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拴在頸上的石磨(林豪恩先生)- 2009.10.25

語音(廣東話): 題目:拴在頸上的石磨(A millstone on the neck)
經文:馬可福音9:38-50
證道:林豪恩先生

一. 引言
把「拴在頸上的石磨」形象化地想像一下,你會看見怎樣的圖畫呢?你看見的圖畫,可能與你對石磨的認識有關。石磨由兩塊石塊上下緊密貼合組成,下面的作為基座,上面的石塊能夠旋轉,當上面的石塊旋轉而與下面的基座磨擦時,就可以把穀物磨成細碎粉粒。現在常見的是家用石磨,有人稱之為「石磨仔」,這種「石磨仔」只是如一個生日蛋糕般大小,用人手攪動。若把這個石磨上半可旋轉的部份掛在頸項上,對於我來說當然感到辛苦,但對於如姚明那麼高大的人來說,或者可以視作飾物。

不過,聖經時代的石磨,是比我們現在的家用石磨要大很多倍。如此龐大的石磨,是不會用人來拉動的,而必須以動物拉動的。在中國,這樣的大石磨通常用牛來拉動;在聖經時代的巴勒斯坦,他們通常找驢來把石磨拉動。試想像,把這塊套在牛或驢的頸項上的石磨套在你幼小脆弱的頸項上,會是多麼可怕的狀況。「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此句,是來自今天所講的福音經課──新約聖經馬可福音9章35-38節,當我們細閱經文時,會發現經文描述的狀況比我們想像的更極端及可怕。

二. 經文
38約翰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
39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
40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
41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
42「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
43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
44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
45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
46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裏。
47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上帝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
48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49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
50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裏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三. 釋經與應用
1.對比顯輕重 抉擇宜慎重
這段經文的第42節如此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把大磨石套在一個人的頸項上,並不是要勞役這個人,而是要置他於死地;因為接著的行動是把這個人連人帶石磨拋下海中,如此,這個人必死無疑。這樣的處決行動,與我們古代的「浸豬籠」類似,但卻更迅速及徹底。耶穌描述「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這樣恐怖的狀況,為的是與「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作強烈的對比。如此強烈的對比,在這個段落中共有四對之多。

對比一:「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42)
對比二:「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43-44)
對比三:「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裏。」(45-46)
對比四:「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上帝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47)

耶穌用「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砍下一隻手」、「砍下一隻腳」、「去掉一隻眼」這些激烈的行動來與「使一個小子跌倒」或「叫自己跌倒」作對比,明顯是要告訴聽眾「使人跌倒或叫自己跌倒」其實比這些激烈的行動更激烈,比那些可怕的後果更可怕。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運用對比,因為對比能夠逼使人們去思考事情的大小輕重。例如社會福利署宣傳反家庭暴力的口號是這樣的:「贏了一場架,輸了一個家。值得嗎?」輸一場架,故然不好受,但若輸一個家,則所有人也受到傷害,其破壞程度可以非常巨大。兩害取其輕,結論當然是不值得為一場架而輸一個家。另外一些處境,是兩項選擇都是有利益的,然而,就算純粹從利益的角度考慮,也必須清醒地比較一下兩者利益的大小,否則會跌入「因小失大」的陷阱之中。

對於一位警員來說,怎樣的交換條件能夠令他願意冒失去工作、失去宿舍、失去100萬元的長俸危險呢?合理估計,這一定是「大茶飯」,所得到的利益一定件一定要比現在的工作報酬及福利更優厚,事實卻令人意外。

貪200元拾遺不報警失百萬長俸累家人【明報專訊2007年7月7日】
兩名熱心市民路不拾遺,把拾到的手提袋交給警員,警員卻監守自盜將手提包據為己有,偷去其中的200多元現金及禮券,結果被揭發。警員昨承認盜竊罪,求情時指事件已令他前途盡毀,失去工作,失去宿舍,及失去近100萬元長俸。

透過對比,我們發現有些行動是不值得的,有些事情是更重要的。

據福音書的記載,耶穌經常運用對比,逼使聽眾分辨事情的大小和輕重,進而要求聽眾列出優次、作出選擇。回到這段經文所提出的四對對比,相信門徒不難明白耶穌的意思,就是:如果你「使信我(耶穌)的一個小子跌倒」比失去自己的生命的後果更嚴重;如果使自己跌倒,比失去一隻手、或者失去一隻腳、去掉一隻眼睛的後果更嚴重。

「跌倒」是怎樣的情況呢?為甚麼「跌倒」的後果如此嚴重呢?我們可以參考馬可福音第四章「撒種的比喻」,耶穌解釋比喻時說:

「撒種之人所撒的就是道。那撒在路旁的,就是人聽了道,撒但立刻來,把撒在他心裏的道奪去。那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立刻喜歡領受,但他心裏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4:14-17)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耶穌預言彼得不認主的那一段也提及「跌倒」: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14:27-29)

由此可見,「跌倒」是一種象徵式的說法,所指的不是身體的,不是生物性及物理性的,而是靈性的,是與信仰上帝相關的,是與跟隨耶穌相關的。因此,「現代中文譯本」把「跌倒」翻譯為「離棄耶穌」。把失去性命以及失去肢體與「離棄耶穌」作對比,似乎是要求聽眾有需要時在「保存生命及身體」以及在「繼續跟隨耶穌」兩者之間排列優次及作出抉擇。

2.身體性命確可貴,信仰上帝更永久
把失去性命以及失去肢體這些令人恐懼和不幸的事情與「離棄耶穌」作對比,有沒有令作為聽眾的你感到不安,甚至感到震驚?「語不驚人誓不休」的效果,就是要刺激聽眾的反應,激盪聽眾的思想,挑戰聽眾固有的觀念,期望聽眾因此而作出改變。

為甚麼用失去性命和失去肢體做對比呢?因為關注自己的身體,關注自己的生命,是人的自然反應。保羅也說:「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弗5:29)。因此,自古至今人們都尋求各種和樣的方法去達至延年益壽,以及使身體更好看。有人認為,對身體的關注,現代人比古代人有過之而無不及,沒有一個時代的人比我們這個時代的人更重視身體。他們從下列這些現象得到如此的結論:沒有一個時代比現在的化妝品及護膚品的利潤更豐厚;沒有一個時代比現在的纖體或瘦身生意更蓬勃;沒有一個時代的保健產品比現在更有市場;在已發展國家,沒有一個年代的醫療開支比現在更龐大,以致無論在美國或香港,醫療改革都是燙手山芋。關注身體是人們的天性,是人們的慣性,對某些人來說,身體帶來的困擾甚至已經成為自己的枷鎖,成為自己的囚牢。

耶穌用「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對比,提醒門徒:第一,正面來說,既然你們那麼關注身體的狀況,是否應該更關注跟隨耶穌的狀況呢?因為身體有一天會朽壞,在世的生活有一天會總結,但與耶穌的關係卻延續至永恆,而且決定著永恆的歸宿。第二,反面來說,如果對身體的關注令人或令自己離棄耶穌,而離棄耶穌的後果卻比身體受損嚴重得多,在必要的時候,你們是否應該捨輕取重,棄車保帥呢?耶穌的聽眾可能會問,如此的抉擇,是否可能呢?在約伯記中,撒但也質疑這樣的抉擇的可能性,因此向上帝下戰書,以人對身體的關注向上帝發出挑戰:

「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你...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他(約伯)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上帝,死了吧!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難道我們從上帝手裏得福,也不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約但記2:4-10)

約伯見證了耶穌的教導,身體的威脅或者身體本身都沒有令他離棄上帝。相反來說,持守對上帝的信任,幫助了約伯超越身體帶給他的困擾。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耶穌對門徒的說話,這並不是恐嚇,而是安慰及保證。馬太福音記載耶穌的一段相關的說話:「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裏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太10:28-31)那位連我們的頭髮也數過的天父,豈會不愛惜我們的身體呢?我們豈可以因為身體而離棄天父呢?

3.身體只是媒介 心態主宰起跌
話說回頭,如果我們那麼重視的身體都不容許來令人跌倒,還有甚麼能夠使我們跌倒,或者令別人跌倒呢?在某種意義上來說,身體只是一個媒介,一個執行意念的工具。且看箴言的精警教訓:

16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
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
17就是高傲的眼,
撒謊的舌,
流無辜人血的手,
18圖謀惡計的心,
飛跑行惡的腳,
19吐謊言的假見證,
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箴言6:16-19)

難道去掉了眼睛就不可以高傲嗎?難道砍掉了手就不可以流無辜人的血?難道砍掉了腳就不可以作惡?有諸內而形諸外,令人跌倒、令自己跌倒的,很可能是隱而不見、無影無形的事物。

如果我們仔細閱讀經文,似乎找到證據支持上述的假設。耶穌在怎樣的處境之下向門徒提出這樣的警告呢?門徒怎樣的狀況、怎樣的表現今耶穌向他們提出「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這警告呢?

讓我們回到經文,我們就會看見,耶穌說這些對比之前,門徒正自豪地向耶穌報告:「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9:38)門徒禁止圈外的人奉耶穌的名趕鬼,會不會在處理信仰的事情上運用了我們今天的「專業主義」的自我保護心態──你不是我們這個專業的註冊會員,所以你不可以從事我們的相關工作?會不會在跟隨耶穌的事情上運用了自古以來「門弟主義」的精英心態──我們才是根正苗紅的入室弟子,你們這些旁末節怎能與我們相提並論呢?

讓我們再向後退一步看看,門徒向耶穌邀功之前,正為著在他們之中誰為大而爭論不休(9章33-34節),導致耶穌介入。爭論誰為大,即是爭論排名次序。為人排名,從來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所以現今的刊物在列出人物名稱之後,總會加一句:排名不分先後。雖然寫了這一句,現實上還是無法避免些名字在前,有些名字在後,於是有人嘗試以圈圈的形式列出人名,避開了排名先後的問題。排名先後,有甚麼重要呢?反映甚麼呢?成就?權位?身份?名譽?若果耶穌的門徒當時正在為自己制定一個十二門徒排名榜,會不會暗示他們雖然跟隨這位一無所有的耶穌,但心底裏仍然放不下權位、成就、身份、名譽這些社會認可的價值,正在他們的小圈子之內為著這些眷戀而爭奪呢?

從耶穌提出「跌倒」這話題來討論的背景來看,甚麼使別人跌倒呢?甚麼使自己跌倒呢?會不會是門徒禁止那位「不跟從我們」的人奉耶穌的名趕鬼所反映出的「小圈子心態」、「排外心態」、及「屬靈精英主義心態」?會不會是門徒在排名榜上力爭上游而顯示出對權力、成就、身份、地位的眷戀及爭奪?

如果剛才所指出門徒所展現的心態及價值觀是引致「跌倒」的危險因素,我們如何能夠避開這些陷阱呢?讓我們從耶穌對門徒的回應中找尋指引。

耶穌回應門徒報告他們阻止門徒不認識的人奉耶穌的名趕鬼時,糾正他們的小圈子心態,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9:39-40)。如果使人及自己跌倒的危險因素是小圈子心態及排斥別人的行為,避免跌倒的素質豈不是有容乃大的胸襟、海納百川的心懷?

耶穌繼續教導門徒說:「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9:41)「給你們一杯水喝」,代表微不足道的事情,代表舉手之勞。對門徒做這樣微不足道的事情,耶穌也記念,並且要賞賜他們,這是何等的細緻、何等的慷慨。如果門徒斤斤計較是導致跌倒的危險因素,耶穌展示的細心及慷慨正是避免跌倒的因素。

回應門徒爭論誰為大的時候,耶穌教導他們說:「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9:37)。如果門徒對身份權位的爭奪是導致跌倒的危險因素,耶穌要求門徒把目光從自己的慾求轉向服務對象的需要,一視同仁地、胸無城府地按著別人的需要去服務人,就有助避免跌倒的危險了。

四. 總結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43-44)

「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裏。」(45-46)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上帝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47)

如果是我們的心態叫我們跌倒,做甚麼手術可以去掉心態呢?願耶穌與門徒的這段對話存留在我們的心中,常常成為我們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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