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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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做個喜樂的人

香港 吳少利

聖經說:「信徒要常常喜樂。」

那麼,如何能得喜樂呢?快樂等同於喜樂嗎?

詩十六 1-11(大衛的金詩)神啊,求祢保佑我,因為我投靠祢。我的弖哪,你曾對耶和華說:祢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或作:送禮物給別神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祢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耶和華;我的弖腸在夜間也警戒我。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 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因此,我的弖歡喜,我的靈快樂; 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祢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祢的聖者見朽壞。祢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祢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祢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信主的人,尊主為大,奉耶穌基督為獨一真神,所以不拜偶像、不問風水、不看星座運程和占卜算命。此外,生活中還有許多的「別神」:凡是佔據或代替我們心中應該屬於神的事物,都可以稱為「別神」。

「別神」

初生嬰孩餓了就要馬上吃奶,睏了就會立即睡覺,他們只會出於本能作出反應,我們不會因而責備說:「你太自我了!」成年人卻和嬰孩不同,因為我們的心智趨於成熟,懂得判斷分辨,明白好壞益損。可是有時我們仍然如同一個嬰孩,未能自我管理。人需要有輕鬆消遣的活動,因為工作、求學、應對每天的生活, 都會積累壓力,適當的娛樂是有益的,令人身心暢快。但如果我們沒有節制地娛樂,反而會加添肉體和心靈的負擔,使人身心疲累,從而衍生其他問題。同時,這也容易影響我們不能正常敬拜神、事奉神,使我們失信於神。如此,「玩樂」就成為了你的「別神」,你的喜樂減少了,愁苦卻加多了。

多掙一些錢,讓生活更豐富沒問題吧?聖經裡面記載了窮人,也有富人。亞伯拉罕是個富有的人,不過,依我們對他的認識, 這不是指他金錢上多麼富有,而是指他對神有充裕的信心,因此他被稱為「信心之父」。《路加福音》談到一個財主,天天奢華宴樂,卻不願意憐憫一個他眼前的乞丐。以上提及的兩位有錢人, 財主死後在陰間受苦,亞伯拉罕卻在樂園享福。一個少年官問耶穌:「怎樣才能得到永生呢?」耶穌說:「將你的財富跟窮人分享吧。」年青人聽了以後,就憂憂愁愁地離開了祂。《使徒行傳》記載有個婦女叫呂底亞,專賣紫色布甴,算是個中產商人吧。安息日她會休息,去參加聚會,又熱心地邀請保羅一行同工住在自己家裡,開放住所成為聚會點。有錢不是罪,但如果因為想賺取更多而放棄敬拜神;但如果發現只有錢財才能帶給自己安全感,如此錢財就佔據了神在我們心中應有的位置,成為了我們的「別神」。人們常常說:「分享快樂,快樂就會加倍。」基督信仰告訴我們:「生活的豐富是神賜予的恩惠。如果神給我們有餘,讓我們富有,那就意味著神加添能力使我們可以分享和憐憫,善用這些資源去榮神益人,喜樂就會加添。」

以前小組團契每週一次,慢慢縮減到每月三次、兩次、一次, 甚至更加少。為甚麼追求敬虔總是有心無力呢?因為我們的心力、時間常常嚴重透支。工作要不斷加班,晚上要去進修增值。家裡有小朋友的,要送他去興趣班、陪他溫習、帶他出去玩。公司有派對、朋友約食飯、家務要處理、親戚要走動、自己的興趣也想滿足一下,如果再做了「貓奴」、「狗奴」,就更加沒有空閒了。難怪我們的慨嘆越來越多:「唉,很久沒有靈修讀經了!」想一想我們的忙碌是必須的嗎?我們只能這樣選擇嗎?真的是身不由己?還是其實我們並不介意將我們的神擺在最後一個選項呢?

我們有沒有將時間送給了「別神」?

娛樂可以消磨上你幾個小時,甚至通宵達旦地進行,卻對上主說:「抱歉,聚會的一個半小時我給不了祢呢。」

我們有沒有將金錢送給了「別神」?

吃一頓飯花費幾百甚至上千元時,你會覺得是很平常的事, 卻對上主說:「抱歉,我只剩下一點零錢奉獻給祢。」

我們有沒有將情感送給了「別神」?

追劇集時你會七情上面:「呵~主角太慘了!壞人真該死!」教會的事我們又有多重視呢?我們願意全情投入,與信徒同喜同悲嗎?

我們有沒有將情緒送給了「別神」?

追劇集會七情上面:呵~主角太慘了!壞人真該死!教會的事我們重視多少呢?我們願意全情投入、與信徒同喜同悲嗎?

沮喪、灰心、憤怒的時候,你首先想找誰傾訴開解?會因為心情不好而缺席聚會嗎?其實,心情不好更加要聚會呢!上主可能藉着一首詩歌、一句禱告、一段經文,或者一位肢體,回應你。

「擺」是動詞,表示有所行動。以前經常會看到一些人以服飾來突顯自己的基督信仰。某次幾個巴籍小學生圍著我,嗶哩叭啦開心地說:「放學後我們都去廟宇,去讀經和做功課。」一邊說, 一邊還舉起手中的《可蘭經》,神情非常自豪。而那些包頭巾的女子在酷熱的街頭依然端正地包著頭巾,甚至有人運動大汗淋漓時仍不肯除下頭巾。即使我們的信仰不同,但這樣的堅持真令人佩服。她們一個簡單的舉動,就已經將自己的信仰顯於人前。

將主擺在首位,就是將神擺在面前。如果聚會與其他事務撞了時間,你會怎麼處理?我們可以簡單地作出取捨,也可以花點時間、心思,盡量去協調。為了主不怕麻煩,不輕言放棄聚會。將主擺在面前,既是外顯的,也是內住的。具群體性,也需個人化。有人強調獨自修行,追求個人的神秘宗教體驗。我們所說的信仰,卻是指基督信仰內化於個人生命中因此我們應該內外兼顧,「群體同行」與「個人操練」並行。

教會偶爾會舉辦一些特別活動,參加這類聚會或許令我們興奮,但如果想品嚐到滿足的喜樂,就需要有持續的狀態。這是指我們要常常在基督裡,常常親近主,這不是一次兩次性的,不是偶爾為之,而是要恆常堅持,使之成為一種理所當然的習慣。我們可以享受崇拜和小組團契,但如果只是因為喜歡某人講道而參與崇拜,或者只參與自己喜歡的團契活動,這就不是常常了。常常將主擺在面前,更加可以讓我們進入喜樂的另一種境界──緃使肉體困苦、環境惡劣,我們的情緒、思想、理念都仍可以在神裡面找到最大的穩妥和滿足。

大衛宣稱:「我的好處不在神以外!(或譯:神是我的幸福/ 喜樂)。」我們要認定神是幸福的根本,我們要認定神是喜樂的源頭。心中有主,在基督裡尋求,我們的心就會歡喜,我們的靈就能快樂;我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願我們做個喜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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