日的話來說:「你們得救在乎返回我的懷抱。你們得力在乎唔好搞咁多野。你們竟然不肯,說,我們要努力做到最好!所以你地必然做到筋疲力盡!你們又說:我們要盡一切努力去達到上帝的標準!所以你地必然做到趴響度,而你們的最好,有排都未到你們自己想像的目標,更不要說上帝的標準!」
在這個背景之下,我們重新理解主耶穌的提醒和安慰:「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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