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教牧角度看消費文化(范晉豪牧師)
語音(廣東話): 《葡萄樹傳媒》文稿整理: Elaine Chan/校對:Lily Lin
講員:范晉豪牧師──香港聖公會諸聖座堂署理座堂主任牧師
談到結婚,作為教牧的回應,我想與大家分享一些有趣的教會現象。
很多時候,一些教會裡的傳統禮儀,又或者是教會裡的一些事情,今日似乎很多都變成商品化、市場化。例如在婚禮當中,很多時候就像現在一樣,不停有人在場內攝影。在我小的時候,我們懂得在禮拜堂進行崇拜的時候是不可以攝影的,但現在的人郤是要「好趁青春留倩影」,於是乎我曾經參加過一些婚禮,真的令人非常生氣……
你知道在教堂舉行的傳統婚姻禮儀中,牧師在這裡(台上)主持婚禮,一對新人站在那裡(台上),但為了取景,攝影師卻一排排地堵塞在台上,於是乎婚禮本來是一個盟誓的見證、是在此時此地讓所有來賓一起參與作見證的,卻連一對新人的父母也不能參與當中,因為台上已被一排排攝影師的屁股擋住了,台下的來賓什麼也看不到。這是一幅多麼難看的圖畫!本來是那麼神聖及莊嚴的一刻,但卻淪為了一種消費產品–把婚禮拍攝下來製成光碟帶回家慢慢欣賞。但假如大家結了婚的話,都會體會到那隻(攝錄婚禮的)光碟也只會如其他消費品一樣,消費過後也未必會再翻看,只是偶爾地,太太迫你,才會一起欣賞罷了。
這是其中一個現況,另一個現象是一個朋友告訴我的。有一次我朋友經過一個大型禮拜堂,看到堂外有兩副很大的的橫額,很精彩地寫著:「與其百無聊賴,不如青年敬拜」!這是什麼意思?即是說舉辦青年敬拜,目的是為著滿足一下一個無聊的人,百無聊賴的話,不如到教堂尋開心?到底崇拜、敬拜的對象是誰? 是上帝,而不是每一個信徒作為消費者去消磨時間、尋開心的對象,對吧!相信大家聽到這樣的事也覺可笑。
還有一個例子是關於現今的佈道會。在我小的時候,佈道會是不用付入埸費的,但現時的佈道會卻要付不同的門券費用,對此我非常氣憤:福音不是無價的嗎?!哈,但有一些朋友卻「糾正」我的「錯誤」,說:你錯了,潘國華告訴我們,福音不是「廉價」的救恩……哈哈,所以你去佈道會,可以有「超等」的救恩、「頭等」的救恩及「山頂」的救恩,你可以選擇不同層次的救恩! 笑話一則!但可笑的是教會本不該如此、信徒本不該如此,但現實卻真的變成這種景況。所以我覺得正如剛才三位講員所言,這個問題是值得我們反省的。作為信徒,我們必須反思:到底教會存在的目的是什麼?雖然剛才我只聽了Dr. Gong(龔立人教授)的演說,但之前我們講員之間也互相溝通,對彼此演講內容也略知一二。就今次的講題,某程度上我們也頗為認同,今日的消費文化、消費品,是隨著科技的進步,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份。所以我們不是要截然二分地告誡大家,消費、「先進」就一定是不對的。舉個例子,我還記得有一間禮拜堂,位於徙置區、公屋的地方,他們堅持不安裝空調,因為要表示與貧苦大眾同甘共苦,但現在似乎沒有公屋住戶沒有空調吧!這些例子我又覺得似乎是矯枉過正了,因為很多物質已成為我們社會生活的一部分,不可以一概而論地批評,使用這些產品就等於亂消費。
可是,例如今次教會舉辦的文藝60週年,本來是開心、可喜可賀的的事,但有趣的是,大會不斷問我們四位講員在演講時有否powerpoint展示,仿佛現在的講座,沒有powerpoint的話便沒有「power」沒有「point」了,但我又真的告訴他們我沒有power沒有point,只是在台上演講。
另外一個例子是:我們在今年復活節前夕舉行了感恩大崇拜,崇拜的時候漆黑一片,只是在尾聲「復活之光」的環節要「發光」的時候才燃點洋燭,所以整個會場也只有那丁點燭光的光線。但傳統上需要讀數段經文,於是在漆黑裡便非常為難了,幸好當時有位負責讀英文部分(我們以英文、普通話、廣東話讀經)的小鬍子弟兄,他以iPad(平板電腦)讀經,而iPad所發出的光線又足夠解決了當時的需要,所以說,有很多的消費品,不是我們所想的那樣非黑即白、非此即彼。
我們要處理教會面對消費的問題時,要追本溯源,因為並非消費品本身有問題,而是我們要反省我們的消費態度–我們對教會本身的本質所持的是什麼態度?我們要問自己,作為信徒、作為教會的一份子,我們是以消費者的身份去消費一個信仰,還是什麼?教會是否一個消費品?我相信我們先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才能處理消費文化等等的情況。
教會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教會的存在,本身並非作為我們消費之用,我自己本身來自傳統的大公教會,所以對教會與信徒的關係,在信仰的傳統裡,很少以Us and Them(我們與他們)去分別。何謂Us and Them?主要是說:作為信徒,自己個人在靈命上與上帝有一個非常緊密的關係,但我去教會,只希望教會能滿足我,教會裡各項的主日學設施、敬拜設施、福音設施等等作為配套,可以幫助我自己的靈命更新。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便成了一種消費的關係了,這有如希望透過window shopping(逛)一間Come & Go(來而又往)教會,以至在當中自己的靈命得以長進,這是某些宗派或教會觀的看法。但我們在教會成長裡的教導,信徒與教會並非毫無關係、並非只是Us and Them的關係、並非把教會作為一種Mean(工具)給自已運作的關係。
教會是指誰?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而誰是基督的身體?就是你和我!所以我們要清楚明白,教會的設立是要地上一班信仰的群體聚集一起,見證基督。而這個群體,與其他任何一個群體一樣,當中一定會有問題存在、有不同的情況發生,但在這些問題、情況當中,信徒是同坐一條船的關係,我們是fellowship,是同一條船而非大難臨頭各自飛的關係,並非稍有不滿便離開、並非意氣用事,分黨分派。如果我們是信仰群體,那我們每一份子都是一家人、是弟兄姊妹,正如我們在教會裡最喜歡稱呼的弟兄姊妹,對嗎?!難道「弟兄姊妹」只是口頭上的稱呼?如果真是弟兄姊妹的話便是一家人了,那麼家裡的事情應該是一家人一起承擔,而不是老嫌棄這間禮拜堂的主日學沒有星級講員,只有B級講員;附近的禮拜堂卻地方寬敞、外貌華麗、配套豐富完整,倒不如轉禮拜堂。反之,我們既在自己教會成長,我們便應努力地幫助這裡的信仰群體,有不足的地方更應好好地幫助、好好地滋潤,讓教會能好好成長,這才是信仰的群體。教會的高低起跌是與我們息息相關,作為當中的一份子,我們不應袖手旁觀,因為在信仰群體裡是無分彼此、你與我是一起經歷、互相成長的。
另外,在消費文化裡,我們很強調成功、強調塔頂通天。我們希望「業績」優良、我們希望「貨品」有市埸價值,以至於我們能增值;無論人數或其他方面都要不斷推高。如果是這樣的話,某程度上我們需要反省:到底我們是在經營一間公司還是在建立一所教會?所以,追溯源頭,到底今天我們在面對市場化、消費主義的沖擊時,我們有否先把最基本的「教會觀」澄清–澄清教會存在的真正目的呢?
在哥林多前書4:2節提到: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教會是上帝在世的管家,管家的角色不是要成功,是要忠心。剛才Dr. Gong(龔立人教授)說他於1988年所牧養的教會,每間教會都有她不同的處景、有她不同的地域因素、有她不同的目標、有她不同的服侍需求,如果一個只有20多人的教會,要以業績計算,那就糟糕了。但是否一切的審計標準都以數量化衡量或以消費文化作審視呢?這倒未必。原來這教會服侍的是善別工作,在服侍的過程裡,他們忠於神給予的託付時,他們就已經是忠心的管家了。
我們回顧舊約聖經,全部先知表現都是好的嗎?不是,相反,大多數是失敗的。你看我們最偉大的主耶穌基督,祂來到地上是否成就大事、建立基業呢?祂最後是被釘上十字架的,在人眼中祂是失敗的,所以我們若只顧及成功而忘記忠心的話,某程度上我們教會所行的路可能會走歪了。
所以第二點我想分享的是:教會的存在是要忠於上帝的託付,但何謂忠於上帝的託付呢?這就需要我們去審視、去反省、去尋索,到底位落於不同地方的教會,你的目標是什麼?使命又是什麼?我們要找回自已真正的使命,而非人云亦云、人做亦做,去跟隨消費文化潮流,因為通常A貨(仿製品)品質差很多,若別人的例子成功,便有樣學樣;別人小組、敬拜成功,於是照抄,結果卻弄至三不像,「 A貨」但沒有生命是不會有用的。
第三點,我想引用兩位神學家的說話作為簡單的總結,亦是回應剛才講員的說話。
十九世紀聖公會神學家哥爾(Charles Gore)將教會定義為「The extension of incarnation」(「道成肉身的延伸」) –延續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在世的使命。這點很容易明白:基督是我們的頭,所有教會如哥林多前書12章所說,我們是祂的肢體,肢體便是跟著頭,在這世界裡實踐主耶穌要我們做的事情。
簡單來說,教會就是要跟隨基督的道、跟隨基督的實踐,繼續延伸於不同時代去運行。但怎樣運行呢?潘國華又幫助我們去審視:耶穌基督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他提到耶穌就是「the Man for the others」,是為他人而活、是為他人的人。如果我們作為教會,即是說等於「the Community for the others」,是為了他人的群體。但今日,很多時候,教會卻變成消費文化、市場主導了,教會變成了一個「Club House」(會所),教會成為了一個「Members Only」(會員制)的東西。當我們成為教會的「Members」,便會覺得有了榮譽、有了許多福利等等;但正如之前所言,若果我們是耶穌基督的延伸、是「for the others」的時候,我們便是其中一個會舍,而這個會舍不是為了服務Members,相反,成為Members是為了服務Non-members。教會存在的目的不是要自肥、不是要塔頂通天,塔頂通天的是巴別塔,為著成就自己的輝煌、成就自己的榮耀。教會存在的目的是要服務未信的人、服務軟弱的人、服務他者,讓他者在教會的服務中,領受到上帝的福音、上帝的恩典。當然我們不需要把福音變成公式化,但在當中的過程中教會真實的目的是為了這一點。
簡單來說,作為信徒,當我們能夠重新審視,我們在教會有什麼崗位的時候,我相信我們在教會的生活中,便能夠懂得怎樣自處、懂得怎樣適當回應消費文化。今日我們所沿用的物質、消費,某程度上只是一種中性的工具去達至我們的目的而已,但最重要的是你要找到自己應有的方向。
《葡萄樹傳媒》文稿整理: Elaine Chan/校對:Lily 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