拴在頸上的石磨(林豪恩先生)- 2009.10.25
語音(廣東話): 題目:拴在頸上的石磨(A millstone on the neck)
經文:馬可福音9:38-50
證道:林豪恩先生
一. 引言
把「拴在頸上的石磨」形象化地想像一下,你會看見怎樣的圖畫呢?你看見的圖畫,可能與你對石磨的認識有關。石磨由兩塊石塊上下緊密貼合組成,下面的作為基座,上面的石塊能夠旋轉,當上面的石塊旋轉而與下面的基座磨擦時,就可以把穀物磨成細碎粉粒。現在常見的是家用石磨,有人稱之為「石磨仔」,這種「石磨仔」只是如一個生日蛋糕般大小,用人手攪動。若把這個石磨上半可旋轉的部份掛在頸項上,對於我來說當然感到辛苦,但對於如姚明那麼高大的人來說,或者可以視作飾物。
不過,聖經時代的石磨,是比我們現在的家用石磨要大很多倍。如此龐大的石磨,是不會用人來拉動的,而必須以動物拉動的。在中國,這樣的大石磨通常用牛來拉動;在聖經時代的巴勒斯坦,他們通常找驢來把石磨拉動。試想像,把這塊套在牛或驢的頸項上的石磨套在你幼小脆弱的頸項上,會是多麼可怕的狀況。「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此句,是來自今天所講的福音經課──新約聖經馬可福音9章35-38節,當我們細閱經文時,會發現經文描述的狀況比我們想像的更極端及可怕。
二. 經文
38約翰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
39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
40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
41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
42「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
43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
44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
45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
46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裏。
47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上帝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
48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49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
50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裏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三. 釋經與應用
1.對比顯輕重 抉擇宜慎重
這段經文的第42節如此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把大磨石套在一個人的頸項上,並不是要勞役這個人,而是要置他於死地;因為接著的行動是把這個人連人帶石磨拋下海中,如此,這個人必死無疑。這樣的處決行動,與我們古代的「浸豬籠」類似,但卻更迅速及徹底。耶穌描述「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這樣恐怖的狀況,為的是與「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作強烈的對比。如此強烈的對比,在這個段落中共有四對之多。
對比一:「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42)
對比二:「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43-44)
對比三:「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裏。」(45-46)
對比四:「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上帝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47)
耶穌用「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砍下一隻手」、「砍下一隻腳」、「去掉一隻眼」這些激烈的行動來與「使一個小子跌倒」或「叫自己跌倒」作對比,明顯是要告訴聽眾「使人跌倒或叫自己跌倒」其實比這些激烈的行動更激烈,比那些可怕的後果更可怕。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運用對比,因為對比能夠逼使人們去思考事情的大小輕重。例如社會福利署宣傳反家庭暴力的口號是這樣的:「贏了一場架,輸了一個家。值得嗎?」輸一場架,故然不好受,但若輸一個家,則所有人也受到傷害,其破壞程度可以非常巨大。兩害取其輕,結論當然是不值得為一場架而輸一個家。另外一些處境,是兩項選擇都是有利益的,然而,就算純粹從利益的角度考慮,也必須清醒地比較一下兩者利益的大小,否則會跌入「因小失大」的陷阱之中。
對於一位警員來說,怎樣的交換條件能夠令他願意冒失去工作、失去宿舍、失去100萬元的長俸危險呢?合理估計,這一定是「大茶飯」,所得到的利益一定件一定要比現在的工作報酬及福利更優厚,事實卻令人意外。
貪200元拾遺不報警失百萬長俸累家人【明報專訊2007年7月7日】
兩名熱心市民路不拾遺,把拾到的手提袋交給警員,警員卻監守自盜將手提包據為己有,偷去其中的200多元現金及禮券,結果被揭發。警員昨承認盜竊罪,求情時指事件已令他前途盡毀,失去工作,失去宿舍,及失去近100萬元長俸。
透過對比,我們發現有些行動是不值得的,有些事情是更重要的。
據福音書的記載,耶穌經常運用對比,逼使聽眾分辨事情的大小和輕重,進而要求聽眾列出優次、作出選擇。回到這段經文所提出的四對對比,相信門徒不難明白耶穌的意思,就是:如果你「使信我(耶穌)的一個小子跌倒」比失去自己的生命的後果更嚴重;如果使自己跌倒,比失去一隻手、或者失去一隻腳、去掉一隻眼睛的後果更嚴重。
「跌倒」是怎樣的情況呢?為甚麼「跌倒」的後果如此嚴重呢?我們可以參考馬可福音第四章「撒種的比喻」,耶穌解釋比喻時說:
「撒種之人所撒的就是道。那撒在路旁的,就是人聽了道,撒但立刻來,把撒在他心裏的道奪去。那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立刻喜歡領受,但他心裏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4:14-17)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耶穌預言彼得不認主的那一段也提及「跌倒」: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14:27-29)
由此可見,「跌倒」是一種象徵式的說法,所指的不是身體的,不是生物性及物理性的,而是靈性的,是與信仰上帝相關的,是與跟隨耶穌相關的。因此,「現代中文譯本」把「跌倒」翻譯為「離棄耶穌」。把失去性命以及失去肢體與「離棄耶穌」作對比,似乎是要求聽眾有需要時在「保存生命及身體」以及在「繼續跟隨耶穌」兩者之間排列優次及作出抉擇。
2.身體性命確可貴,信仰上帝更永久
把失去性命以及失去肢體這些令人恐懼和不幸的事情與「離棄耶穌」作對比,有沒有令作為聽眾的你感到不安,甚至感到震驚?「語不驚人誓不休」的效果,就是要刺激聽眾的反應,激盪聽眾的思想,挑戰聽眾固有的觀念,期望聽眾因此而作出改變。
為甚麼用失去性命和失去肢體做對比呢?因為關注自己的身體,關注自己的生命,是人的自然反應。保羅也說:「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弗5:29)。因此,自古至今人們都尋求各種和樣的方法去達至延年益壽,以及使身體更好看。有人認為,對身體的關注,現代人比古代人有過之而無不及,沒有一個時代的人比我們這個時代的人更重視身體。他們從下列這些現象得到如此的結論:沒有一個時代比現在的化妝品及護膚品的利潤更豐厚;沒有一個時代比現在的纖體或瘦身生意更蓬勃;沒有一個時代的保健產品比現在更有市場;在已發展國家,沒有一個年代的醫療開支比現在更龐大,以致無論在美國或香港,醫療改革都是燙手山芋。關注身體是人們的天性,是人們的慣性,對某些人來說,身體帶來的困擾甚至已經成為自己的枷鎖,成為自己的囚牢。
耶穌用「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對比,提醒門徒:第一,正面來說,既然你們那麼關注身體的狀況,是否應該更關注跟隨耶穌的狀況呢?因為身體有一天會朽壞,在世的生活有一天會總結,但與耶穌的關係卻延續至永恆,而且決定著永恆的歸宿。第二,反面來說,如果對身體的關注令人或令自己離棄耶穌,而離棄耶穌的後果卻比身體受損嚴重得多,在必要的時候,你們是否應該捨輕取重,棄車保帥呢?耶穌的聽眾可能會問,如此的抉擇,是否可能呢?在約伯記中,撒但也質疑這樣的抉擇的可能性,因此向上帝下戰書,以人對身體的關注向上帝發出挑戰:
「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你...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他(約伯)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上帝,死了吧!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難道我們從上帝手裏得福,也不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約但記2:4-10)
約伯見證了耶穌的教導,身體的威脅或者身體本身都沒有令他離棄上帝。相反來說,持守對上帝的信任,幫助了約伯超越身體帶給他的困擾。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耶穌對門徒的說話,這並不是恐嚇,而是安慰及保證。馬太福音記載耶穌的一段相關的說話:「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裏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太10:28-31)那位連我們的頭髮也數過的天父,豈會不愛惜我們的身體呢?我們豈可以因為身體而離棄天父呢?
3.身體只是媒介 心態主宰起跌
話說回頭,如果我們那麼重視的身體都不容許來令人跌倒,還有甚麼能夠使我們跌倒,或者令別人跌倒呢?在某種意義上來說,身體只是一個媒介,一個執行意念的工具。且看箴言的精警教訓:
16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
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
17就是高傲的眼,
撒謊的舌,
流無辜人血的手,
18圖謀惡計的心,
飛跑行惡的腳,
19吐謊言的假見證,
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箴言6:16-19)
難道去掉了眼睛就不可以高傲嗎?難道砍掉了手就不可以流無辜人的血?難道砍掉了腳就不可以作惡?有諸內而形諸外,令人跌倒、令自己跌倒的,很可能是隱而不見、無影無形的事物。
如果我們仔細閱讀經文,似乎找到證據支持上述的假設。耶穌在怎樣的處境之下向門徒提出這樣的警告呢?門徒怎樣的狀況、怎樣的表現今耶穌向他們提出「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這警告呢?
讓我們回到經文,我們就會看見,耶穌說這些對比之前,門徒正自豪地向耶穌報告:「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9:38)門徒禁止圈外的人奉耶穌的名趕鬼,會不會在處理信仰的事情上運用了我們今天的「專業主義」的自我保護心態──你不是我們這個專業的註冊會員,所以你不可以從事我們的相關工作?會不會在跟隨耶穌的事情上運用了自古以來「門弟主義」的精英心態──我們才是根正苗紅的入室弟子,你們這些旁末節怎能與我們相提並論呢?
讓我們再向後退一步看看,門徒向耶穌邀功之前,正為著在他們之中誰為大而爭論不休(9章33-34節),導致耶穌介入。爭論誰為大,即是爭論排名次序。為人排名,從來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所以現今的刊物在列出人物名稱之後,總會加一句:排名不分先後。雖然寫了這一句,現實上還是無法避免些名字在前,有些名字在後,於是有人嘗試以圈圈的形式列出人名,避開了排名先後的問題。排名先後,有甚麼重要呢?反映甚麼呢?成就?權位?身份?名譽?若果耶穌的門徒當時正在為自己制定一個十二門徒排名榜,會不會暗示他們雖然跟隨這位一無所有的耶穌,但心底裏仍然放不下權位、成就、身份、名譽這些社會認可的價值,正在他們的小圈子之內為著這些眷戀而爭奪呢?
從耶穌提出「跌倒」這話題來討論的背景來看,甚麼使別人跌倒呢?甚麼使自己跌倒呢?會不會是門徒禁止那位「不跟從我們」的人奉耶穌的名趕鬼所反映出的「小圈子心態」、「排外心態」、及「屬靈精英主義心態」?會不會是門徒在排名榜上力爭上游而顯示出對權力、成就、身份、地位的眷戀及爭奪?
如果剛才所指出門徒所展現的心態及價值觀是引致「跌倒」的危險因素,我們如何能夠避開這些陷阱呢?讓我們從耶穌對門徒的回應中找尋指引。
耶穌回應門徒報告他們阻止門徒不認識的人奉耶穌的名趕鬼時,糾正他們的小圈子心態,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9:39-40)。如果使人及自己跌倒的危險因素是小圈子心態及排斥別人的行為,避免跌倒的素質豈不是有容乃大的胸襟、海納百川的心懷?
耶穌繼續教導門徒說:「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9:41)「給你們一杯水喝」,代表微不足道的事情,代表舉手之勞。對門徒做這樣微不足道的事情,耶穌也記念,並且要賞賜他們,這是何等的細緻、何等的慷慨。如果門徒斤斤計較是導致跌倒的危險因素,耶穌展示的細心及慷慨正是避免跌倒的因素。
回應門徒爭論誰為大的時候,耶穌教導他們說:「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9:37)。如果門徒對身份權位的爭奪是導致跌倒的危險因素,耶穌要求門徒把目光從自己的慾求轉向服務對象的需要,一視同仁地、胸無城府地按著別人的需要去服務人,就有助避免跌倒的危險了。
四. 總結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43-44)
「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裏。」(45-46)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上帝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47)
如果是我們的心態叫我們跌倒,做甚麼手術可以去掉心態呢?願耶穌與門徒的這段對話存留在我們的心中,常常成為我們的提醒。
歡迎赴會: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主日崇拜時間
Sunday Service Time 星期日上午十時三十分
10:30 a.m., Sunday 地址
Address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崇拜以粵語、普通話及英語即時傳譯進行。
The Sunday Service is conducted simultaneously in Cantonese, Putonghua and English with the help of interpretation. 歡迎任何人士參加 All are welc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