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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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耶穌比喻系列(11) 王的盛宴

耶穌比喻系列(11) 王的盛宴
路14:15-24

我們研究主耶穌所講的一個比喻,這比喻可稱為「王的盛宴」,這背景是上一章論及神的子民──猶太人──拒絕主及祂所宣講的福音那便會受到神的審判,隨後主講出三個比喻,這些比喻均由「筵席」串連起來,而指出一個「逆轉」的原則。

第一個比喻:爭坐首位(路14:7-11),比喻指有人歡喜坐筵席的首位,結果被主人要他坐末位,自討沒趣;主指出若謙卑坐末位則反被邀請至首位。在結論上主言明「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14:11),這是高卑的逆轉。

第二個比喻:邀請窮人(路14:12-14),在當時的社會──其實也是現今的社會──設筵有兩個主要目的,第一是鞏固個人社會圈子中的地位,其次是維持與其他人、群體的聯繫,這些是互惠的行動,但主卻指出不要宴請那些有錢的親朋,因他們會給你回報再宴請你,那便打成平手,故應請那些貧窮、殘廢、瘸腿、瞎眼的,因為那些人無法回報你的宴請,那便有福,結論是:「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14:14),這比喻內容是指被邀請對象的逆轉。

第三個比喻是「王的盛宴」──引申自前兩個比喻再加強當中的內容。

當主說:「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14:14下),在那筵席中即時有人大聲回應,「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就對耶穌說:『在神國裡吃飯的有福了!』」(路14:15),這兩節經文正反映出猶太人的神學觀,他們相信末日彌賽亞國度降臨時有豐盛的筵席,而能被邀請參與在其中的人是何等榮耀、有福氣。啟示錄也給我們清楚的宣告:「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啟19:9上),這末世的筵席是羔羊的婚宴,筵席的主人便是彌賽亞、主耶穌基督,祂呼召邀請屬祂的人出席此盛宴。

第三個比喻主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路14:16),這與馬太有相同的描繪:「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太22:2),但到了筵席快開始時主人打發僕人再去請那些已答允的人按時出席。當時一個盛大的筵席開始前一段時間主人已向那些想邀請的人發出邀請──正如我們會在新人婚宴前一段時間收到請柬,更甚是問准了你會赴會才給你發出請柬,到宴會前再打發僕人提醒那被邀請者出席,故通常是兩次的邀請,若被邀請者已答允出席但到時爽約是對那主人的不敬,甚至是近乎羞辱。當時一些赴會者也會打探主人究竟請了甚麼人出席,若那次的筵席很多低下階層的人出席,他便不會赴會,因為覺得自己身份會被貶低,他們不屑與低下階層的人同坐一筵席中。

但當僕人向那些被邀請者再發出邀請時他們均「眾人一口同音」用不用的藉口推辭(路14:18-20),一個說買了一塊地要去看看,另一個是買了五對牛要去試試,一個說剛娶了妻故不會赴會。這三個原因似乎是基於律法規定,若一個人建好房屋未入住、種葡萄未有首次的收成、聘定了妻未迎娶是不需服兵役(申20:5-7),但這些並不能引申到赴筵席上,這些藉口均是荒唐,不是藉口的藉口。

買田一定是先看好才成交,那不是屋,怕收了樓但怕內裡很多東西像家俬已不同,田地要檢驗的東西不多,而且那是晚上較難去察看田地,「去看看」可見不是一件緊迫的事。 買五對牛,對當時的人而言這肯定是一位大富戶,因一般人只擁有一對牛已很好,他擁有五對牛可見他財富必比當時其他的有錢人為多,但同樣如以上的道理,他買牛應該先驗好,同樣無理由在晚上去試牛。 娶妻,新娶妻只是可以不上戰場作戰,現是出席筵席,只是一夜;是的,縱使那時宴會只是請男性,新娘子不能出席,但也是一夜,並非生離死別,而且那人結婚應該不是閃婚,故他答允那主人的邀請時他已知自己會結婚──甚至已結了婚,他若捨不得與妻子暫時分離,那麼他可以一早推卻,而不是在第二次被邀時才推辭,故這些推辭根本就不成理由。

這三個理由其實也反映出一些人拒絕接受基督教信仰的原因:一些人因為工作、生意賺錢、沉溺於世界的緣故無暇去探討信仰;另一些人則歡喜新奇、新鮮的事而代替了基督的呼喚;第三個則代表被感情所拖累而輕忽了信仰,一些人因談戀愛、照顧家庭、兒孫而輕忽了信仰的追尋,這也是常見的情境,甚至有些人認為留待「最後一刻」──離世前才信,那麼便可按自己心意而活,但我們可有把握甚麼時候是最後一刻,而且一個屬靈事實:拒絕時間越長,心靈越剛硬,於是對神的事越麻木、剛硬,結果便自絕於神。福氣──救贖──不是靠我們的虔誠或熱心而得,乃是隨著認識和回應神的揀選而來。

當僕人回報後主人勃然大怒,便吩咐僕人們快快到城內的大街小巷帶領那些貧窮、殘廢、瞎眼、瘸腿的參與這盛宴(路14:21),而這些人早在第二個比喻中提及(路14:13),而這類人亦曾多次在福音書中出現(路1:52-53; 6:20-21, 7:22),其實他們代表了那些被「高貴」人士所輕視的人,那些高貴人士斷斷想不到他們所輕視的人──稅吏、妓女、痲瘋病者、罪人竟被神接納,成為享用神筵席中的一份子。

這「家主」、「王」的表現與他所請的客人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那第一批被請的人或許因覺自己社會地位高貴而不願與一些較差的人同席而拒絕赴席,怎料那家主絕不會顧自己的榮辱,他絕不需要這些人為他面上貼金,他們怎也不會使王得更多榮耀,因他是最榮耀,他主動邀請那些被棄的群體與他坐席,這行動是超越社會階級的行徑,不符當時的社會守則,但卻表明神對那些邊緣群體的愛。

但邀請完了這些低層的人後仍有空位(路14:22),主人便要求僕人再叫另外一些人來,「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14:23),「籬笆」可指圍繞葡萄園的樹叢,也可指城外的田間小徑,即往城外找人來,與V.21「城裡大街小巷」有對比,故這可能代表被救贖的外邦人,雖然這比喻沒有直接提及外邦人得救的問題,但聖經不論舊約、新約均有不少經文指出救贖不單是屬於猶太人專有,是給所有人(賽25:6-9),「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賽49:6下),我們最熟悉的經文:「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不是神愛猶太人,「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羅9:23-24)。事實救恩的進程也是如此,神揀選猶太人,他們得到神的祝福,但因不斷拒絕神,救恩便臨到我們這些外邦人。

這經文較令我們困惑是「勉強人進來」,我們以為是要「勉強」人信主,其實這字不是強迫他們,乃表示迫切性。神渴望更多更多的人信主,而且是很迫切的,神不願一人沉淪,故有此字。

這比喻的結論:「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路14:24),即先前被邀請的因他們自以為義便自己拒絕這邀請,推辭而不能參與末世王的盛宴,這損失的是他們自己,這結論與第一個比喻逆轉的原則相同,「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14:11),故我們真的要謙卑自己。

神已經賜下機會給我們,讓人可以享受祂的祝福,但我們仍需要接受、回應,這福氣才真正臨到我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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