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二日──耶穌哭了
新約聖經中有一句最短、只有四個字的經文,那就是約翰所說的:「耶穌哭了」(約翰福音十一章35節)。
喜、怒、哀、樂、愛、惡、懼是人的七情。耶穌在世傳道時,有人的性情,所以,祂也有哭的表現。
聖經記載耶穌曾哭過三次:
(一)「耶穌哭了」。乃是為活人(不信的猶太人)而哭。
(二)「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它哀哭」(路十九41)。祂為耶路撒冷而哭有三個原因:
- 為猶太人的不信而哭。猶太人是神的選民,蒙神眷愛,卻不肯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為他們的彌賽亞,為人類的救主,他們不但不信,還企圖把耶穌殺害,這罪行將使聖城失去平安,耶穌預見災難快要來臨而哭。
- 為仇敵將要圍困聖城而哭。耶穌預見聖城被羅馬軍隊圍困,築壘,攻打的情形(路廿一6)。後來,羅馬將軍提多下令拆除聖城的城牆,並把聖殿拆毀,所有石頭都拆下來,時在紀元後七十年九月八日,這是仇敵的作為,但真正與神為敵的是神的選民,他們與神為敵,自取滅亡。
- 為過去榮耀全失而哭。猶太人不知道,也不欣賞從前蒙神眷顧的情形。
列王紀上、下所記載神的選民如何離棄耶和華,崇拜偶像而犯種種罪行,他們被擄歸回至耶穌降生,仍未徹底悔改。因此,過去榮耀將在一夜之間完全消失,還得飽受千多年亡國之苦。耶穌焉能不為他們傷心呢!
(三)「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來五7)。耶穌為自己向那能救祂免死的主禱告。多數解經家認為這是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祈禱時的情形。希伯來書作者在本章描寫主耶穌為祭司,祂與以前的祭司一樣,有「肉體的軟弱」(來五4、7)。所以特別把祂「大聲哀哭,流淚求神免死」等動作記下,並以祂「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為結論。
在約翰福音十一章所說的有三種不同的「哭」:
- 馬大和馬利亞因她們所愛的兄弟拉撒路的喪生而哭,是活人為死人而哭。馬大埋怨耶穌不能早來,她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21節)但主耶穌的回答乃是:「你兄弟必然復活」(25節原文)。後來,祂與眾人來到墓前,向拉撒路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43-44節)。
- 「猶太人也哭」(33節),是活人為活人而哭。祂看見馬大和馬利亞並與他們一起的猶太人都哭,心裡悲歎,又甚憂愁(33節),耶穌不是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麼?」(25節)。祂不是已經告訴他們說「你兄弟必然復活。」他們竟然不明白神對他們的應許。38節再次題到「耶穌又心裡悲歎」。
- 「耶穌哭了」(35節),祂不單為罪人而哭,也為世人的不信、恐懼、罪惡、仇恨、褻瀆等惡行而哭。這四樣也可以說是包括了整個墮落的世界所面對的問題。
這章聖經同時也題示了耶穌人性和神性的兩方面,祂哭了,眼淚奪眶而出,是情感激動的表現,是由心底裡發出來的,並非看見在場的人都在哭,所以受到感染而哭起來。當祂使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復活時,顯示了祂的神性,有神的能力勝過肉體的種種規限,一剎那之間,早已腐爛和充滿細菌的屍體,恢復生命的各種機能和作用。
蘇佐揚牧師
摘自《天人靈修》
承蒙天人出版社授權【葡萄樹傳媒】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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