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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品(林豪恩先生)2014.2.23

語音(廣東話):
主題:有品
經文:馬太福音5章21-37節
證道:林豪恩先生

一. 引言
今天的福音經課雖然論及幾個不同的主題,不過,如果我們細心閱讀,就會發現這幾個段落的格式是一致的。

第21節開始的段落──「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
第27節開始的段落──「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只是我告訴你們
第31節開始的段落──「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
第33節開始的段落──5 : 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只是我告訴你們

如果我們繼續閱讀下去,更會發現這種格式並沒有停止在37節,還有兩個段落繼續以相同的格式開始,分別是38節的段落,以及43節的段落。最後的兩個段落是下一個主日的福音經課,留待鄧瑞強博士為我們講解。今天,讓我們專注在21-37節。

耶穌在這裏發言的格式,都是先引用一種立場,然後對這種引用的立場作出評論及補充。既然如此,我們不禁要問,被耶穌引用來評論及補充的,是誰人的立場呢?讓我們稍往後退,看看前文的提示。

5 : 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5 :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5 :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5 :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從上文看來,耶穌在這個段落中要評論和補充的,似乎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標準,並以此為對比呼籲他的門徒超越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標準。耶穌的吩咐是「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怎樣的呢?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又是怎樣的呢?

二. 釋經與應用
1. 關於殺人
5 :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不可殺人」。「不可殺人」是基本的人倫要求,耶穌當然不會反對,就是今天的社會,我們的法律也禁止殺人。不過,人類的生存,是否「不被殺死」就是理想狀態呢?間中有人會說:「你不如殺左我把啦!(你不如把我殺了吧!)」即是說,在某些狀況下,有人會感到「比死更難受」。有一位男士在網上討論區以「比死更難受」為題大吐苦水:

「結左婚9年,小朋友4歲,結婚前都已知佢衝動又唔受得氣。但當時唸,佢過多幾年成熟少少,就唔會咁。但而家9年過去,佢一d都冇變,成日一時衝動,製造trouble比我,真係好鬼無奈(結了婚九年,小朋友四歲,結婚前都已經知道她很衝動也不能受氣,但當時候想,過了幾年就會成熟點,不會再這樣子了。但現在九年過去了,她一點也沒有改變,常常因一時的衝動,為我帶來許多的麻煩,真的很無奈)。事例如下:
結婚9年來,轉過5次工,次次都係同頂頭上司不和,次次都話人地針對佢,次次都係話做得唔開心。試過同佢講,無理由份份工上司都針對你架,係咪你自已有d咩令人誤會呀?一咁樣講完,就向我發勁大脾氣,黑面一個星期(結婚九年以來,換了五份工作,每一次都是跟上司鬧得不和,每一次也說是人家針對她,每一次也說工作不開心。嘗試和她談說,沒有理由每一份工作的上司都會針對你的,是不是你自己有什麼事使人誤會你呀?一講完,她就向我大發脾氣,一個星期都給我擺個黑臉) 家中靠工人照顧小朋友,幾年來,冇個工人做到多過一年,次次都係比老婆炒。 我同佢講,而家是請工人,唔係搵新抱, 唔好太高要求啦,下下炒工人要成萬銀皮費架。佢試過2次,工人輕微駁佢咀,就即刻趕個工人走, 我返到屋企先知。最慘係,突然冇左工人,冇人睇小朋友,點算?最後係要2公婆幾個星期每人一星期放2-3日假來睇小朋友,踢晒腳,仲比我老板炸型, 差少少炒我。我同老婆講,你下次可唔可以唔好咁衝動呀?佢又發晒皮氣,話如果個工人駁咀,你仲比佢響度,我度氣點下?(家中靠工人照顧小朋友,幾年以來,沒有一個工人可以工作多過一年,每一次都被老婆辭退。我跟她說,現在是請工人,不是找媳婦,要求不要太高,每一次辭退工人都要花將近一萬塊錢。有兩次,工人只不過輕輕的頂撞了她一下,她就立刻把工人趕走,我回到家才知道。最慘的就是,突然間沒有工人,沒人看顧小孩,怎麼辦?最後就我們夫妻倆每人一個星期放兩、三天的假來照顧小孩,忙亂的很,老闆還給我顏色看,差一點就辭退我。我跟老婆說,你下一次可不可以不要那麼衝動呀?她又發脾氣,說工人頂撞,你還讓她留下,我的氣讓怎麼消?)」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92903255 :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廢物)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白痴)的,難免地獄的火。

殺人是犯法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似乎是不犯法就可以了。耶穌呼籲他的門徒思想一下,大家生活在一起,如何能夠和平共處,守望相助。不殺人,是守法;要和平共處,就要求人們有某程度的品格修養,有人稱之為文明素質,本地俗語稱為「有品」。動輒向人動怒並沒有違反法律,但會令人覺得「無品」,而且按聖經創世記的記載,動怒和殺人是很大關連的,第一件殺人事件就因發怒而起。

4 : 1 那人和他妻子 夏娃同房, 夏娃就懷孕,生了 該隱,
4 : 2 她又生了 該隱的弟弟 亞伯。 亞伯是牧羊的; 該隱是耕地的。
4 : 3 過了一些日子, 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4 : 4 亞伯也把他羊羣中頭生的和羊的脂肪獻上。耶和華看中了 亞伯和他的供物,
4 : 5 卻看不中 該隱和他的供物。 該隱就非常生氣,沉下臉來。
4 : 8 二人正在田間時, 該隱起來攻擊他弟弟 亞伯,把他殺了。

耶穌呼籲他的跟隨者要「有品」,留心自己的怒火有沒有燒傷別人,留心自己的言行有沒有侮辱別人,留心自己的態度有沒有輕視別人。

5 :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5 :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5 :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
5 :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能夠控制怒火不燒傷別人,言行不侮辱別人,態度不輕視別人,是「有品」的表現。耶穌指出,更加「有品」的,是能夠與人復和,締造和平。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的焦點在於不殺人這行為,耶穌呼籲他的跟隨者不但不要殺人,更要培養尊重人以及主動復和的品格和修養。

2. 關於姦淫
5 : 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關於這個主題,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焦點仍然是行為,因為按申命記的記載,犯姦淫是要「浸豬籠」的。

22 : 22 「若發現有人與有夫之婦同寢,就要將姦夫淫婦一起處死。這樣,你就把惡從 以色列中除掉。

正如前文所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耶穌當然不會取消「不可姦淫」這律例。然而,耶穌向他的門徒要求的,不單單是不進行不適合的性行為這行動;他呼籲門徒思考,人類社會有男女兩種性別,兩種性別生活在一起的理想狀況應該是如何的。

5 : 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5 : 29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被扔進地獄。
5 : 30 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下地獄。」

在行為上侵犯異性,是犯法的,但「咸濕」(好色)卻未必犯法,不過,欲是「無品」。中學時候,我們有一位樣貌娟好的女同學,生得像周慧敏。有一次,幾位同學一齊外出遊玩,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有一位中年男人用色迷迷的眼神盯著她,令她感到很尷尬。我們當中有一位被稱為「大家姐」的同學看不過眼,指責那位「金魚叔叔」。那個男人竟然說:「佢靚我先睇佢即,又唔見我睇你。你咁多事,報警呀,睇下警察拉唔拉我(她漂亮我才看她,又不見我看你,你那麼愛管閒事,報警呀,看一下警察會不會抓我)」沒錯,法律只可以制裁犯法的人,未必能夠制裁「無品」的人。耶穌呼籲他的跟隨者,在兩性的關係上,不要如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著眼於甚麼行為會「浸豬籠」,甚麼行為不會「浸豬籠」,而是追求互相尊重的品格。男性和女性都各自擁有相同的尊嚴,不應該被當作滿足個人慾望的工具,更不應該集體地被用作戰爭的工具,好像二次大戰中出現的慰安婦罪惡。

耶穌決斷的語言來看,他的態度是非常嚴厲的:「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就把它挖出來,丟掉;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不過,大家都知道,這方面的問題不只是在眼睛,也不只是在手。問題在哪裏呢?下列的故事或者可以提供啟發。

從前有個修行的和尚,帶著徒弟出去化緣。回程時要過個溪水頗急的小溪,後面來了一位美貌的姑娘,哭泣著不敢過溪,要求和尚揹她過溪。和尚念了一句佛號,便揹著美麗的姑娘過溪了。走在後面的徒弟心想:男女授受不親,師父怎麼會這樣呢?過了溪姑娘道謝後離去,師徒二人也回到寺院。晚間打坐時,徒弟終於忍不住問了師父,和尚聽完了徒弟的疑惑,許久不語。又過了一段時間,徒弟還是按耐不住要問個清楚。師父開口了,他說:「過了溪之後 我當下已經把那位姑娘放下了。為什麼你到現在還背著她無法放下呢?」

3. 關於休妻
5 : 31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彷彿是說:要送走老婆,辦好手續就可以了。今時今日,也有廣告提示人們:「離婚無難度,找XXXX律師行最好。XXXX律師行,處理離婚個案經驗豐富,收費便宜,代辦所有手續,無論是撫養權、膽養費、還是夫妻分產,放心交給我們,定能為你解決大小疑難。」

耶穌呼籲他的跟隨者,在婚姻的關係上,不要把焦點放在如何滿足離婚要求之上,而要把心思放在上帝設立婚姻的理想之上。馬太福音19章,耶穌更詳盡地補充這項議題:

19 : 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19 : 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19 : 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19 : 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19 : 7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19 : 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19 : 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做足手續的要求。但耶穌提醒他的門徒,做足了手續,不等於解決了問題;法庭下了判令,不等於傷痛立即消失。何必陷對方,又陷自己於不義呢?何必製造傷痛呢?夫妻應該是最互相認識的人,深知對方的「死穴」,因此,可以把對方氣得半死,製造機會令對方盡顯醜惡;然而,也因為認識,可以幫助對方去建立自己,製造機會讓對方顯現他/她的美好。

4. 關於起誓
5 : 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標準看似合情合理,耶穌還有甚麼可以討論呢?原來,文士和法利賽人是起誓的專家,他們研究過很多起誓的個案,鑽研出很多起誓的空子。從馬太福音23章耶穌對他們的指責可見,他們找到很多起誓的狀況是可以不算數的,即是說,起了誓等於沒有起誓,說了等於沒有說。

23 : 16 『凡指着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23 : 18『凡指着壇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着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耶穌挑戰他的門徒不效法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語言偽術」,與其花心思時間去鑽空子研究怎樣可以起誓又不算數,倒不如不起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耶穌告訴他的門徒,沒有甚麼是在上帝之外的,因此,沒有甚麼承諾是可以不算數的。

5 :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5 : 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5 : 36 又不可指着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其實,如何能夠許下承諾又等於沒有承諾,如何說了話又等於沒有說話,在現在社會是一門高深又熱門的學問,這門顯學,坊間稱之為「語言偽術」。

十多年前,小布殊政府為了合理化美軍入侵伊拉克,因而炮製了大量虛假情報,當時的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Donald Rumsfeld)被問關於這些虛假情報時,最初表示不知道。後來虛假情報被揭發,他表示知道情報有疑點。記者追問:如今說「知道」,但之前為何卻一直說「不知道」﹖國防部長精彩的回答是:那是因為「我們當初不知道我們知道」。(蔡子強)

某國的中科院某位院士被指包養二奶、養育私生女。院士回應指故事是妻子編造的。記者問為甚麼送某屋給某女士,院士回答是要答謝這位保姆。記者問位院士為私生女是如何出現的,院士則稱自己是向某位被指二奶的女士「捐精」。(潘小濤)

有政治學者發現,我們這個城市的官員也越來越精通「語言偽術」,在回應醜聞下時,永遠不會直截了當的清楚回答問題,而是搬出一些似是而非、模稜兩可、沒有實質內容的答案,把問題輕輕帶過,蒙混過關。他們不會乾脆否認一些指控,因為這樣會留下尾巴,讓記者發掘證據證明他們講大話,而是顧左右而言他,迴避承認,就算日後東窗事發,「你咬我唔入」(你沒法辦我),因為「我沒有講過我沒有講過XX,我沒有否認過我沒有做過XX」。(蔡子強)

是的,人們「咬你唔入」(沒法辦你),警察不能拘捕你,不過,人們會認為你「無品」。耶穌呼籲他的門徒,與其花時間心思鑽研「語言偽術」,不如幫助自己培養誠信的品格。

5 :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三. 總結

總括而言,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怎樣的呢?耶穌呼籲他的門徒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又是怎樣的呢?這令我們想到心理學家科爾伯格提出的道德發展階段理論 (Kohlberg’s stages of moral development)。這位心理學家認為,學前幼稚園到小學中低年級的幼童尚缺乏是非善惡觀念,只為避免懲罰而服從規範,因此,他們會被家長那句「警察叔叔會拉你架」所阻嚇。然而,長大成人之後,人們應該有能力探索和明白規條的精神,追尋宇宙的法則和理想,因此而追求正義公理,實踐良知,能夠尊重人類的生命、平等和尊嚴。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似乎只是「唔好比警察叔叔拉」的技術層次,耶穌呼籲他的門徒進入律法的真義,追求上帝創造的理想。

如果耶穌的門徒真的能夠超越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應該如何發報成果?如何慶祝呢?且聽耶穌在後文的提醒:

6 : 1 「你們要謹慎,不可故意在人面前表現虔誠,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6 : 2 「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叫人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做的,故意要得人的稱讚。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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