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文士、耶穌(林豪恩先生)2021.2.7
講題:先知、文士、耶穌
講員:林豪恩先生
一。引言
不久之前,網路上流傳著關於各行各業、各身分、各族群的「別人覺得我們…」六格搞笑圖文。例如有一幅圖名為「教師是這樣的人」:第一格的標題是「我朋友覺得我在做的事」,圖片是在沙灘上躺著享受日光浴;第二格的標題是「我媽覺得我在做的事」,圖片是坐在路邊行乞的乞丐;第三格的標題是「社會覺得我在做的事」,圖片是參加爭取教育經費的遊行;第四格的標題是「學生覺得我在做的事」,圖片是軍官在喝駡士兵;第五格的標題是「我覺得我在做的事」,圖片是摩西站在紅海旁邊高舉雙手號令海水分開;最後一格的標題是「我實際上正在做的事」,圖片是一位馴獸師正在訓練老虎。
不知道有沒有「基督徒是這樣的人」的類似六格搞笑圖文呢?朋友覺得基督徒是怎樣的呢?媽媽又覺得基督徒是怎樣的呢?社會又覺得基督徒是怎樣的呢?青少年又覺得基督徒是怎樣的呢?基督徒又覺得自己是怎樣的呢?最後一格,基督徒實際是怎樣的呢?
這六格圖文雖然搞笑,不過,學界的確有探討公眾如何看待基督徒的研究?崇基神學院曾經進行一項名為「新聞傳媒(報章)中的基督教形象」(2001-2011)研究,最常用來描述基督徒的詞彙是甚麼呢?是「虔誠」和「歧視」。傳媒眼中的「虔誠」是怎樣的呢?其中一個例子:例如鄧萃雯提及 TVB 其中一位老闆是「很虔誠的基督徒」,因此覺得「有點希望。做生意他們已經很有錢了,如果又將 TVB 當成是一盤純粹的生意就慘了,希望他們真的想搞好它。」(《星島》2011-5-29)從下半句描述可見,鄧氏對「虔誠」信徒的寄望,是相信他們即或面對利益關頭,仍願意抱緊理想,做良心老闆。至於傳媒同「歧視」一詞來描述基督徒,逾六成議題集中於「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之上。
作為基督徒的你,你覺得自己是甚麼呢?或者正在慕道的朋友,你覺得自己成為基督徒之後會變成甚麼?今天的經課提及幾種人物,包括先知、文士和耶穌。基督徒是哪一種人物呢?讓我們一齊透過經文思考這個問題,並尋求對基督徒生活的啟發。
二.申命記:先知
18:15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18:16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上帝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上帝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18:17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
18:18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在申命記18章18章耶和華上帝清楚定義先知的角色和任務:「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先知是一位傳話人,他所傳的是上帝的話說,所要傳的對象是上帝指示要聆聽的人,在這場景是出埃及的以色列民,在另一些場景中可以是外邦某國或列國。
先知傳言並不是「講下就算」,喜歡就讚,「不喜勿插」,而是有後果的。
18:19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由此可見,先知角色相當超然。可能因此,歷世歷代都有人自稱先知,或被稱為先知。以下是其中一個例子:
大衛貝治(David Berg)就是一位引用這段聖經,自稱是先知的人。並且在一個稱為「家族」(The Family)《前名:上帝的孩子(The Children of God)》的宗教教派中,也被他的追隨者認為是一位先知,同時稱呼其為Moses David。
在一般教會,很少聽到有人自稱先知,或者被稱為先知。不過,有意見認為教會作為整體,或者基督徒作為個體具有先知的角色。例如有呼籲說:「哪裡有不公義,就要嚴正指明;哪裡有人受逼害,就要挺身而出護衛弱小者;哪裡有可改善之處,就要極力推進。」(基督教週報2031期)如果先知的角色在當下被定義為:「指斥不公義,保護弱小者,推進可改善之處」,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不過,困難卻是如何把這些概念落實到具體事件上,因為具體狀況往往涉及判斷,而判斷則受到各種因素影響。例如,怎樣才算是不公義呢?誰是弱小者呢?因此,在現實上,不容易得到如摩西一樣的肯定,「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的那種來自上主的先知性宣告。使徒保羅有時也說:「我沒有主的命令……就把我的意見告訴你們」(林前7章)雖然教會或個別信徒具有先知的角色,但保羅的這份緊慎和自知是值得參考的,因為申命記這段論及先的的話也提醒:18:20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基督徒會否覺得自己是上主的先知呢?就算是,也應該分辯所出之言是從上主而來還是從別處而來。
三.馬可福音:文士
1:21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
1:22眾人很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
馬可福音在第一章已經開始記述耶穌的傳道工作,並且在這個開始的時候,就在毫無背景之下把文士拿來和耶穌比較,對於不熟識來龍去脈的讀者,可能會感到文士「躺著也中槍」。馬可福音記述耶穌在安息日進了會堂講道,是假設讀者知道平日在會堂講道的是文士,因此自然地把耶穌這位外來講員和駐堂講員比較。如此比較,就正如現在一樣,通常都會把駐堂講員比下去的。話說回頭,這段經文描述的場景,其實是與申命記那段經文有關的,因為在會堂裏,有一個地方叫做「摩西的座位」,講道者就是在這個座位講解摩西律法。文士就是獻身於抄寫律法、捍衛律法和解釋律法工作的知識份子。如果要比較,現代的講道者可能類似文士多於先知,一方面沒有直接從上帝領受說話,另一方面也沒有被賦予呼風喚雨的能力,能夠做好傳承律法,捍衛律法和解釋律法這些工作已經不負所託了。因此,文士沒有權柄是合理的,有甚麼問題呢?問題就是,文士以為自己有權柄,運用這本來沒有的權柄來管轄別人,這是值得我們留心及反省的。
福音書記述耶穌多次指責文士假冒為善,很可能因為文士經常講解律法教導民眾,就好像我們今天一樣,「講左等於做左」,宣稱和真實的落差太大,人人都看到,但自己卻看不到。另外可能是文士捍衛律法心切,不能接受不守律法的狀況,不能容忍破壞律法的人,於是動用權力,甚至武力,就好像遇見耶穌之前血氣方剛的保羅追捕基督徒一樣。
如果,我們只是忠心做一個文士,傳承律法,不假設自己有權柄,會不會過份保守呢?可能會,但總比偷竊權柄並運用來打壓異見者安全得多。或許有人說,上帝的說話不是帶著權柄的嗎?這是對的,路加福音記述同一件事情時是這樣說的:「4:32他們對他的教導感到很驚奇,因為他的話裏有權柄。」讓我們留心,有權柄的是「他的話」,不是我們這些重述「他的話」的人。
接著,讓我們看看位「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是怎樣的。
四.馬可福音:耶穌
1:23在會堂裏,有一個人被污鬼附著。他喊叫說:
1:24「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你來滅我們嗎?我知道你是誰,乃是上帝的聖者。」
1:25耶穌責備他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來吧。」
1:26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陣瘋,大聲喊叫,就出來了。
1:27眾人都驚訝,以致彼此對問說:「這是甚麼事?是個新道理啊!他用權柄吩咐污鬼,連污鬼也聽從了他。」
真正有權柄的人是令人驚訝的,因為他說話,就成真。「他用權柄吩咐污鬼,連污鬼也聽從了他。」「講左等於做左」是對我們的諷刺,但對上帝來說,「講左等於做左」是真實描述。還記得創世記第一章如何描述創造嗎?1:3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是用話語創造世界的。
這個故事是如此結束的:
1:28耶穌的名聲就傳遍了加利利的四方。
或許,教會和個別信徒都想令人驚訝;或許,我們都想名聲傳遍,舉世聞名,世人慕名而來。耶穌和文士都適逢其會地在摩西的座位上教導人,耶穌令人驚訝的,是他所講的,就是實現的,不是他猜中事情如此發生,而是他把所說的話成真。或許,名聲傳遍,是因為人們渴慕那位說話成真的人。
五.總結:絕對言行一致的只有上帝,我們學習的是互相體諒
說話與實踐一致是高尚的情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境界。對於假冒為善的人,可能是「非不能也,乃不為也」;對於真誠的人,可能是「非不為也,實不能也」。真正說話與實踐一致的,只有上帝而已,所以只有上帝可以是完全信賴的對像,也是有上帝是被讚美和敬拜的對象。今天經課的詩篇如此肯定上帝的言行一致:
111:3他所行的是尊榮和威嚴;他的公義存到永遠。
111:4他行了奇事,使人記念;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
111:5他賜糧食給敬畏他的人;他必永遠記念他的約。
111:6他向百姓顯出大能的作為,把外邦的地賜給他們為業。
111:7他手所行的是誠實公平;他的訓詞都是確實的,
111:8是永永遠遠堅定的,是按誠實正直設立的。
111:9他向百姓施行救贖,命定他的約,直到永遠;他的名聖而可畏。
詩人擬人化地描述上帝所行的,他手所做的,是能夠令他的訓詞成為確實的,保證他的應許是永遠有效的。這不等於反過來說人不需要向著言行一致前進,只是人在各種限制之下,只能盡力而為而已。
如果我和你不是上帝直接把說話交給我要我宣告的先知,也不是擁有「說了就成」的權柄的耶穌,那麼,我們充其量只是一個受託傳承信仰的文土。如此,我們值得提醒自己,我們並沒有擁有其他人沒有的神喻,事實上大家都研讀著同一本聖經;我們也不擁有比其他人更大的能力和權柄,我們都是弟兄姐妹。那麼,我們如何實踐信仰呢?我們應該向甚麼方向行呢?讓我們以今天的書信經課使徒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的話來互勉:
8:1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8:2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8:3若有人愛上帝,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
8:4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上帝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上帝。
8:5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8:6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8:7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8:8其實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8:9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8:10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8:11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8:12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8: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保羅在回應吃祭偶像之物的爭論中,他的首要考慮是: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事情不是不可以討論,不是沒有對與錯之分;可以有合理的理解,也可以堅持這種理解;做不做某個行為,正如吃不吃祭肉,這些都是自由,不應被否定。不過,在這些事情上,保羅的心意是「造就人」,而不是傷害人。在醫療及助人專業中,有一個重要的守則是:Do No Harm,這項守則也值得基督徒考慮。
現代的基督徒有先知的角色,但不是如摩西一般上帝親自向我們交託律例典章;基督徒稱為基督徒當然是跟隨基督,但只是跟隨,而不是那位耶穌基督;基督徒就算以保存及傳承信仰為己任,但也得提醒自己保持謙虛的心,提防自己以為擁有那位啟示信仰者的權柄而帶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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