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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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析讀大衛(24) ~ 強求無效

析讀大衛(24) ~ 強求無效(撒下 12:15-25)

大衛犯罪後神差派拿單先知宣告祂的審判,但目的不是為了刑罰──若單刑罰又何需給他預先知道呢?目的乃是使其有所反省而悔改,藉拿單先知智慧的宣告後,大衛真誠認罪──「我得罪耶和華了!」,神即時宣告會赦免他的罪,但雖如此,他仍要受刑罰,這才是公義與慈愛的表彰,其中一個刑罰是他與拔示巴所生的孩子會死。

我們透過大衛為自己的孩子求神醫治但最後仍「兒年早逝」的過程中探討有關禱告的意義及有關禱告與神的主權。

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撒下 12:15)這經文清楚指出是神「擊打」這小孩子,這字是一個很重的動詞,是指一些導致致命的行動,神曾擊打拿八、耶羅波安、約蘭等,因神擊打故這孩子得了重病,經文並未交代這孩子患了甚麼重病,但他七天後便死去。

在此我們探討一個或許困擾我們的問題:因聖經指出「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 24:16),但另一段經文則指出神會追討那人所犯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 34:7下 ,民 14:18下)。聖經是否矛盾?其實前者是律法,是為社會定下的法律,維持社會治安,即一人犯事一人當,不應涉及其他沒有參與的家人,後者是神學及實際結果的原則,是神對罪的直接及長期腐蝕力的詮釋,神會因我們的悔罪給予恩典──赦免,但罪引來的後果往往是無法磨滅、推倒的。當我們犯罪但願意真誠認罪神會赦免,這是給悔罪者的恩典,但罪所引來的惡果卻是無法磨滅。

大衛的禱告
神擊打大衛的孩子,他得了重病(v.15),請留意聖經對拔示巴的稱號仍是烏利亞的妻子。我們不知那孩子有多大的年紀,他不一定是一出世便患重病,但這孩子一定不會很大。當大衛看到自己的孩子患病時,他愛子深切,便切切為其孩子禱告,大衛為這孩子禁食、悲哀,在神面前苦求憐憫,求神醫治(v.16),他盼望耶和華憐憫他垂聽他的哀求,保存他孩子的性命,雖病但不致於死。

他的外在行動反映出內心的逼切,他專注禱告不再睡在舒適的寢室中,而是躺在地上,甚至是禱告中太累而昏昏入睡,但卻又是半睡半醒,在半醒中又再禱告,禁食禱告的真正意義不是為了刻意受苦而冀望神憐憫,神絕不是「虐待狂」,歡喜看到人受苦,若以為受苦而得到神祝福是極大的錯謬思想,禁食乃是因心中受到極大的重壓,又怎會享受美食──這正是不思茶飯的表現,禁食禱告乃是專注所祈求的事,不再理會肉體的需要。這清楚表示禱告者陷在極低潮、無助、絕望的境況中,v.17那些老臣子愛護大衛,看見一國之君竟如此「作賤」自己,茶飯不思躺在地上於心不忍,怕他健康出問題致扶他起來,勸他進食,但卻遭到大衛拒絕。

死後的行動
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他們說:『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若告訴他孩子死了,豈不更加憂傷嗎?』」(撒下 12:18)第七日,不一定是他出生後第七日,應是指他患病後的第七日,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那孩子的年齡有多大,但相信不會太大,臣僕懼怕將此噩耗告之大衛他會受不了,使他「更加憂傷」──直譯是「他會做壞事 / 不幸的事」或會做出一些非理性的事,傷害自己甚或自殺,這是合理的推想,因孩子病重大衛已經不進食、哀哭、躺在地上,若知孩子死了豈不是更大的打擊嗎?

當他們正竊竊私語時大衛察覺到便詢問他們,他們怎敢隱瞞,便告之其子死亡的事實,豈料大衛的反應是出乎他們意料之外,大衛竟從地上起來,沐浴、抺膏,更換衣服到神面前敬拜,再吩咐僕人為他預備膳食。

這經文v.20記下一連串的動作:起來、沐浴、抹膏、換衣裳、進殿、敬拜、回宮、吩咐、吃飯,這些行動很緊湊,不曾間斷,臣子們真的不明所以,於是也禁不住問大衛為何如此(v.21)?藉此我們明白大衛的內心世界、思維是甚麼,他回應:「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撒下 12:22-23),某程度而言大衛是一個實用主義者,他愛自己的孩子,他盡心竭力祈求神憐憫,讓這孩子不要死,可以康復,但他已盡了一切力量也改變不了事實,便欣然或無奈接受這事實。這好像我們安慰人說:人死不能復生,節哀順變,他知這是一個不能改變的事實,再禱告也沒有作用便”順服”,而不少聖經學者認為詩篇51篇著名的懺悔詩便是在這段禁食禱告時所寫的,若是如此顯示大衛已更深體會神的心意,知自己犯罪要承受後果。大衛明白神對罪的刑罰必會兌現,他要預備更大的懲治會來臨,他終體會到自己身為一國之君,雖然有很大的權力可調兵遣將,但原來很多事是他無法操縱──「我豈能使他返回呢?」這是他的自省與自卑,這也是他能再蒙福的起點,但他仍有一絲盼望:「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這簡單一句話已表明大衛明白「陰間」是一條不歸之路,然而他相信一天他會與兒子重聚。

禱告與主權
這事帶給我們一個重要的信息:禱告與神的主權,很多時我們會為一些事逼切禱告,甚至這些事不涉及個人利益,如為教會的植堂、拓展等禱告,但很多時我們的禱告縱使怎樣情詞逼切、誠懇但神又好像充耳不聞,是神硬心或又是甚麼因素呢?

我們要清楚禱告並不等同擦那”神燈”要求”燈神”聽我們的指令,或是魔術棒指點一下便會有奇蹟出現。神超越我們,我們要有肯定的信念:神有祂的主權,祂掌管一切,祂的心意是最好。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奉」是指在祂裡面,「主」──是祂超越我們,我們是祂的僕人,我們只是有順服而不是指令主,「耶穌的名」即是主的屬性與主權,我們知道我們的主是滿有憐憫、恩典並愛的主,且是滿有能力的神,萬物是藉著祂造,沒有一件事是難到祂無能為力處理,祂不答允乃是因祂有其心意,故此「奉主耶穌的名禱告」全句的意義是:「我們的禱告是在主耶穌的主權和屬性中祈求」,若真是如此我們禱告必蒙應允。

大衛他沒有因為神不聽他的哀求而與神「反面」,他先潔淨自己──沐浴、抹膏、換清潔合宜的衣服進到神的殿向神敬拜,他用另一個心態面對神,尊榮祂。敬拜神──這敬拜亦包含了感謝!之後才進食──縱使他應非常肚餓,因已七天沒有進食,他仍是以神為首,這是何等寶貴。可惜今天不少基督徒當我們的禱告不蒙應允時,沒有反思我們的禱告是否合神心意,沒有探究這禱告是否出於私慾,沒有檢視我們平日與神的關係如何,是否過著一個聖潔討神喜悅的生活,甚或沒有追索我們為何要如此禱告,只因神不應允便埋怨神,質疑神的愛與信實,甚至放棄信仰,這是何等可悲。大衛的禱告沒有蒙應允仍欣然敬拜神,這是他仍能得到神祝福的因素。

今天我們常會為自己的病求神醫治,有些人是會得到醫治、康復,但有些人又卻得不到,神對每個人均有其獨特計劃,我們願否順服呢!

強求縱使神答允也未必是好事,正如希西家王患重病知自己生命快要終結他逼切向神禱告求醫治、求延壽,「『耶和華啊,求祢記念我在祢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祢眼中所看為善的。』希西家就痛哭了。」(賽 38:3),及後神憐憫他多給他十五年壽數,但這真的是祝福嗎?一個人知自己那年那日死,每天活在倒數中是何等痛苦及沒刺激,因他多得十五年壽命喜悅下接待巴比倫使者並炫耀國庫種下日後巴比倫王滅猶大國的種籽(賽 39章),亦在這段日子生下瑪拿西,這是猶大國最差的王,「因猶大王瑪拿西行這些可憎的惡事比先前亞摩利人所行的更甚,使猶大人拜他的偶像,陷在罪裡……瑪拿西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使猶大人陷在罪裡,又流許多無辜人的血,充滿了耶路撒冷,從這邊直到那邊。」(王下 21:11, 16),加速了猶大國的滅亡。因此這十五年壽數絕對不是他及其國的祝福,故此真的:「勉強無幸福!」

願我們的禱告能順服於神的主權下。

取去與賜予
此段經文最後記載了所羅門的誕生(v.24-25)。孩子的死對為母的一定有沉重的打擊,及後他們再得了一個孩子,拔示巴給他起名所羅門,在舊約裡母親是有為孩子起名的權利,但聖經清楚的指出神喜愛他,神藉先知再給他另一個名字是”耶底底亞”,意謂”耶和華愛他”。為何神對大衛兩個兒子有不同的感情,因第一個孩子是他們在淫亂下而被孕育,那是不合法,無論怎樣,這孩子是”淫亂”下的產品,必不能得到神的祝福,但所羅門則是合法情況下被孕育,這裡也是首次稱拔示巴為大衛的妻子,而不再稱她為烏利亞的妻子,他們已成合法夫婦,而且大衛亦在神面前悔罪,神亦已宣告赦免,故此他能被神接納,神對所羅門的愛亦表明神已對大衛寬恕及接納,所羅門這名字便給大衛一個提醒,他已經與神和好。

「所羅門」這名字最多人接受的解釋是「平安、和平」之意,「你要生一個兒子,他必作太平的人;我必使他安靜,不被四圍的仇敵擾亂。他的名要叫所羅門(就是太平的意思)。他在位的日子,我必使以色列人平安康泰。」(代上 22:9),但神給他另一個名字「耶底底亞」這已暗示耶和華已預設所羅門是王位的繼承人,所以賜他一個君尊的名字,新名正如很多神所愛的人,他們更深經歷神後另加新名:雅各->以色列,亞伯蘭->亞伯拉罕,及後拿單先知是直接參與所羅門繼承王位的事(王上1:11-40),故此拿單受神差遣往見大衛宣告神悅納其兒子時已心中有數了!藉此更見到神有其美意,祂讓那淫亂而生的孩子離世有美意,神絕非殘酷不仁,願我們深深體會這點。

願我們不單著重禱告,更求神幫助我們按其心意求,順服在祂的主權下,那麼我們必有更好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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