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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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解經)釘十字架與懸十字架

(路加福音廿三章 32-43 節)

蘇佐揚

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到了一個地方,名叫觸 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 邊,一個在右邊 (33-34 節)。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 (39 節)。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原文「釘十字架」只用一個字,即σταυρόω STAURÓŌ,指在十字架上受刑而言,一般傳說是用 鐵釘將犯人在架上釘秔手腳,不過原文該字只有「在架上受刑」之意。因為有些犯人只是用粗繩捆在架上,並不受釘秔之苦。

上文「又釘了兩個犯人」一語,原文是「和犯人們」,並無「釘」字。至於 39 節所說「那同釘的兩個犯人」一語,原文並無釘字, 該語原文是「那些一同懸掛的犯人」。「懸掛」一詞,原文是κρεμαυομι  KREMÁ NOMI,傳說這種被稱為「懸掛在十字架上」 的原文,並不用釘子釘秔手腳,只用有毒質的粗繩把雙手反抱在架 上的犯人捆起來,腳部亦然,讓他們在架上受毒及餓昏而死。但只 有耶穌是被釘秔手腳的。

主耶穌曾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 「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海裡 (太十八 6)。這是一種外邦人 所用的死刑。「拴」字原文便是這個「懸掛」。掛在十字架上的犯 人,有人得救,有人滅亡。我們的行為應當何等小心!

保羅曾自稱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原文是在「釘十字架」一 詞前加一「同」字變成συσταυρόω SUSTAURÓŌ,他給後代信 徒留下美好模範,表示靈性到某一高峰時,便會釘死自我,完全為 主而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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