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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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使命必達

徒13:46-47

1. 小信失福

神將應許之地賜予以色列人,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為奴之地進入迦南,在之先神清楚吩咐摩西派人窺探那地,「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打發人去窺探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迦南地,他們每支派中要打發一個人,都要作首領的。』」(民13:1-2),於是摩西便委任每支派中的領袖作代表去探地。

神為甚麼要他們去探那地呢?神難道不知那地是怎樣?神是知道但他們不知,故他們要踏足那地,而這些代表絕非泛泛之輩,是「領袖」,「摩西就照耶和華的吩咐從巴蘭的曠野打發他們去;他們都是以色列人的族長。」(民13:3),即這些領袖必定是有才幹、傑出的子民。他們要視察那地的居民是強或弱、是多或少,那地是好或壞,是城鎮或是盆地,摩西更叫他們取一些果子回來(民13:17中-20),他們踏足不少地方,並按摩西吩咐取了果實回來,那些葡萄一定比現今日本的「香印」更大,連同石榴、無花果要抬回來,有十個探子的報告是那地方不單肥沃、田產豐富,但也看到那些城鎮又大又堅固,百姓非常強悍、是巨人、是「吞沒居民的」,相對之下自己只是蚱蜢般(民13:27-28, 32-33)。留意聖經怎樣形容他們的言論,那是「謠言」不是事實,他們看外在而輕忽了神的應許、神的同在、神的帶領。雖然迦勒安撫百姓說:靠著神必能得著那地可以征服他們(民13:30),可悲的是人容易接受負面的消息而拒絕正面的鼓舞,結果迦勒的呼喊好像鬧市中一隻麻雀的鳴叫般──沒有人理會。隨即爆發民憤,「當下,全會眾大聲喧嚷;那夜百姓都哭號。以色列眾人向摩西、亞倫發怨言」(民14:1-2上),並即時要回埃及,要推翻摩西的帶領,要另立領袖(民14:4)。

已被神磨煉了的摩西竟在民眾前臉伏於地向神禱告,約書亞、迦勒撕裂衣服大聲宣告這是神給他們的應許地,神會加力給他們,並指出他們如此的反應是「背叛耶和華」,對祂發出不信任的一票(民14:7-9)。可悲的是這些宣告卻換來群眾想用石頭打死他們──包括摩西,結果神即時顯現,向他們發出嚴厲的指責、宣告要滅絕他們並只降福予摩西(民14:11-12),但摩西卻為他們代求;可見一個領袖的生命是何等重要。結果神垂聽摩西的禱告,暫時不滅那些悖逆的子民,但那些沒有信心、散播謠言的領袖即時死在神面前(民14:37),而神仍不准許那一代的人進入迦南地,「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民14:29下-30),並要在曠野飄流四十年,因他們窺探地用了四十日,結果一日抵一年(民14:33-35)。

在此我們看到很多寶貴的屬靈教訓:

大家看同一樣的事,客觀的事但卻可以有主觀的解讀。 有信心的人看到困難中的機會,沒有信心的人看到機會中的困難。 破壞比建設容易,摧毀容易建立難。 領袖的信心、言論、生命表達影響群眾很大,故此不要單羨慕作領導,因受的刑責更重。 真正的信心是建基於神的應許上,體會神的心意作帶領而信服。 若小信不單自己得不到祝福,也連累其他人,「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淫行的罪,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民14:33)

2. 亡羊補牢

中國人說:「亡羊補牢未為晚也」。當然若能從失敗中吸取教訓,不再重蹈覆轍總好過再犯,但始終有些羊已走失,是一個損失,故有陣子亡羊補牢也是無補於事。

當子民知道神的審判後,他們感到悲哀、後悔莫及。隨即他們害怕神的刑罰竟主動去攻打敵人,但那不是神的計劃,摩西警告他們不要如此作但他們不聽從,結果他們在何珥瑪被打敗,信心更盡失(申1:42-44)。及後神在適當時間為他們作戰,他們可以打勝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申2:26-3:11),故得勝與否最重要是可有依從神的吩咐,因小信會使我們可以很早得到的福份失去。雖然人再用自己的方法想得回那失去的祝福,結果當然是徒勞無功、枉費心機;然而神的憐憫,最終神再將那些祝福賜予,但已延後不少,縱使日後得到但絕非因那些子民的努力,乃是神奇妙的安排。

3. 使命必達

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期間,他們第一場的戰爭是在利非訂與亞瑪力人爭戰。神清楚宣告要完全滅絕亞瑪力人,因為他們凶殘成性,傷害不少人。事實亞瑪力人常攻擊他們,他們之間有不少次爭戰。

神立掃羅為以色列民第一個王,及後神給他力量戰勝亞瑪力人,並吩咐他要滅絕所有人及牲畜──因這是聖戰。可惜掃羅王卻愛上好的牛羊,及因政治因素而不殺亞瑪力王,結果他被神放棄,另立大衞為王。其實神沒有即時廢他,仍給他機會,「耶和華差遣你,吩咐你說,你去擊打那些犯罪的亞瑪力人,將他們滅絕淨盡。你為何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急忙擄掠財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呢?」(撒上15:18-19),可惜他沒有真正反省、悔改。神在此事上給我們清楚的教導,「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15:22下-23上)

掃羅犯錯他要承擔責任,但一個領袖犯錯亦影響著其他人,甚至後代們。數百年後猶大國覆滅,子民被擄到巴比倫,巴比倫又被瑪代、波斯所滅。當波斯亞哈隨魯作王時,一位權傾朝野的大臣哈曼因不滿意一個猶太人末底改不給他伏拜、不尊敬他,於是要除之而後快,但他卻將私人恩怨提升至民族層面,他求王下旨滅絕所有的猶太人,追源索始乃因掃羅一人之錯而禍延後代。掃羅沒有執行神的指令,但神的計劃卻不會因人的出錯而告吹。在神巧妙的安排下,透過皇后以斯帖將整個局勢扭轉過來,凶惡殘暴的哈曼竟死在自己所做的絞刑架上,而亞瑪力人亦被滅絕。神透過末底改、以斯帖、甚至非神子民的亞哈隨魯王完成其旨意。

神的計劃會因人的出錯受阻延,但卻不會失敗。正如小信、叛逆的子民不能進入迦南地,要在曠野飄流四十年,但他們的下一代最終能進去,祂的旨意、計劃並沒有落空。

神的旨意需人的配合,若因人的軟弱而「失敗」但並不表示這旨意不能成就,或許只是延遲,但最終是會成就,當然是由別人去完成。正如巴拉因為小信,結果夏瑣王的元帥不是他所殺,乃是由一位婦人雅億完成神的旨意,這不單是一個民族的事,另外整個世界各族亦然;神選召以色列人為其選民,他們對神有特別的認識,有律法、典章賜予他們,目的乃要他們作「外邦人的光」,藉他們將神的救贖信息傳予外邦人,但他們卻不斷叛逆得罪神,結果神用另外一些方法使非猶太人也得聞福音,「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徒13:46-47),保羅也清楚指出因猶太人的失敗而外邦人卻得著救贖,「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羅11:11下),但最終猶太人也會得救,「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11:25下-26),這再次顯明神的旨意不會因人的失敗而不能達成──使命必達。

4. 恩典沉重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那是流奶與蜜之地。雖然是應許地,但他們要得到這地方仍需付代價,他們要與那些高大威猛的亞納族及其他種族的人爭戰。他們在曠野漂流時有雲柱遮陰、有火柱照明,更不用太辛苦便可以拾到嗎哪作食物,但「逾越節的次日,他們就吃了那地的出產」(書5:11上),他們過河後可以吃當地的糧食,而翌日由天而降已差不多四十年的嗎哪停止降下了!為甚麼?因為神不願子民吃慣嗎哪在安逸中度日而鬆懈下來,早上拾嗎哪總比自己耕種來得舒服,付出的體力總是較少,要動員的人亦會相對地少。那麼入了應許之地豈不是比前更辛苦嗎?從某角度而言是的,但藉此我們更可學習忍耐、虛己及與神同工的寶貴功課。入迦南地總比在曠野飄流來得穩定,吃田中的出產總比單吃嗎哪來得多變化,適合口味!正如:一個人住較寬敞的地方便需付更大的體力清潔、支出更多,經理Manager責任比信差Messenger來得重,但我們會否怕付代價而甘居斗室或甘作信差!我們積極傳福音,更多的生命我們可吸納,但我們會否怕因此引來更多的責任而不傳福音呢!

「保持現狀」、「舊鞋好穿」、用熟悉方法行事、過熟悉的生活或許是不少人的心態,但若這現狀未能提供我們所需的屬靈操練就必須拋下,踏上未試與未知之地,這會使我們對神有更多的認識。

當我們細心研讀,我們更深體會神的愛是無微不至,他們是吃了當地的糧食,翌日嗎哪才停止,當中完全沒有間斷,有了地的土產,嗎哪才止住。再者糧食從無隔斷是相續的,神豈願意我們中途斷炊,祂定會供應,因此我們可有信心去面對。

記着神給我們的恩典、祝福,但恩典非單美麗,也是沉重。馬利亞被神揀選作為主耶穌的肉身母親,她被稱為「蒙大恩的女子」(路1:28),但她卻要面對未婚夫的質疑,甚至會蒙上不白之冤,付上生命代價。主所說「按才受責」的比喻中,那領五千両的僕人得主人奬賞,將那懶惰惡僕的一千両銀子給他,但不是給他個人享用,乃是叫他用此筆錢繼續工作,因此恩典乃是沉重的。

神賜予的,我們若不好好善用,這些福氣會失去的。這損失的是我們,也是別人。故此我們要有更大的信心面對之。

5. 全民皆兵

當以色列人入迦南地時,有統帥──約書亞領軍,有祭司走在前頭帶領子民,當打仗時更有後勤支援,得勝而回不單在前線拼命的人才得奬賞,後勤支援者也同樣受奬賞。縱使後勤支援者他們表面好像沒有做甚麼,但已經盡力也同樣受祝福。大衞王便為此定下一條好的律例:一次打仗成功有二百人在前線搏殺、有二百人因力竭未能上前線但卻同得分享勝利的成果,大衛指出是次得勝是神的作為,「耶和華所賜給我們的,不可不分給他們;因為祂保佑我們,將那攻擊我們的敵軍交在我們手裡」(撒上30:23),既是神的作為,那麼豈能由他們獨享而不理會其他人呢!他清楚的指出「這事誰肯依從你們呢?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應當大家平分。」(撒上30:24)。事實在過去歷史中已有這事例,摩西打勝米甸人擄了他們的財物,神吩咐「把所擄來的分作兩半: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民31:27)。約書亞也同樣將戰利品分予河東兩支派半的人(書22:8)。故此大衛指出縱使他們沒有上前線作戰,但某程度他們也在後方守望,故要大家均分。

一些上前線打生打死的人所得的與後方的人所得的是一樣,那樣怎算公平?,若我們工作勤力的與懶散的一樣得那樣多又怎算公平?我當然認同這看法,但當日沒有到前線打仗的二百人不是不盡力,他們已經盡全力,只是已力不能逮才留在後方,而非刻意不上前線。同樣戰爭中若主帥分配了哪些人在前線、哪些人在後防作補給,只要他們在其崗位上竭力盡忠也應該得相同的奬勵。神所看重的是那些人可有盡力,正如奉獻祂不單看金額,而是看盡忠程度。

這亦帶出一個重要真理:一個成功的事是要多方配合的。

願我們能共同努力、彼此同心、努力為神打拼,這必定蒙神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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